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9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潘火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潘火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潘火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潘火街道党工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的方向和目标,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街道党工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建议,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街道党工委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3人(记大过1人,记过2人);提醒谈话18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
一、关于“立足区域现状整体产业思考谋划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引进博格华纳太仓产能等项目;申报各级人才项目,引进科技服务业企业。
(二)党工委专题学习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布置落实相关工作。班子领导带队全面走访企业,不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三)破解土地要素,盘活产业园项目及区域内其他低效地块。
(四)通过企业自主、政府助力等模式,引进新的符合产能导向项目入驻都市产业园。
(五)提升“潘火汽车大道”街区能级,目前蔚来、小米等新能源汽车品牌门店已正式开业。
二、关于“围绕‘大优强、绿新高’要求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工业投入,紧盯新开工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
(二)加强对有潜力上规企业的培育力度,不断新增月度入库企业。
(三)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多渠道为中小企业、初创型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四)结合区工业土地治理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通过以企引企、政企合作等模式,引入新的高附加值企业替换原有仓储等低小散企业。
(五)加大征迁清零项目推进力度。
三、关于“聚焦‘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不够有效” 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优化助企班子成员联企服企等制度,向辖区企业广泛宣讲《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鄞商会客厅”建成,深化“潘火法管家”助企服务品牌。
四、关于“城市有机更新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投创中心片区城市品质。
(二)强化包案机制,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由街道书记办公会议成员牵头包片的征迁“攻坚队”。
(三)加强重点征迁清零项目的集中攻坚力度。
五、关于“城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义务教育规划方面,小学段:金源路小学已于2024年9月正式启用。初中段:潘火实验中学的随迁子女班级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养老服务方面,已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老年大学教学点全覆盖。
(三)完善相关机制。
六、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颗粒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效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推进道路项目建设。
(二)多部门联合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健全业委会、环物委等各类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七、关于“社区品牌建设标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品牌建设的谋划,提升社区管理水平。
(二)组织开展社工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课程。
(三)针对后进社区,街道党工委组建由联社领导为组长的帮扶小组。
(四)制定投创工业社区综合考核细则,创立投创工业社区“178”赋能式服务体系。
八、关于“推动解决‘物居业’矛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现红色物业全覆盖,推动物居业进一步融合。
(二)汇编《潘火物居业融合交流园地》期刊;举办居业物主题读书会。
(三)修订《潘火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奖励办法》。
(四)加强业委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针对“推动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潘火街道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操作办法》。
(二)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收费工作。
(三)提升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关于“群众利益诉求处置仍存滞后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常态化实行社区周例会制度和联社制度。
(二)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
(三)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十一、关于“‘除险保安’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二)加强小微园区、工业企业、沿街店铺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三)携手辖区派出所,推进非警务事项的协同处理工作。
十二、关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房屋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泗港小区六期房屋安置工作;加强与区征管中心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王家弄村地块B实现征迁清零;王家弄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正式开工。
十三、关于“党工委谋大事、议要事的导向不够突出,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不够明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工委议事规则。
(二)进一步明确书记专题会议、党工委会议以及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的议事标准和流程,优化议题设置。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招投标制度。
十四、关于“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党工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对各科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
(二)明确党工委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岗双责”。
(三)将廉政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内容。
(四)推进审计监督,对社区(股份合作社)党组织常态化开展财务审计、工程项目跟踪、结算审计等,并抓好审计整改各项工作。
十五、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欠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街道拆迁、城建、国资、三资等重点领域,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加大对各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指导力度。
(三)利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提升自办案件的数量与质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廉洁纪律等案例通过党支部等会议形式进行通报。
