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2024年2月机构改革为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统一思想、抓细抓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中心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逐项梳理反馈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实见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完成全部37个问题整改,给予批评教育7人次,建立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了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2024年工作计划和十大攀高项目。
(二)深化拓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110万次,宣传受众达到126万人次。
(三)引导信访群众处置合同纠纷。2024年办理各类信访件70个。
(四)深化鄞州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新设立咸祥、东吴两家服务分站,改造升级5个助农服务点。
二、关于“党组领导一度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完善《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
(二)持续修复政治生态。修订完善《中心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召开党组会13次,全面接受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和指导。
三、关于“制度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修订印发《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二)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印发《印章使用保管制度》和《鄞州区四明金融小镇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关于“金融业增加值增长后续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区金融专班工作机制。
(二)加强银行机构联系,及时跟进考核指标调整。
(三)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力度。2024年,累计引进金融、类金融企业30家,完成全年攀高目标任务。
(四)推进保费持续稳健增长。分类指导、协调推进重点、骨干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长。
(五)不断助力金融业对区综合贡献。2024年三季度,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超市平均。
五、关于“产融合作不够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继续鼓励引导企业实施直接融资。2024年,引导企业新增直接融资超300亿元。
(二)积极帮助企业对接资本获取融资。指导开展“资本对话,聚焦北交所”上市专题沙龙。
(三)引导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倾斜。2024年实现新增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企业贷款比重超过30%,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25%。
六、关于“推动企业上市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沟通激发企业家上市意愿。举办“鄞聚新质、浙商领航暨新质生产力交流会”。
(二)进一步夯实培育基础,壮大后备企业梯队。指导开展“聚焦北交所,助力新发展”上市专题沙龙。
(三)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化解企业上市难题。多渠道服务各类企业和机构120次。
七、关于“招商质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赴外招商。2024年,引进金融、类金融、金融科技企业30家。
(二)创新招商引资的特色模式。2024年对接相关企业项目5个。
(三)推进解决突出问题。根据涉及机构的综合运营情况,未予兑现其2022年相关政策补助。指导问题涉及机构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推进其本年度税收贡献提升。
八、关于“四明金融小镇发展能级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大特色产业引进力度。2024年,四明金融小镇内存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共投资企业800余家,投资额超200亿元。
(二)强化招商手段,打造丰富的金融业态。2024年,四明金融小镇共有金融类金融企业一千余家,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多层次金融业态逐步形成。
(三)积极打造创投交流平台。举办深圳QFLP专场推介会、鄞州区汽车产业链高层次人才产融对接会、“上市车企走进宁波”暨产融创新沙龙活动以及鄞企对接会等活动10余场。
(四)进一步理顺小镇体制。由鄞金控股负责运营四明金融小镇,选聘6名工作人员负责小镇运营。
九、关于“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主阵地’先发优势未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属地优势,理顺企业归属。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对园区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优势,明确其对保科园特别是入园企业的管理职责。
(二)加大管理力度,加强联合招商。明确招商运营方责任,将所有招商纳入街道整体招商管理。
(三)建立规范管理,理清运营现状。要求招商运营公司对保险科技产业园做好入驻企业分类管理入库工作。
(四)完善合同制约,细化条款内容。完善了《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签订《补充合同》,增设反向制约措施。
十、关于“推动普惠金融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拟定普惠中心考核方案。2024年,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0场,宣传活动6场,惠及企业350余家,达成融资意向近3亿元。
(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2024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达到26%。
十一、关于“推进金融网格员队伍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区、镇街、网格员三位一体的排查整治长效化机制,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天罗地网”。协同街道、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处置4条非法集资风险线索。
(二)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风险排查。2024年,共排查风险机构8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110万次,宣传受众达到126万人次。
(三)将银行金融网格指导员队伍纳入基层网格管理,并协调镇、街(园区)和金融网格指导员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摸底排查。
十二、关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宣传,严密排查。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110万次,宣传受众达到126万人次。
(二)进一步完善类金融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及大数据监测平台。2024年,累计新设、变更类金融企业近100家(次),督促29家(次)基金投资类企业完成注销或变更企业性质。
十三、关于“地方金融领域监管执法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立拥有2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小组,协同开展地方金融和处非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大对接,线索上报。协同街道、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024年,处置4条非法集资风险线索。
十四、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六必谈”要求。
(二)广泛全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赴家风馆和廉政教育馆参观教育学习。
十五、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一把手“一岗双责”第一责任。党组书记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与全体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二)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召开年度党风廉政会议,制定《风险清单问题清单》。
十六、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派驻纪检组督促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对中心开展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二)派驻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中心科级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派驻纪检组督促指导中心梳理制定《年度科室及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强化日常廉政风险防范。
