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6日至8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责任分解和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有力有序有效地采取措施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处室、完成时限。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狠抓督导落实。实行办结销号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既解决共性问题又解决个性问题,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确保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见底清零。
巡察反馈问题3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开展提醒谈话4人,建立完善制度10项,追缴银行利息3.22万元。
一、关于“反食品浪费管理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食堂备餐用餐过程减损举措,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引导。
(二)加强食材浪费源头管控,合理采购食材,实行动态烹饪,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三)开展文明餐桌宣传,倡导“光盘行动”,开设反浪费窗口,避免食品浪费。
(四)设立反食品浪费监督员,完善智慧食堂管理平台功能,监测分析原材料供应量及厨余垃圾。
二、关于“落实机关节能降碳工作标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与区发改局及各镇街沟通协调,分解屋顶光伏建设任务,截至2025年2月,新建完成光伏总安装面积10125平方米,新增装机容量1507千瓦。
三、关于“学习宣贯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对党的创新理论、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召开机关事务工作恳谈会,区行政中心内各单位政工分管领导集中学习《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宣传普及。
(三)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和工作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凡属党组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四、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构建公务用车标准化体系,完善公车使用的审批、登记、维修等台账制度。
(二)加强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严格各单位按要求进行车辆管理,录入在编车辆信息,健全数据统计报送制度,建立日常监管联络机制,加强公车使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三)对应急保障用车、老干部用车及部分业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日常性业务指导、工作交流,强化公车规范管理。
(四)加强与市机关事务局对接,厘清机构改革以来东钱湖保障车辆的权属登记、指标划转及相关车辆数据信息。
五、关于“办公用房租赁核定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租用程序,发布全国首个区级办公用房租用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规范》并入选省级“揭榜挂帅 ”项目,建立公房租赁“事前指导-事中审查-事后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推动规范落实,联合财政局印发《关于强化落实〈鄞州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规范〉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财政、国资协作,完善租用流程,全方位提升租赁办公用房管理效能。
(四)健全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租用办公用房巡检内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关于“统筹资产管理利用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设完成区级公物仓并开仓运行,目前在仓物资涵盖办公家具、保密柜、电气设备、生活物资等。
(二)建立闲置公共物资共享共用、统调统配体系,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共享共用、高效规范”的公共物资调配机制。
(三)联合区财政局出台《宁波市鄞州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按照资产管理目录,接受7大类40余种仓储类目,做到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物资应纳尽纳,应调尽调。
七、关于“安全保障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针对部分安全隐患问题,委托专业消防机构,进行维护保养、设备更新。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局领导小组、责任科室和两个代管国企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完善隐患消除闭环机制,明确了12项大类、62个小项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四)增强安全检查力度,明确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气、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等检查重点,进一步落实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及专项检查。
(五)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明确两个代管国企需针对业务重点,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八、关于“意见征集反馈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机关事务工作恳谈会,对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开展交流,针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分析、落实。
(二)完善闭环管理机制,设置“红管家”意见箱,开展“红管家”局长接待日,畅通干部职工诉求反映渠道。
(三)强化大院停车秩序管理,通过内挖外拓等,提高停车位使用的周转率。
九、关于“引进业态的商品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业态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要求商家按照合同及协议规范经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二)积极引入新业态,销售省内山区26县产品、其他地区特色产品和对口帮扶产品。
(三)加强业态经营商品监管,督促商家设置临期商品专柜,及时下架滞销产品。
(四)进一步规范流动设摊商家经营范围,加强对流动业态的价格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
十、关于“深化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落地速度还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数字化改革落地速度,积极争取项目经费,谋划“鄞有红管家”数字化系统。
(二)“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开发建设平台项目。
(三)与数据服务中心对接,完成云服务器资源申请、模块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发红管家浙政钉小程序,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实现鄞有红管家”数字化改革落地。
十一、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未体现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党组的领导作用,在新修订的《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中,明确党组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唯一决策机构。
(二)对局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并更新,重新修订完善《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请休假制度》、《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办法》、《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业务管理办法》、《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10项。
十二、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项部署和深入分析存在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针对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等工作进行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形成的原因;按照要求每季度确定主题,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每年制定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三)修订完成《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分管领导与科室长、代管国企负责人谈心谈话。
(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排摸梳理出各科室及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并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五)强化廉政教育,党组专题部署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
十三、关于“采购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项目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切实提升规范采购意识,增强项目采购监管能力,避免不规范、不严格现象。
(二)严格项目采购比价监管,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比价程序执行,确保项目比价公平公正,补齐监管短板。
十四、关于“工程变更联系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强化变更联系单审批流程落实,提升项目管理质效。
(二)检查完成基建和采购项目档案,进行梳理、分析,查找问题,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
(三)提高责任意识,明确工程变更联系单需在相关单位人员签证后方可生效实施。
十五、关于“个别项目未按协议约定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条款开展日常考核工作
(二)细化维保考核细则,落实专人进行考核,对发生服务不到位、响应速度不及时、维修更换材料未确认、未安全文明施工等现象,严格按合同约定扣除费用。
(三)对三中心维保项目进行梳理、汇总,落实专人进行考核,确保维保服务及时高效。
十六、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往年度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梳理,对长期挂账资金按照财政规定上缴,解决往年度挂账问题。
(二)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行动,经自查,以前年度往来挂账已清理,今后定期清理往来款项。