十六、关于“超标准支出、厉行节约不够、公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工作消极应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额追回超发费用,杜绝超标准支出,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二)对机关后勤的非生产性开支、大楼用房闲置情况和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已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三)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建设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的重点,组织纪工委、社区监察联络站分片开展交叉检查、明察暗访加强工作力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十七、关于“拆分项目、超合同价、工程长时间延误、履约保证金收取不及时、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道路等工程的前期谋划和统筹安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细化招投标管理细则。
(二)规范基建工程结算流程,加强工程前期勘察和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强化事前管控和预算二次审核。
(三)规范完善招投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约束条款,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延期处罚。
(四)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招投标资料管理,所有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街道档案室。
十八、关于“相关股份合作社与承租户拆迁赔偿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拆迁工作程序,做到资料完备、手续齐全。严格执行拆迁事项党工委会议集体决策,并经项目审计,确保拆迁资金发放有据可依。
(二)完善村级“三资”管理,专题就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清单一流程”工作要求,确保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完整、公开透明。
(三)完善村级资产租赁要求,规范招租流程、租赁时限、租赁价格等要素。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对不符合规定合同不予鉴证,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建立拆迁事项征迁联席会议上会机制。
十九、关于“相关小区店面房租赁前后两轮违规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招投标程序。制定严格的招投标规则,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防止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
(二)加强培训和教育。已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专题会议,就街道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进行业务辅导,并对全街道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三)增强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所有国有资产处置都通过集体决议形式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四)对合同的管理进行规范已明确所有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已明确所有资产招租前,需经过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代理遴选会议及招投标联席会议的审查后方可进行。
二十、关于“资产接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11处房产完成产证办理,评估入账,并上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二)已对所有闲置的社区经营用房进行公开评估,以评估基准价为底价进行公开招租;召开全体社区负责人专题会议,对闲置的社区管理用房进行全面梳理,并细化社区用房交付验收协议书。
二十一、关于“资产被侵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建立完善国资领导小组例会研究、会商研讨等机制。
(二)加强对街道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统筹协调,明确由街道财政办作为国资的业务科室,确保国有资产应管尽管。
二十二、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9月街道向鄞州人民法院起诉,当月立案,案号(2023)浙0212诉前调确990号,并于当月出具民事裁定书。
(二)已对1处未及时缴纳房租的资产承租方发放租金催缴通知书,并于当月收回全额房租。
二十三、关于“部分小区社区用房长期空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探索“社区合伙人计划”,盘活社区闲置办公用房,着力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为社区治理和发展不断“造血”。海璟园社区于8月1日正式成立璟灿社区服务企业,通过场地换服务方式,合理利用社区用房。以海璟园社区社会企业为试点,逐步拓展其余社区闲置管理用房的使用率。
二十四、关于“资金管理不科学、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现金管理不规范、冒领上级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规范和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
二十五、关于“街道食堂购菜款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23年6月起,已规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渠道和结算模式,严格执行入账结算等财务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政务处分。
二十六、关于“某物业公司存在公款私存、违规招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相关负责人政务处分。
(二)鄞州区审计局已对街道下属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业务辅导。
二十七、关于“土地少租多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合作社已于7月初收回原承租方少租多用款,新一轮租赁合同面积已按照实际租赁土地面积调整到位。
(二)6月中旬起,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对街道下属1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存出租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定合同不予鉴证,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十八、关于“租金未收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合作社已于5月向承租方收回地块租金。
(二)7月下旬,街道已对所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上交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未及时收回上半年度上交款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已督促落实,下步将进行回头看。
二十九、关于“租赁合同价格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股份合作社出租土地和房屋的租赁价格,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出租土地和房屋的参考租赁价格,并提请股东代表大会讨论。
(二)6月中旬起,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对街道下属1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存出租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定合同不予鉴证,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已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专题会议,就街道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进行业务辅导,并对全街道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三十、关于“集体资金违规质押”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深入学习《潘火街道关于印发<潘火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召开三资培训班,专题就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培训;出台股份经济合作社非生产性开支联审联批制度,加强集体资金监管,杜绝集体资金违规出借、抵押等情况。
三十一、关于“班子成员自我剖析不够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5月召开潘火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书记与班子成员面对面谈话,特别是分管城建、拆迁领域的班子,开展集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谈缺点谈问题。
