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宣传教育室   发布时间:2025-02-05 09:26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10261130日,区委第巡察组对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3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以发现问题全部闭环整改为目标,注重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突出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和整改动员会,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坚持领导带头,高位推动整改。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学习研究,以上率下、示范推动。三是压实整改责任,逐条对账销号。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每月对整改进度进行通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整改实效。对整改情况实施全过程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落实不力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党纪立案3件、了结1件,给予党内警告1人,2件仍在办理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31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3项。

    一、关于高质量服务市场主体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现企业简易注销已有3452家,简易注销率为68.94%。

(二)2023年起已列入地址经营异常企业5756家,个体户2458家。建立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与和税务、人社、供电等部门“3+X”联合整治机制

(三)全流程网办率达96.78%,电子营业执照申领率达86.93%。

(四)加强与镇街服务窗口的工作对接,畅通登记注册业务的沟通、转接。

(五)通过月度例会、骨干业务分享会、青年干部交流讨论会等形式,全方位提升注册登记队伍岗位专业素养。

、关于“高质量推进‘质量强区’‘知识产权强区’还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挖掘优势行业潜能,今年已发动参评市政府质量奖企业7家,成功培育中国质量奖企业4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2家。

(二)目前进入各级政府质量奖和专利奖培育库企业74家次

(三)重新修订并下发《品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获得区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金额进行调整。

(四)组织5家高校开展专利盘点入库工作,完成1345件库存1437件新授权专利盘点入库。

(五)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工作累计挂牌项目238项,达成专利许可398件次,完成备案合同成交额63.4万元,惠及企业78家。

(六)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结案时间从法定的3个月缩短至现在平均45天。发放专利维权经费37元。

(七)组织鄞州区内相关代理机构参加地理标志推进工作会议,借助方力量挖掘潜力。

、关于“高质量推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今年召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2次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下发提示函。

(二)提升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社会知晓度,已有87家企业完成备案。

(三)召开“一行一导”工作推进座谈会建立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快响中心机制召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会议。

(四)推动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和鄞州区人民政府就省检验院宁波院区落地鄞州。

、关于“高标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全区社区团购调查摸底,排查经营主体27家建立了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主体信息数据库,入库主体达到6000多家。

(二)小餐饮店落实常态化巡查,完成检查1306家,发现各类问题244个,立案查处20家小食杂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完成检查1337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76个;完成19家在产小作坊检查。

(三)督促390家化妆品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上报不良反应报告280例。开展监督抽样24批次,立案40起,已结案10起,处罚金额9.4353万元。开展培训7场,参与330人次。

(四)完成食品抽样3574批次、检验3172批次,不合格161批次,问题发现率5.08%;抽检网购160批次 、饮品店42批次。

(五)处置视频离线、遮挡、移位等违规行为15446条次。2023年以来共责令整改违法行为796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6件。外卖平台证照公示率已提升到99.9%

(六)联合属地开展邱隘镇德厚街区域环境集中整治。

(七)开展农村家宴备案、指导84家次。已培育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管理团队4支。

(八)优化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将包保主体划分为A、B、C级,分别作为市、区、镇街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包保联系点,每年开展一次督导。对BC级包保干部落实包保培训指导。

、关于“高水平夯实市场长效管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地走访重点镇街,约谈市场举办方。

(二)对排名全市100名以外的市场开展重点长效管理测评和指导服务。

(三)通过每月检查、每季度测评指导和不定期测评,督促和指导乡村市场高标准迎接市测评。

(四)累计测评指导农村市场39家次乡村市场与城区市场平均得分同比逐渐缩小。

(五)修订《鄞州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和《鄞州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高规格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机构和成员职责,印发《鄞州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调整方案》

(二)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积极推进电梯安全评估今年增加安全评估电梯65台。

(三)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叉车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开展多次道路叉车联合整治行动。

、关于“高效率处置群众消费投诉不尽如人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7月1日以来累计受理各类举报投诉43863件,办结42534件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100%。

