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9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云龙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云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云龙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分析和详细部署,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党委书记不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内警告1人,立案2人;诫勉3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11人,建立完善制度20项,清退款项8.65万元。
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云龙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制定月度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二)建立健全《云龙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学习“第一议题”过程中,增加班子成员交流讨论环节,结合云龙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三)出台《云龙镇党委会议省市区重大会议学习制度》,由党委书记或相关会议参加人员及时传达近期省市区重大会议精神,并结合云龙镇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上会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出台《云龙镇会议和决策制度》,明确相关会议讨论范围,加强事前论证和事后监督,明确书记办公会议成员提前评估论证议题制度,确保议题准备充分。
(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党员外出学习考察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村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确保外出考察学习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关于“‘七创争先·双十亮绩’行动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云龙镇2024年“云领八竞”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上半年区“七创争先”镇街考评我镇位列第五名。
(二)提升助企服务效能,以“班子领导+条线干部”模式组建联企助企专班,2024年1至8月共解决24项涉企问题。
(三)全面推动“双十”攀高,上半年“七创争先”双十亮绩攀高指数我镇位列第四名,1-8月总共完成投资4.98亿元、工业投资1.15亿元。
四、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招商引资,截至2024年8月完成高质量新增13家,2024年1-8月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营业额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同比增长34.3%、32.4%和100.5%,均呈现高位增长;
(二)通过前期排摸挖潜,新增入库规下工业3家。2024年一至三季度规下工业加权营收41亿元,营收增速同比增长35%。
(三)加强本土企业培育,盛吉盛产业园顺利引进8家企业,产业园内新招引企业产值合计突破1.5亿元,营利性服务业营收超1000万元。
五、关于“招商引资成效欠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云领八竞”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全员招商追项目。
(二)持续加快凰山岙地块出让进度。
六、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村集体经济增收会议,对村集体经济增收进行部署,加强资源开发利用,规范项目建设,吸引投资。贯彻落实政策和措施,扩大农村就业机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二)加大对债务人的催缴力度,督促各村建立符合村情的协商催缴机制
七、关于“新村建设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新村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云龙镇新村建设工程监管条例,加强对新村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八、关于“镇容村貌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规划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加强交通管理,印发《关于鄞州区云龙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质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开展全镇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完善云龙镇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每日进行走访查看,上半年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600余条。
九、关于“农文旅产业发展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举办“我们的节日·端午看云龙”等龙舟品牌活动,加强对“中国龙舟文化之乡”推广,开展中保龙舟友谊赛,打造云龙古镇码头。
(二)积极完善镇域内交通、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市场推广,依托专业人才,深化产业融合。
十、关于“‘一老一小’投入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广敬老院“云享晚年”品牌,镇敬老院目前在院人数为62人,入住率已提高到60.78%,入住率在全区公办敬老院中排名第一。
(二)进一步盘活村(社)居家养老阵地,丰富服务项目内容,已设立13个老年人教学点,开设10多门菜单式课程。
十一、关于“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制,分析研判化解方案并通过信访联席会议等平台载体制度化化解信访积案。
(二)加强对四个平台、民呼我为、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矛调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收集处置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研判,联合云龙法庭,强化诉前调解功效,2024年上半年,完成诉前调解78件。
十二、关于“网格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制定《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云龙镇网格员工资待遇执行标准及考核暂行办法》。
(二)加强网格员业务能力培训,定期评选星级网格员,2024年第一二季度考核均列全区第一梯队。
(三)加强对网格员的管理,对工作中发生较大差错或产生恶劣影响的网格员,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十三、关于“落实安全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合多方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高风险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排查整改辖区隐患点120余处,开展“龙峰杯”平安交通专场知识竞赛,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十四、关于“流动人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编制《流动人口管理困境及创新策略研究——以鄞州区云龙镇为例》。
(二)优化提升出租房“旅馆式服务管理”2.0版本。
(三)提升流动人口在积分入学、养老就医、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办小候鸟防溺水培训班。
十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全面分析全镇党风廉政形势。
(二)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出台《2024年云龙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和村社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加强农村党员管理。
十六、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做好问题线索的处置及党员违纪处理工作。
(二)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新的党纪处分条例。
(三)加强对村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监督队伍的作用。
十七、关于“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强化今后责任追究。
(二)完善并出台《云龙镇投资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三)完善工程管理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八、关于“工程项目过程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云龙镇投资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概算编制的管理以及对全过程单位的管控。
(二)加强在建工程履约保函期限监管力度。
(三)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整个工程项目。
十九、关于“提前使用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2023年3月按照市专项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二)根据可用财力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
(三)配合项目单位做好跟踪审计,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业务培训,分期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乡镇街道财务人员培训班。
二十、关于“落实镇长‘一支笔’审批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镇长负责审批公共交易站相关经费支出。
(二)完善云龙镇财务报销手册。
二十一、关于“对村(社)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下拨资金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云龙镇村社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账户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账户管理“一自查两纳入”工作法试点,对云龙村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二十二、关于“出借资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清理所涉资金往来。