(三)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学习财务制度,增强财务人员规范化意识,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十七、关于“工会活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退还虚列费用,对活动多支出经费和运动会超出奖励费予以退还。
(二)加强工会政策研究,严格按文件精神办事。
(三)加强工会委员研讨交流,举一反三,避免违规现象发生。
十八、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签订合同,组织开展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加强合同重要条款审核,明确各项条款内容,落实专人对合同签订内容进行复核,确保合同签订规范;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强化合同内容合法性、合规性把关。
(二)补充完整部分合同,对合同内容不完整的部分按要求进行补签。
十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完成2024年度局固定资产盘点。
(二)规范资产收益处置,将收取的2019年6月至2024年7月行政中心及各办公楼楼顶出租(用于通讯设备)收入上缴财政账户。
(三)提升资产规范管理意识,对国有资产收益处置进行严格把控,对各项资产租赁收益情况进行排查,纠正处置不规范现象。
二十、关于“同欣物业考核不规范,四明公司租车费收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同欣物业考核,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台账,严格按照考核规定等次比例进行规范、高效考核。
(二)加强财务收支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好财务制度,每月对往来款情况进行清查,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三)针对3个月以上未回款单位,进行电话、书面、上门等多种形式催收,确保各项租车费用及时收取。
(四)加强代管国企中层以上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建立中层及以上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从严管理。
二十一、关于“部分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主动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明确合同经办人责任,避免费用收取不及时现象。
(二)健全费用收取机制,明确同欣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为费用收取执行人,后勤科落实专人对相关费用收取情况进行复核,目前合同约定的款项均及时收取到位。
(三)每月对费用收取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收取费用。
二十二、关于“安全保障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合同合规性审查表》,明确规定合同审核和审批流程,落实合同分级审核,合同签订前需经过科室人员、科长、分管领导审阅,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二)加强外部审核,明确签订合同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需将合同发送给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合同主体、合同条款、合同风险等内容进行审核。
(三)最终合同签订之前,需再次审查合同语言是否准确、严谨、规范,检查合同附件是否齐全,如技术协议、采购清单、图纸等,确保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一致,确保合同最终版本合法无误,准确有效。
二十三、关于“考核指标对接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2024年上半年“七创争先”攀高目标完成情况,已与督考中心、抓落实办进行充分对接沟通,补齐相关佐证材料并完成责评,2024年十大攀高项目均已完成。
(二)建立局督查考核长效机制,每季度跟踪各科室攀高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指标按照时间攀高或数量攀高都能高质量完成。
二十四、关于“协作沟通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厘清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厘清边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日常沟通,修订《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三级谈话制度,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生活情况。
(三)强化协作联动,加强与镇街及其他部门联系交流,上门走访39家单位对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进行业务指导;通过电话指导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开展办公用房管理及租赁业务指导与工作对接;召开全区“公务餐”改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部署落实改革工作。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五)局党组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撰写发言材料,结合自身岗位业务工作开展自我剖析,真刀真枪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十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等工作,开展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做到针对性研究、深入性分析。
(二)部署机关党支部督促检查工作,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三)抓好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制定局党总支及两个机关党支部2025年度学习活动计划,按上级要求完成党支部书记、党员培训学时。
二十六、关于“基础党务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总支对各机关党支部的业务指导,每月召开1次党总支支委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布置下阶段重点工作。
(二)规范党员发展和转正流程,深化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定期填写考察鉴定情况;提醒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时递交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材料。
(三)推进基础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按要求规范填写《党总支工作记录本》、《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确保记录内容详实、准确、规范,充分发挥工作记录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十七、关于“党建特色亮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丰富组织生活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让组织生活“活起来”,结合“红管家大讲堂”,举办青春论坛,开展重阳节活动。
(二)深化拓展“鄞有红管家”党建品牌,建设完成“红管家”共富集市街,设立“红管家”党员先锋岗,推出“红管家局长接待日”。
二十八、关于“选拔晋升程序有瑕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专题研究、充分讨论,班子逐个表态,按程序规范填写《廉洁自律情况表》等各类材料及表格,确保流程规范、材料齐全。
(二)规范职级晋升程序,按规定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考察程序、规范填报《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评价鉴定》等各类表格及材料。
(三)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提任及岗位等级晋升干部按要求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及各类表格材料。
(四)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梳理考察程序,制定干部考察机制办法,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十九、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立青年干部“政治+业务”双导师帮带体系,完善干部培养使用链,发挥“传、帮、带”作用。
(二)持续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岗位锻炼,加大选拔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技能比武、岗位练兵;举办“红管家大讲堂”、青春论坛等,为青年干部提供展示交流平台,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快建设政治忠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接,加强财务、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录力度,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结构。
(四)设立区机关单位财务核算中心,在区机关事务局内设机构财务科挂牌,根据编办要求,认真做好财务相关工作和人员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财务代理服务。
三十、关于“对代管国企员工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同欣物业公司员工管理,严格规范代管国企员工录用流程,优化员工年龄结构,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完善公司奖惩制度,鼓励员工不断进步,提升素质。
(二)针对四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管理。规范人事制度,制定《宁波市鄞州区四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对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相关职业素质培训。
三十一、关于“仍未公示办公室人员名单和去向牌,给上门办事的服务对象带来不便”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按照要求张贴公示栏,对办公室人员名单和去向进行公示,要求干部职工按照自己的工作安排及时更新去向,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改进工作作风。
下一步,区机关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切实把深化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补充、健全各项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工作制度的监督执行,使科学管用的制度得到严格有效落实,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持续推动事业发展。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进一步厘清思路、完善措施,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全力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心任务提供高效、优质的机关运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7393;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325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