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7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河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0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中河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河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街道上下均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会上全体班子对问题进行逐句解剖分析、逐项落实责任;及时制定了《中河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三是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统筹和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整改任务和要求,逐项推进整改。党建综合办公室和纪工委进行清单式督导,对标对表抓整改进度,对领导不力、进展不及时、效果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件;批评教育6人;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完善制度7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800元。
一、关于“理论学习转化为城市发展实践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持续抓好抓深理论学习制度,在每次党工委会议上均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每月均坚持开展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其中,在24年12月12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行了集中研讨。
(二)已将都市未来工业区东4地块征迁项目列入2025年度区“双十亮绩”打擂项目;堇山东路断头路打通工程正在持续推进中。
(三)锚定“高品质生活的样板街道”目标,已梳理征迁建设项目和社会治理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和治理清单,逐项明确时间节点、主要路径、主责干部,力争打造品质中河。
二、关于“城市风貌提升不够快、人居环境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继续推进工业区拆迁工作,提升区域城市风貌。
(二)持续推进低效土地腾笼换鸟,指导协助企业开展地块功能转型升级,通过办理临时工转商,提升片区风貌;继续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提升片区品质。
(三)完成6个重点点位强排口改造。
三、关于“街道谋划高质量发展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中河城市区位特点、发展潜力,重点招引软件信息、人力资源、进出口等领域企业,重点发力“月光经济”、文化创意等赛道,提振消费,聚焦凤起产业园,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已全面梳理全域土地资源库,统筹谋划各地块下步开发方向,逐步推进都市工业区东6地块、孙马医疗地块等储备地块的出让、供地工作;同时已积极对接国企,加码加力推进都市工业区征迁;对产业进行转型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新业态,对地块进行腾笼换鸟,老旧厂房功能置换。
(三)已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单位,协助协调项目推进难点。渠成项目目前进展顺利,已完成竣工验收;问心酒店项目紧抓进度。
四、关于“经济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项目推动落地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目前限上批发零售已招引美团小象超市、京茂通供应链等多个项目,202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亿元,总量跃居全区第5,同比增长5.5%,超过区平均增速。限上批发零售、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指标均实现正增长。
(二)辖区内商业综合体已开始错位发展,宝龙广场全力发展为都市夜经济综合体,印象城、万象汇逐步调整各自重合业态,商圈整体客流、营业总额提升效果明显。
五、关于“推进社区建设主动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督促各社区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召开社区党组织主导、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业委会、物业等多方参与的“六方协同”联席会议,2024年召开联席会议200余次。
(二)已在2024年10月开展“中河聚力·社彩纷呈”中河街道社工赋能培训,全面提升社工队伍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最后通过路演方式展示社工培训成果,出六个优秀项目作为2025年社区发展项目,推动社区多元化、品牌化发展。
(三)完善社区考核文件,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向工作最实处用功,特别是重点突出完善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指标体系。
六、关于“引领‘物居业’三方协同治理社区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强党建引领居业物协同议事机制,积极督促各社区每个月召开“六方协同”联席会议一次以上,强化各部门与居业物三方的协同效能。
(二)加大对永泰花园等物业检查巡查力度,完成永泰花园、金色珑庭、桑菊家园物业更换,推动桑园北区物业更换;根据实际不断完善《业委会工作规范化指导手册》,全力督促各小区加大公共收益反哺社区建设强度,2024年度公共收益反哺社区建设2000余万元。
七、关于“推动为老服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在2024年,街道投入20余万元推动剑桥、桑菊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档升级,并将城兴、东裕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提升列入未来社区改造项目。
(二)已全面排查街道社区用房,建立社区用房基本库,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并且职责到社区、到人,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继续完善国资管理。
(三)2024年,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共开展72场为老服务进社区活动。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共举办210场养老服务活动。
八、关于“党工委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优化《中河街道党工委会议制度》,明确相关党工委议事要求和会议制度,已严格按照该制度落实执行党工委会议12次,并将常态化长效化继续落实。
(二)在会前,办公室已严格审核各条线报送的上会议题,共审核议题70余个,均符合“三重一大”标准,无重复上会,且均已和主要领导酝酿讨论。议题审核通过后,均已提前上传会议系统,供领导班子提前参阅研究。
(三)在会中,针对每项议题,领导班子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集体决策。办公室记录人员已将会上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按实记录在记录本上。
(四)在会后,根据会上讨论结果,及时征求相关领导意见,最后由主要领导确认,印发形成党工委会议纪要,并规范保管及时归档。
