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体现到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中。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整体推进,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细化整改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问题30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3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平台力度,加强指标间逻辑性、匹配性审核,增设审核公式加强数据比对。截至8月底,开展审核查询2000余条次。
(二)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对于统计基础资料提交不完善不及时的企业、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指标匹配性不佳的企业、重大项目等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督促企业夯实统计基础台账建设,做好相应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统计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统计业务指导,不断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方法。自制《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三折页、《统计指标填报指南》简明版、投资领域镇街工作提示单等。开展小班化、专题类培训,提高统计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
(五)加强统计制度保障,印发《鄞州区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办法(2024)》(鄞统〔2024〕12号),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强化各环节的质量管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关于“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短板,防治统计造假力度有所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宁波市鄞州区贯彻落实<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任务清单》文件(鄞党办〔2024〕8号),明确各级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推动基层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通过业务培训开展普法讲座,分发统计法治宣传册。组织各镇街召开统计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易炼红书记调研省统计局讲话精神。通过浙政钉群向镇街统计人员推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统计相关内容。
三、关于“统计工作的视野还不够开阔,前瞻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统计业务能力提升,跨区域开展统计交流学习。赴金华婺城区、衢江区统计局学习交流统计业务工作。兼收并蓄热情“请进来”,杭州市临安区、北仑区、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等来鄞交流统计相关工作。
(二)聚焦投资领域重点难点,加强项目研究和指导。做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提供精准度较高、实操性较强的投资统计业务指导。
(三)聚焦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方法制度创新。被列为2024年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省级先行探索点,《基于部门数据共享的平台经济统计方法研究》被立项为2024年全省统计重点研究项目。
(四)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形成《鄞州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情况分析》。聚焦科技创新发展,形成《研发投入稳步增长 持续提升仍需加力——2023年鄞州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分析》。聚焦共富统计工作,开展山海协作“飞地”统计报表、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配合开展群众密切关注的社情民意调查。形成《共富视角下鄞州区上半年分行业就业及工资情况分析》。
(五)聚焦统计分析水平提高,跨专业科室实现互学互促。“建制、建群、建模”加强统计分析研判,月度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组织各专业骨干参与国家统计局线上培训,组织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趋势、测度方法与应用案例”等内容的视频培训。跨领域学习其他部门的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材料,进一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分析研究水平。
四、关于“服务指导基层不够细致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提升培训实效,分批次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我区汽车销售、人力资源、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各行各业企业发展的新情况和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
(二)全面加强统计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台账。开展“统计小分队”上门送组团式、菜单式服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走访全区所有镇街、园区,做到统计服务全区域、全领域覆盖。建立健全调研走访工作台账。
(三)全面加强靠前指导,高质量开展月度新增工作。对重点拟上规企业现场指导,一对一上门了解讲解入库申报的注意要点,把好申报工作的第一关。
五、关于“统计业务培训开展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累计开展统计培训19场,实现分专业分对象分类型培训全覆盖。
(二)控制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效果。超过半数培训人数在50人以下,部分规模相对较大的培训,除视频会议等个别培训外,基本控制在100人以内。
(三)严格落实培训签到制度,会后及时梳理未参会人员清单,反馈给部门和镇街,要求属地做好未参会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在课件中加入视频、动画、案例等内容,同时增加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鼓励新进统计人员到局里跟班学习,并开展一对一辅导和讲解。
六、关于“统计手段有待进一步迭代升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运用数字化应用手段提升工作质效。利用高分卫星遥感技术,分析投资报表上报数据与卫星监工进度的匹配性。各专业在报表期间围绕重点指标,开展已上报单位的同比、环比等多维度的统计监测。
(二)健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部门资料提升五经普数据质量,在“五经普”结束后把相关数据按要求规范反哺部门。制作电子版《鄞州统计月报》进行共享,及时在“数据浙江”平台上传数据。
七、关于“统计普法宣传开展不够广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宁波市鄞州区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二)落实“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在区委党校新提任区管干部培训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课程。召开部门、镇街分管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向发改、经信等有关部门发放统计法相关知识读本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例汇编,加强统计警示教育。通过专业培训开展部门统计人员普法讲座,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镇街文化站宣传屏、统计云平台等数字平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八、关于“执法力量和震慑作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统计执法机构力量,发动局内“80后”参加执法证考试,新增统计执法人员4人,每个专业科室明确专业执法岗。
(二)局党组会议研究《宁波市鄞州区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各专业科室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加强专业调查与执法检查贯通协作的办法》(鄞统〔2024〕2号),加强专业和执法工作统筹协调。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九、针对“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欠规范”问题。
(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严格按照确定议题、决策论证、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等程序进行。
(二)会前由分管领导审阅,党组书记审核议题和上会材料,对每个讨论事项,如实记录党组会的决议内容。
十、关于“从严从紧管党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会议前主动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主动接受监督。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专题研究《鄞州区统计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中共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党组关于2024年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
(二)认真排查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和科室负责人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强化监督。积极创建2024年度清廉机关。
十一、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鄞州区统计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分工。每季度党组书记主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每季度研究、部署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科长谈,科长与科室成员谈。