(二)鼓励和支持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新增ODR企业43家

(三)建成放心消费单位5500余家、无理由退货单位2170家。

、关于案件办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局案卷评查法制员专项培训,对13个基层所共计3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

(二)2年案卷评查中存在的共性和易高发问题进行了通报,交流案件审核工作经验

(三)调整基层法制员案件审核范围。

(四)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不高的2名主要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关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增长较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近2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进行分析强调高风险点执法程序要点

(二)邀请行政复议员在复议案件的答辩阶段开展业务指导

(三)1件行政复议被判纠错的主要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关于“执法记录仪使用频次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局配置执法记录仪116台,局本级装备实时通讯指挥系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各1台,13个市场监管所均配置独立询问室。

(二)组织学习《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执法音像记录使用和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等文件。

(三)对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开展随时检查7次。

十一、关于“应对职业打假人滥用救济权挤占行政、司法公共资源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力应对职业打假人滥用救济权挤占行政、司法公共资源。走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等单位排查梳理“职业打假”名义从事勒索行为线索

(二)开展学法活动和业务培训。

十二、关于“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今年已开展交流研讨5次。

(二)组织各级舆情处置培训。发文对局网评员队伍的配置和职能进行明确。

十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党委每季度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形势制度及年度汇报公示制度。

(二)组织党务专题培训,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三)逐人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欠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消保条线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总局消保条例的网络培训。2023年度已有4个基层所通过市局规范化市场监管所验收。

分类处置涉干部职工投诉举报,今年以来共处理此类信访件14件去年以来的2件行政复议败议案件,及时查明原因,形成并上报书面调查报告

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并劝退。

、关于“内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5月对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7月完成2024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并按计划开展年度内审工作。

邀请第三方对局机关本级、直属所、首南所的公务仓进行内审,按要求出具了审计报告。

、关于“下属单位存在部分办公用房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采取人员调整、增加隔断、设置功能性用房等方式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纠正

对办公室面积超标较严重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七、关于“部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先斩后奏”“个别服务外包项目存在先付款后服务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采购(服务外包)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结算等工作进行

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违规签订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的科室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关于“存在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1月起,质检中心已执行库存现金超过1000元及时缴存银行规定,并落实收入每日记账要求。

(二)组织窗口收账人员开展财经纪律学习。

对质检中心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对东钱湖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九、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过度维修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公车驾驶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局领导逐级审批制度。

(二)2023年6月,对原来的车辆定点维修点进行了调整,2024年1月份,新增加维修点1个。

负责车辆报修2名经办人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二十、关于“机关食堂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已暂停下拨伙食经费,先动用食堂结余用于工作餐的支付。

留足个月的周转资金,以后实行每季度一划拨,减少资金周转量。

二十一、关于固定资产和公物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处置程序,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落实逐级申报工作。

(二)调整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并对固定资产作进一步盘点。对盘点公司所出具的数据进行核实,根据盘点实施协议约定,中止尾款支付。

(三)对正在使用的信息化资产进行全面盘点,2340余件信息化资产按要求张贴“资产条形码”。对符合报废条件的342项信息化资产进行销毁处理。制成信息化资产统计表格。

(四)下属基层所按要求单独设置公物仓首南所、直属所建立公物仓出入库登记制度。

二十二、关于下属协会脱钩不彻底,未按照章程开展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务制度学习4月起,全面实行基层分会经费报销只能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报销的规定。基层会经费在规定业务范围内开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费核拨采取一事一报、一事一核方式,办公用品购置统一由局本级采购。  

(二)邱隘镇青年路28号房产已于2021年7月在新一轮租期时,履行评估和招标手续重新招租

二十三、关于“原公章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点出失效公章分类销毁处理。

对今年新启用的19枚新印章全部进行了印模存档,并发文公示。

用印室建立一册一机(用印登记册、高拍留档仪),每次使用印章做到有签字登记、有电子化存档。

二十四、关于“职责内工作随意外包,存在泄密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已发生的服务外包项目所涉及的事项、数据等信息资料进行了仔细排查,未发现内部敏感信息资料泄露情况。