(二)规范合同合法性审查手续,2024年镇财政未发生出借资金事项。
二十三、关于“财务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三资中心的报销审核,严格落实鄞农经发〔2020〕4号文件要求,对三资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已注销下属公司,完成账套和账户注销。
二十四、关于“‘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召开两委会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严把财务关,对任新村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五、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资源、资产书面合同,由镇审核后,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字确认,实行专人保管、按规定登记备案。2024年1月以来,已有8个集体资产在公开招标前进行资产评估。
(二)严格按照“三清单一流程”工作体系,2024年1月以来,88个年租赁款5万以上的集体资产严格按照招标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三)严格按照鄞委农办发〔2023〕11号文件的要求落实,2024年1月以来,544个集体资产租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租赁期限不超过规定年限5年。
(四)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租赁监管,以价格浮动机制为导向,规范租金标准,防范租金过低而引发权力寻租的风险。
(五)加强村级三资的监督与管理,做到“先付后用”,同时督促各村及时梳理当前未兑现的合同并及时催缴。
(六)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二十六、关于“村级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村级工程须严格按照“三清单”运行法相关规定,2024年1月以来,272个村级工程严格按照招标规定上各级平台进行招标。
(二)深化“三清单一流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办事、按照流程公开,做到防微杜渐,阳光决策。
(三)加强规范村级工程的管理,加大招投标流程的把关力度,对前徐村、顿岙村、荻江村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禁止工程拆分和转包,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二十七、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村集体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的分析、调查,并提供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决策依据。
(二)加强三资监督和村干部财务规定学习,提高村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收支两线制度。
(三)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二十八、关于“执行上级津补贴等政策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上级津补贴等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加强财务把关力度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行鄞农经发〔2020〕4号文件要求,发挥三资中心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全流程管理,加强补贴发放跟踪预警。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村级财务治理规范化。
(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二十九、关于“民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云龙镇民生投诉咨询诉求件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民生投诉咨询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同时对村镇建设办、云龙村、前徐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在全镇范围广泛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信息覆盖面的广泛性。
三十、关于“班子相互协作补台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七创争先、经济工作、征迁等专题会议,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区域发展趋势,提升班子成员全局观念。
(二)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打破条线之间的信息壁垒。
(二)开展专题培训,推动联村工作走深走实。
三十一、关于“班子相互批评监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班子成员之间提醒与督促机制,结合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做到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高的政治站位深刻查摆问题。
三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对相关资料的签字、盖章、留底做到一应俱全。
(二)健全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能。
(三)实施“龙马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全面提升年轻干部能力。
(四)加强村社“领头雁”队伍建设,发布《云龙镇2024年“领雁竞渡”工程行动方案》。
三十三、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云龙镇关于规范全镇机关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催缴机关干部及村社干部相关证照,由单位集中保管,申请人在回国(境)后需按时交还证件。同时对云龙村、徐东埭村、渔业社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十四、关于“编外用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守《鄞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用工规范特别是专技服务岗的用工备案流程,并对党建综合办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出台《鄞州区云龙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做到严控总量、必要精干,提升工作效能。
三十五、关于“村(社)自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村级两委干部及自聘干部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规范化,确保严格按照村级核定的职位数量进行聘用;对于村级自聘人员,要求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薪酬标准,以确保薪酬发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村自聘人员薪酬发放与村干部职级挂钩的做法,以维护薪酬体系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对徐东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十六、关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开展机关支部集体约谈、每季度向机关支部发放工作提示单等方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相关规定,确保支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
(二)积极指导相关村社党组织发展党员,每季度发布村社党建提示单,通报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储备“三色灯”情况。
(三)每季度开展党务培训,定期发布基础党务工作指南,制定详细的党务自查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自查工作有据可依。同时已对甲村村、陈黄村、敬老院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十七、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建品牌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党建引领强村富民新方式,打造“五宝”兴村迭代共同富裕新场景,结合“夺标争星”项目擂台赛,助推各村打造“一村一品”。
(二)关注两新党建发展,立足工业强镇发展实际,以争创“双强六星”为目标,聚焦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一张网”,排摸镇规上企业、小微企业党组织覆盖情况,推进规上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规范运行。积极开展两新党务规范化培训,组织两新党务工作人员向先进两新党组织学习交流。
三十八、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10月,双桥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双桥社区已经股社分离,撤销党总支,当前党支部关系设置已理顺。
(二)两家企业党组织因党员数量不足已于2024年4月撤销。
三十九、关于“整改落地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做到人、财、物三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新村建设透明、公开、公平。
(二)进一步发挥三资中心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全流程管理,加强补贴发放跟踪预警,进一步推动村级财务治理规范化。
四十、关于“举一反三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新村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云龙镇新村建设工程监管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新村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全过程推进中的透明公开。
下一步,云龙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助力“云领八竞”攻坚行动走深走实,推动“七创争先”攀高进位。二是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建立完善的《云龙镇投资项目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三是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结合,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提能、增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为鄞州“当先锋、作示范”贡献更大云龙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