九、关于“公寓楼管理存在较大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整改,开展全域公寓楼排查,全面掌握公寓楼底数信息,并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辖区内厂房改建公寓楼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各类一般隐患问题80余条,较大隐患20余条,出具限期整改责令书8份,要求发现隐患立查立改,目前相关隐患均完成整改。
(二)联合派出所、消防、市场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前期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督促管理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十、关于“信访稳控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包案工作要求等制度要求,对信访人员落实包案领导和“一人一专班”,并建立“一人一策”,点对点跟进所需,全力化解诉求。
十一、关于“拆违治违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密联络居物,派遣执法队定期走访社区及物管单位,就近期双方接收到的个别居民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讨论沟通,为后续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化矛盾化解,执法队就矛盾激烈、历史遗留等情况积极对接当事双方推进违建纠纷调处工作,通过执法手段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十二、关于“反诈宣传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集中整治,持续造浓宣传氛围,累计悬挂各类横幅标语200余条、组织开展活动160余场、微信网格群推送警示案例1.2万余次。
(二)建立完善月分析制度,对辖区内发案形势、情况、特点、重点区域等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各社区、各领域聚焦重点开展工作,累计推出典型案例36期、专题宣传12篇。
(三)深入开展精准宣防工作,抓宣防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抓易受骗群体精准宣防,组织开展20余场企业宣讲会、覆盖企业2000余人,全面落实企业财务人员电脑显示屏“反诈抬头贴”全部82家单位均已开展签订入住承诺书,累计数量超过1万余份。
(四)全面完成群防群治平台下发工作任务,街道、派出所、社区和网格联动,辖区内反诈案发数同比呈下降趋势。
十三、关于“街道‘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5年1月完成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4年度督查考核工作,2024年排名较2023年有较大提升。
(二)2024年12月组织召开4季度综合执法专题会议,就各执法力量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组织综合执法中队、市监直属所、应急执法队完成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份联合检查。
(三)已梳理建立钱湖商圈“商业综合体监管一件事”监管事项清单,并进入商圈进行了执法宣传活动。
十四、关于“法治政府的主体责任还欠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做好合法性审查,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已于2024年11月起全面投用,截至2025年2月,完成各类审查101件,提出审查意见155条,审查率100%,按期完成率100%,备案审查5件,备案审查率100%。
(二)执法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法审流程,针对疑难紧急问题处置情况通过“一事一报”、“一案一会商”处置原则,进行法制性审查,保证案件办理高质量,执法程序零瑕疵。目前已就4起案件办理推进开展该工作流程,并将持续推进法审工作。
(三)于2024年12月4日开展机关干部宪法、行政法学习培训一次,并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考试,切实提高持证率。
十五、关于“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年第一季度召开党工委会议,结合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明确领导班子各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清单,2024年已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已结合202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结合街道实际,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十六、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纪工委书记已在党工委(扩大)会议上针对“一岗双责”履职材料情况进行了通报,已要求全体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各位领导班子均表示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结合本岗位工作,深刻开展自我剖析。
(二)加强“一岗双责”履职材料的审核把关,一把手加强与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工作,督促各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剖析问题深刻到位、整改措施具体有效。
(三)纪工委书记已督促班子成员重视岗位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监督班子成员对下属党员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确保廉洁履职。
十七、关于“街道纪检监察实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作用,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机关干部会议及村社书记会议及时通报相关典型性案例,收集问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过专题通报、廉情抄告、提示单等形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党规党纪。严明节日纪律,重申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对“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决心,加强对党员干部严要求、严管理、严教育、严监督,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
十八、关于“厉行节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会议审批,已召开党工委会议、机关干部大会对“三公”经费规范使用的最新规定以及《鄞州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纪工委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建设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的重点,党建办严格做好会议的审批管理,财政所依托内控系统确保每笔支出有据可查、合理合规。
(二)严格财政审核,财政管理办配合各科室、条线做好事前报销的咨询、审核工作;加强街道内控系统的使用及规范,在报销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每笔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十九、关于“违规安排住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联合街道财政所,围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财政报销体系上的每项报销标准,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每一项支出。