(二)班子成员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进行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十二、关于“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2月新增事业编制2名。新进事业干部1名已于2024年8月到街道报到,机关年轻干部队伍进一步充实。
(二)开展中层干部提任和干部轮岗锻炼。
(三)搭建“潘灯领航”大讲堂等平台,增加干部“晾晒比选”机会,目前已举办9期,109人次参与交流展示。组织机关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克难攻坚,有效激发干部积极向上的精气神。
三十三、“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严格落实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讨论决定、组织考察、备案公示等提任程序。
(二)已建立干部提任“一人一档”,自2022年5月起,提任(转重)中层干部9名,工作档案完备。
(三)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街道党工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干部和公众对选拔任用过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选拔机制,截至目前,组织口开展干部谈心谈话30余人。
三十四、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组织书记离任安置费,于2024年4月24日印发《潘火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廉效激励金发放规定》。
(二)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于3月16-17日举办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干部培训班,参与人数200余人,提高社工业务技能和水平。
(三)印发《关于转发<宁波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
(四)对全体网格员进行商事主体及实有人口网格排查工作业务培训;进行宁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子系统业务培训。
三十五、关于“国企职工混岗难题仍未有效破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目前街道与区国资中心、上级集团公司多次会商相关工作。
(二)结合单位实际,街道已于2024年6月制定《潘火街道国企人员延迟退休实施办法》,通过政策优化国企职工日常管理,正面激发国企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三十六、关于“存在违规用工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已清退相关非编人员。
三十七、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鄞组通〔2019〕7号)规定,规范证件管理和因私出国(境)审批。
(二)建立街道因私出国(境)年度普查制度,2024年3月完成年度街道机关干部年度普查工作。
三十八、关于“群众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社区、股份合作社干部的业务培训,于3月举办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干部培训班;同时,通过社工上挂业务科室锻炼,提升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8月,开展社区副职人选公开选拔面试,提升完善干部梯队建设。
(二)在街道各社区推行366议事协商机制,提升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议事决策民主、科学。
(三)出台《潘火街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加强社情民意的排摸,通过开展驻点调研,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化解,规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社工作例会。
(四)及时介入、妥善处理物居业矛盾,业务科室深入一线做好业务指导。
三十九、关于“个别社区、股份合作社违规聘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社聘用人员,已全部完成清退整改。
四十、关于“个别社区干部履职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考核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以考核实绩压实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印发《潘火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通过日常监督、强化考核等方式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
四十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按要求一年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对社区、股份、两新党建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二)2024年3月,就街道全年党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就全区党建比武打擂项目——投创工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于6月部署启动社区书记“揭榜挂帅”“一社一品”等党建品牌争创活动,印发《潘火街道社区特色党建项目手册》,发布“新火兼程”两新党建精品线,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四十二、关于“机关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2023年10月起,每月一次召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机关党建工作例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4年1月起,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机关各支部做好落实。
(二)指导机关五个党支部结合中心工作,谋深做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
(三)认真如实做好《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落实记录本年度互查和收集归档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机关支部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于2024年4月对机关5个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
四十三、关于“社区、股份合作社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社区、股份基础党务互查工作,先后于2024年3月、6已开展全覆盖的基础党务互查,共发现问题15个,均已整改。
(二)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培训会,提升基础党务业务水平。
(三)2024年1月起,对社区、股份合作社、两新等基层党组织下发学习工作提示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理论学习常态长效。
(四)出台《2024年度潘火街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四十四、关于“两新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投创工业社区作用,以网格为单位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党员排查情况,对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企业应建尽建。
(二)发挥鄞州区(潘火)非公企业党建指导中心作用,开展上市企业“一企一品”建设,推出“新火兼程”两新党建精品线。
(三)通过社企党建联建、机关和企业党建联建,提升两新党组织,特别是联合党组织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同时通过开展党员培训教育,强化两新党员的组织观念。
四十四、关于“潘火自来水公司至今未完成清算、注销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自来水有限公司方,已完成注销。
下一步,潘火街道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整改成效的持续跟踪。潘火街道党工委将对整改成效进行定期地跟踪评估,保整改成果的稳定性和真实性。二是深化制度建设和流程优化。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促进整改成果转化和应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水平和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通过整改促进工作流程优化和管理水平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088698;邮政信箱:潘火街道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668号5楼,邮编315105,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