组织制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十五、关于“在物业服务外包过程中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3年10月物业合同签订时,对岗位设置作了优化调整

)待新一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突出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

)与新上海物业多次协商核对,新上海物业于2024年9月27日将多余款项归还给鄞州区国库收付中心。

二十六、关于“上下班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班迟到早退且未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取消2023年第四季度评优资格。

开展工作日和节假日效能检查。

对临时性请假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明确。

通过增设移动式安全路障安装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以及加高窗户扶手等方式完成了安防技术升级。

二十七、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为基层所选配5名优秀年轻指导员。1个案例获评区2024年机关党建实践创新(党业融合)优秀案例三等奖。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

(二)完整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党支部记录情况专项检查,今年已组织交叉检查2次。组织全局党务工作者培训对东钱湖所支部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三)规范党费纳。2024年1月开始,党费实行一月一缴,汇入局党费专户。

二十八、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公务员招录工作。完成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15名新公务员到岗入职。排摸截至2030年的全局退休人员。

(二)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推荐1名90后正科干部参加区中青班学习,提拔95后年轻干部2名。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宣讲座谈,营造浓厚人文氛围。下属事业单位5名混岗工作的干部全部调离基层

二十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通过面对面交流、集中座谈等方式,详细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

(二)在组织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时,规范考察选拔工作,并按要求收集原始档案,做好归档工作。

对现在承担干部考察任务的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十、“培训效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了全局2024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组织开展初任公务员培训、军转干部培训、青年座谈、市场合同技能比武等活动。探索推出“青蓝工程”双导师制度,为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配备一名思想导师、一名业务导师。

三十一、“对基层所队员的培养方向比较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半年已安排1名基层所干部到行政审批科轮岗,1名行政审批科干部调整到基层所工作

(二)2月,举办药械化监管干部业务培训会,49人次参加;5月,组织7人参加市级药品检查员初任培训考核;5月、8月,共组织17人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B类)培训考试。

三十二、“业务融合还有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干部考证联系群,2023年下半年以来共有38名干部职工考取行政执法证,10名干部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2024年15名新录用公务员中有食品安全、工业设计等专业背景的有12人,今年组织158名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

积极推进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接任人选的培养、考察工作。

三十三、“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新进公务员15名,其中13名分配至基层所、2名分配至行政审批窗口一线。

在合并基层所建立干部分片联系制度。

新增2名退二线干部借调到区其他部门,1名干部辅助业务工作并参加局内审工作。

三十四、“对部分基层所编外人员日常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名编外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完成《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

三十五、“编外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消保条线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总局消保条例的网络培训目前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100%消费调解成功率为61.34%。

每月撰写投诉举报情况综述,每季度开展投诉举报数据分研判。

2023年下半年以来新增ODR企业43家,ODR企业活跃度18.65%;新增放心消费单位1459家新增无理由退换货单位540家。

三十六、“新进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未上交单位集中保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5名新进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未上交问题的立行立改。

完成本年度新进人员制度宣讲。

对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时上缴的5位新进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十七、“在上届巡察回头看已经指出部分支部记录本年度计划照抄照搬后,个别支部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机关第三支部就年度计划雷同问题出具情况说明对相关委员进行了调整

组织党务干部培训,下发主题党日提示单。

(三)开展党支部记录本交叉检查2次。

三十八、关于“下属国企德法后勤服务中心至今未注销”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同鄞城集团向区政府上报《关于宁波市鄞州德法后勤服务中心企业改制后注入鄞城集团的实施方案》。

(二)区政府同意我局与鄞城集团上报的实施方案并明确德法后勤中心变更出资人为区国资委,更名为宁波市鄞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配合鄞城集团完成德法后勤服务中心企业改制登记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突出整改成果巩固,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问题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系统有关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三是突出工作统筹结合,努力推动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与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结合,统筹兼顾、有机融合,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有效促进单位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6300;邮政信箱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