(二)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党费使用对象、内容,严把党费使用原则,按规定用好每一笔党费。
二十、关于“多报销伙食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将报销时扣除的伙食补助作退还处理。
(二)财政所已严格按照区级部门的规定配合各科室、条线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对于这类报销在审核时多了解情况,是否有重复报销,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已重新修订内控相关制度,确保整改的问题得到长效落实。
二十一、关于“工程项目存在拆分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近期召开科室专题会,分管领导邀请招投标责任科室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科室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巡察结束以来,开展3个拆除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的有关程序执行。
二十二、关于“工程项目审核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新一轮招标中,增设相关保洁业绩要求,增加船只管理和操作人员相关考核要求,保障规范巡查。
(二)规范并明确业务科室审查职责,要求由业务科室在标书定稿上敲骑缝章,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填报交易审批表。
(三)要求招标代理签订廉政防范合同,督促代理公司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2025年起所有招标项目均附有招标代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了公章。
二十三、关于“工程管理粗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管工程关卡,严格按照街道内控管理制度,在工程报销时加强审核合同约定款项,严格把关审核支付,相关领导及干部均需对每个后勤支出做好审核监督。
(二)严控财政管理,合同需先经过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再行签订,报销时财务将发票与合同比对,根据合同约定条款,严格把关;条线做好相关的质量、数量等查验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十四、关于“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甬兴新村68幢7-8号店面房等合同到期后收回,并由街道国资按出租管理办法统一管理,租金收入扣除税费、评估等费用,划拨物业用于弥补物业支出。
二十五、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街道对“部分资产负债未入账、账实不符”进行历史追溯,并立行立改,根据协议和历史事实进行调增中河资产管理服务公司对宁波市鄞州宋诏桥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实收资本25万元;并在托管期间,常态化开展国资企业审计,全面履行监管责任。
(二)监管行使股东职责,保障股东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审批等事宜;向区国资委定期报告委托监管企业的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监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二十六、关于“内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制度和执行规范。已严格执行《中河街道食堂管理制度》,每季度开展食堂后勤的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档次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截至2025年2月已完成3个季度结算,均有相应考核依据。
(二)规范食堂配送。严格执行后勤配送单据审核归档,后勤干部、物业公司、配送单位“三方”每日核查食堂配送情况并签字留档,每月一次盘点全月配送情况,相关单据按要求归档保存。
二十七、关于“民主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合作社“三清一促”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合作社各类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完成问题整改。
(二)督促社区完善社区三清单一流程中重大决策事项流程图,并单独对社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重大事项资金支出按照财务报销要求及社区三清单一流程中重大决策事项流程图进行合理合规报销。
二十八、关于“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辖区督导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排查,对不规范的社区发放整改通知。目前已督促相关社区补发督导员漏发补助。
(二)根据区分类办最新的发放规定,制定社区对督导补助经费的使用要求。
(三)要求各社区按时上报督导补助经费使用表,并做好发放记录和督导员确认签字。
(四)明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建立财务人员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出台“三资”管理问题提醒函制度,对“三资”日常管理中发现各类违规问题,及时下发提醒函。
二十九、关于“资产出租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资产出租管理问题,进一步规范各合作社资产租金收缴台账;同时街道已牵头建立合作社租金催缴制度框架,制定租金催讨流程图,目前已下发各合作社,待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二)十方拖欠的2023年度房屋租金已于2024年7月收取到位,2024年尚部分租金未到位,合作社已按租金催讨制度进行催讨。
三十、关于“居务社务监督履职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9月已组织社监会成员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纪工委将坚持定期组织社监会、居监会成员进行专项培训,以提升居监会、社监会成员监督业务能力,推进村社各项事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十一、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持续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兴一线调研和求真务实之风,并集中开展了社区大调研大走访行动,深入摸底社区两委班子、社工队伍和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同时,汇总梳理经济合作社的难题,并逐项落实责任,攻坚解决,目前问题清单正在有序推进解决中。
(二)全面梳理形成了街道履职清单,明确了街道职责,并依托“五争攀新高”行动,将各项责任细化,形成了全体干部人人务实担当不推延,履职尽责不敷衍的干事氛围。
(三)对杨家路联虹路沿街重点商户进行针对性检查整改,落实常态协作长效管理机制,对杨家路联虹路沿线增派保洁、垃圾清运及日常市容管序人员,并加强人员考核。
(四)永泰花园北门路面已完成修复。
三十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召开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深挖根源。
(二)已对上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剖析内容的补充。