十七、关于“部分奖补政策制定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具体问题整改。修订《2024年度融资担保风险补助政策》及“凤凰行动”相关政策。
(二)举一反三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并修订完善。制定了新一轮《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初稿)》。
(三)落实问责。对涉及相关问题的地方金融管理科和资本市场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到财务人员稳定、规范。修订完善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二)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中心会计和出纳到区财政局进行财务业务学习,提升财务专业技能。
(三)全面梳理整改。开展专项财务自查,对历年财务总账、明细账等凭证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整改。
十九、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下属单位财务监管责任。明确党组分工,确定科室职责和具体财务人员职责。
(二)完善下属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鄞州区四明金融小镇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心《印章使用保管制度》。
(三)强化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监管力度。开展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及印章凭证管理自查整改。
二十、关于“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具体问题立行整改。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多付税金7469.15元。
(二)强化财务管理。修订完善《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三)落实问责。对问题涉及的银行保险科业务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强化工作纪律。
二十一、关于“部分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具体问题整改。重新拟定普惠中心考核方案,签订了《鄞州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共建协议》。
(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修订完善了《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二十二、关于“联系服务基层和金融机构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开展金融领域“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开展银企活动10场,服务企业650余家,达成融资意向3亿元,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宣传活动6场,宣传350余人次。
(二)提升金融领域课题自主调查研究水平和成效。2024年,形成了《金融党建联建助力共同富裕》《优化鄞州金融生态,赋能区域高质发展》《迭代打造鄞州四明金融小镇2.0版,助力实体经济》等课题成果。
二十三、关于“公务接待等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具体问题整改并落实问题。对财务责任科长进行批评教育。
(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修订完善了《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二十四、关于“领导班子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四明金融小镇建设。积极配合鄞金控股做好招商工作,引进项目优先推荐到财富管理总部,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二)推进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招商。新引进6家保险类机构,包括3家区域性保险总部机构。
二十五、关于“领导班子全局观念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新修了《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领导作用。2024年,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金鄞干部大讲堂”等各项学习12次。
二十六、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二)提高会议质量。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四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认真开展分析和相互批评。
(三)领导带头示范。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024年,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人均12次。
二十七、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具体问题整改及责任人问责。对综合服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从严规范执行干部选任规定。2024年,新提拔90后中层正职干部2人,制定了《科级干部选用方案》。
二十八、关于“干部培养锻炼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结构,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机制。2024年,开展“金鄞大讲堂”相关培训活动4次。
(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制定中层干部梯队培养计划,2024年,新提拔90后中层正职干部2人。
二十九、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印发了《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二)立行落实编外用工薪酬管理问题整改并完善制度。修订完善《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三十、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强化“党建+金融”工作谋划。深化“金鄞金融服务超市”等党建品牌建设。
(三)对党建工作责任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十一、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执行“三会一课”。2024年,开展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活动3次,开展“庆七一”、廉政教育、金融机构联建共建等活动3次。
(二)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共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2次。
(三)规范锋领党员考评。严格按照规定的人数比例和党员实际工作表现进行半年度锋领党员的评定。
(四)规范党务公开。实时公开党费收缴、星级考评等事项,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
(五)对问题涉及的3名党建工作责任人,逐一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十二、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辅导授课,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赴家风馆和廉政教育馆参观教育学习。
(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金融攻坚攀高“双亮双争”平台,每季度晾晒核心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三十三、关于“整改落地落实不够扎实,对区委巡察及“回头看”、专项审计等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排查。修订《中心党组议事规则》《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清单》。
(二)专项问题攻坚,严肃整改。修订出台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四明金融小镇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三十四、关于“部分奖补资金兑现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企业停止政策审核及兑现。
(二)举一反三从严各项政策兑现把关。
(三)落实问责。对问题涉及的科室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严抓问题整改,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高效。二是持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三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打造清廉金融干部队伍,大力推动金融更好服务鄞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296676;电子邮箱5262040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