十二、关于“干部管理教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鄞州区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日常上下班纪律,各科长负责落实。
(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和酒驾醉驾警示教育。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典型,立标杆,强化表率引领。对服务意识不强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关于“干部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动靠前指导镇街基层统计工作,报表期线上快速沟通,非报表期落实“数据管家员”服务,每季至少实地上门服务一次,今年来累计服务45次。
(二)召开科室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请销假制度,离开工作岗位超过半小时,向科长报备并说明原因。对个别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针对“物资采购存在拆分规避招标情况”问题。
(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财务相关知识,明确采购流程,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
(二)印发《鄞州区统计局普查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鄞统〔2024〕9号),明确物资采购流程,做好物资采购全流程监管。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十五、针对“移动充值卡超范围发放”问题。
(一)制定《规范使用普查经费相关规定》,“五经普”已落实镇级物资发放明细反馈制度。
(二)出台《规范使用普查经费相关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款项已经追回。
十六、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修订完善《鄞州区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规定》(鄞统〔2024〕8号),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范围和流程。
(二)组织干部学习《关于规范全区党政机关派驻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便签〔2019〕14号),强化干部规范用车意识。
(三)严格用车审批流程,规范用车台账登记,明确用车公里数、用车时间及车辆维修等情况。
十七、针对“专项经费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向有关街道发送《关于要求及时上缴“七人普”经费结余费用的函》(鄞统函〔2024〕2号),相关街道均将“七人普”经费明细账和结余费用上缴凭证复函我局。
(二)印发《鄞州区统计局普查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鄞统〔2024〕9号),明确对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街道的经费加强监管。
十八、针对“经费支付不够规范”问题。
(一)加强经费支付审核把关,发票报销凭证齐全完整,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二)印发《鄞州区统计局普查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鄞统〔2024〕9号),明确普查工作经费应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加强对经费预算的跟踪管理,安排专人跟踪记录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加强普查经费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
(三)认真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有关费用已完成支付。
十九、针对“部分经费使用未做到节约高效”问题。
(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相关财务规定,强化全局干部对财经纪律意识,规范财务工作,防范财务风险。
(二)制定《鄞州区统计局普查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鄞统〔2024〕9号),明确物资采购的方式和流程。
二十、针对“局班子成员习惯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平时协调、协作还不够,横向沟通交流少,在健全协作机制、增强班子整体合力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完善”问题。
(一)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一进行梳理问题和原因剖析,并提出整改举措。班子成员不定期举行碰头会,交流当前工作问题,统筹调度,形成合力。
(二)研究制定《2024年鄞州区统计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鄞统〔2024〕4号),明确班子成员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召开季度科室负责人协调会。
二十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待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和《镜·鉴》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与市统计局第二党支部、北仑区统计局开展“清风廉韵润初心 明规守矩铸忠诚”党建联建活动,与蚌埠市赴宁波挂职干部开展党建联建。
(二)建立年度工作清单、学习清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三)每月更新维护党建平台,及时更新党员相关信息,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簿。
二十二、关于“党建品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机关党建的引领作用,在落实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小切口、模块化创新应用为突破点,主动争取基层基础工作省级联络点、2024年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省级先行探索点。
(二)紧扣监测反映经济和“区政府重点工作”,党员靠前下基层服务,做好统计指导,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并通过数据质量验收。
(三)擦亮“数据管家员”党建品牌。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今年来累计服务169人次,服务企业201人次,解决问题252个。
二十三、关于“退休党员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更新完善退休干部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
(二)每月党支部活动主动邀请退休老干部参加,开展退休干部座谈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参观活动,不断丰富退休党员组织生活。
二十四、关于“干部梯队和能力建设长远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梯队建设,今年引进一名“95”后高层次人才,补充新生力量,并上报明年用编计划2名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
(二)施传帮带制度,老干部带年轻干部,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加快年轻干部成长。
二十五、关于“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不够均衡,稍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摸掌握情况。继续加强对镇街统计人员的垂直管理,完善常态化排摸制度,每季度定期排摸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统计人员的情况。
(二)严格制度贯彻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镇(街道)统计人员变动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38号)。
(三)推动人员配置优化。部分镇街(园区)结合自身实际调整优化了人员配置,在保持统计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充实了统计力量。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到区统计局相关科室进行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统计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强化督促落实整改。按联镇制度分工安排,对镇街(园区)的统计工作任务、制度管理、业务流程、统计服务等方面进行督促落实。
二十六、关于“执行干部任免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鄞州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规范党组议事流程。
(二)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当事人回避制度。按照相关规定邀请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会议,对实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进行监督。
二十七、关于“职级晋升统筹考虑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调动老同志工作积极性,积极选树先进,1名老同志被评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号召全局向认真负责的“老统计”积极学习。
(二)局党组高度重视老同志职级晋升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加职数。
二十八、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问题剖析,对相关同志开展工作约谈,进一步强调出国(境)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二)修订《关于鄞州区统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鄞统〔2024〕7号)。
(三)强化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廉政风险精准防控;定期加随机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扎牢扎紧纪律笼子。
二十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仍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局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固定资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全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出入库登记管理。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5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