(三)继续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流程,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确保事无遗漏,面面俱到。
三十三、关于“组织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了《中河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进机关党总支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组织架构设置、制度建设、组织生活、党费收缴、党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等方面奠定制度基础。
(二)对原有的党支部进行合并、调整,顺利完成机关党总支和下属各支部的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织架构、增强了党组织活力。
(三)出台了《中河街道年轻干部赋能培养方案》,通过年轻干部导师“传帮带”、实践锻炼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效能。
三十四、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出台《中河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进机关党总支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理论学习和科室重点工作相结合。其中,12月2日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十五、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出台《中河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进机关党总支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机关党总支和下属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并于组织生活会中同步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对各支部的工作指导,每年对各支部活动记录本进行检查归档。
三十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各党支部集中进行组织生活记录本的检查,严格对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内容,查摆问题,及时纠正。已收集各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对因循守旧的内容要求党支部更新调整,并正式实施主题党日签到和纪实制度。
(二)已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经济合作社目标管理考核中,2025年大河沿经济合作社新增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已要求各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评、党费规范收缴等内容,重申重点,规范操作,严把程序关,内容关。
(四)指导楼宇社区党委充分发挥“红管家”服务功效。指导和邦大厦党委建成党群服务阵地,有效发挥“鄞商会客厅”实效。强化经济电子党支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对两新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前期摸排调研,掌握基本情况。
三十七、关于“机关干部岗位锻炼培养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梯队建设,2024年以来提拔、转任中层干部3批12人次,党建综合办、发展服务办、社区管理办、城建管理办、财政管理所等重点科室均进行交流、提拔,干部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
(二)强化干部培养。已出台《中河街道年轻干部赋能培养方案》,强化“老带新”“导师制”等举措,帮助年轻干部成长。常态化开展岗位竞聘,持续完善联社联企、重大项目跟踪联络以及重点工作跟进等制度,实行严格考核、优胜劣汰、从严管理、关心关爱。
三十八、关于“社区、合作社干部队伍培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中河聚力·社彩纷呈”社工赋能项目评选活动,评选出10个优秀项目,为进一步打造“一社一品”特色化党建奠定基础。继续推进“全能社工”建设,通过社工多岗位锻炼,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二)打造社区书记“红领先锋”培育计划,构建金字塔形社区人才梯队,进一步发挥创新性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结合前期排摸工作,梳理形成36名社区书记后备力量人选名单,所有人选均符合年轻化、高学历的标准,为下一步换届工作奠定人选基础。
三十九、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严格落实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讨论决定、组织考察、备案公示等提任程序,人事议题会议记录做到原原本本,落实好回避保密制度。
(二)2024年以来提拔、转任中层干部3批12人次,所有提拔均上会党工委会议充分讨论研究,无因人设岗问题;任前公示到位,认真谈话研究,考察报告因人细化,并全部发文明确,所有档案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归档。
四十、关于“干部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已修改完善《中河街道人事管理制度》、《中河街道考勤请假制度》和《中河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集中核查完成。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学习以上管理规定,并集中核查干部请销假情况,核查存档全部机关工作人员、机关退休干部、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证照,严格规范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证照领用登记管理,专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常态化回头看保管核对。
四十一、关于“房产管理仍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建立资产使用数据库,并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全面厘清闲置资产。明确责任,已进行社区为单位季度资产排查,切实掌握资产使用变动情况。已清退相关侵占资产,已盘活闲置资产3处。
下一步,中河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强化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中河政治新生态。二是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持续盯牢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整改紧抓不放,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常态化落实。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着力围绕主责主业,将整改成效深深植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产业创新发展、城区品质更新、基层共治共建等街道重点课题中,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088100;邮政信箱中河街道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hxc4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