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供销合作社(工贸办)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宣传教育室   发布时间:2025-02-05 09:19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1020日至1124日,委第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工贸办)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3月4日,委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工贸办)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供销社(工贸办)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区供销社(工贸办)党委充分认识到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就是勇于自我革命、接受政治监督的内在需求和现实体现。高标准把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主要领导领办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分工推进整改任务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承担整改任务,全面压紧压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坚持分级负责推进闭环整改在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整改,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闭环。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处分2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8人,建立完善制度10项。

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用结合。安排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学习,研究和推动鄞南供销社省级示范社、“鄞客来”农产品公用品牌和“鄞领共富桥”机关党建品牌等创建工作。

二是推动“第一议题”学习走深走实。“第一议题”学习结合综合改革、考核考评等重点工作,安排班子成员作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深化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建“鄞领共富桥”党建品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供销社作出的“加快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指示精神,打造“鄞领共富桥”机关党建品牌。

二是积极谋划构建新型供销体系。广泛开展基层调研,创建“鄞客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谋划推进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动省市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评、区综合考核上新台阶。

三、关于“党委集体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资金等上会议事流程。2024年1月至9月,累计开展房屋维修工程6个、新(续)签房屋租赁合同23份,“三重一大”要求上会。

四、关于“为农服务平台建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区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作用利用新建的直播基地,依托供销专干建立起一支年轻化、特色化的主播队伍,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直播,开展农产品推广、农资使用、农技培训等工作。

二是高标准建设鄞南供销社。对瞻岐等4个新型基层供销社开展赋能强基行动,争创鄞南供销社为国家级示范基层社,引领新型基层供销服务社走向实体化运行。

三是做优做大产业农合联。实现镇级农合联全覆盖,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新建杨梅产业农合联1个,累计建成产业农合联5个,着力提升产业农合联运行水平。

五、关于“‘供’‘销’为农服务优势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推进区域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在姜山镇设立“鄞客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旗舰店,着力整合我区农产品品牌,建立健全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流通体系。

二是实行“鄞农惠”为农服务数字平台推广计划2024年1月至9月“鄞农惠”为农服务数字平台已开展现场宣讲、结合直播的应用推广活动共5场,累计参与活动500余人次,不断健全产供销一体化流通体系建设。

六、关于“推进综合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贯彻执行《鄞州区供销社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提高农事服务中心、产业农合联、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是提高农民合作基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鄞州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民合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鄞州区供销社为农服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合作基金,保障开展“共富保”、各类线上线下农事节庆活动、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改造,使之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推进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谋划推进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社有资产管理双线运行机制。

七、关于“房产安全隐患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推进房产安全隐患整治。

二是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制定出台《鄞州区供销社(工贸办)房屋安全隐患检查操作规程》,明确检查要点及规范检查流程,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实现房屋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集资房等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提高原职工集资房(宿舍)消防设施配置,不断提高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强集资房、职工宿舍的日常监测和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优化各类资产安全巡查机制。落实住宅类房屋每月一次、空置房屋和沿街店铺每半年一次的安全定期巡查制度。加入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基层网格管理体系,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购买第三方监管服务等举措,提高房产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效率。

八、关于“监管职责过度依赖第三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现房屋安全隐患闭环管理。2024年1月至9月,先后组织开展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制定《鄞州区供销社(工贸办)房屋安全隐患检查操作规程》,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

二是加强对外包第三方跟踪监管。督促外包第三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对第三方反馈的安全生产隐患跟进整改,形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闭环。

九、关于“安全生产相关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服务资金拨付流程。明确安全生产相关资金支付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规范,形成业务科室经手、办公室审核、财务审计把关的全流程内控体系。

十、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强化正风肃纪报告制度。先后对财务审计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国资经发公司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抓好党员干部日常警示教育。对发现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规范党员违纪处分程序执行流程,做好及时沟通、心理疏导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关于“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重一大”议题,提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沟通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委会,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2024年1月至9月,累计14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党委会。

十二、关于“对资产权属清查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顺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关系对供销社和工贸办系统资产(房产)产权关系进行清查,通过调取历史档案、查询不动产系统、职工面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厘清房产历史脉络,理顺关系,为今后拆迁、诉讼提供依据。

二是对未入账房产按一元入账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审计建议,按集体和国有分开、政府和企业分开的原则,对未入账的房产进行账务处理。

十三、关于“部分资产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处置,针对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出租条件的房屋采取委托安全管理或暂行封闭措施,对经维修后可盘活利用的资产,及时进行维修并委托区国资经发公司进行出租。

十四、关于“部分资产被无偿占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资产因企业转制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权属争议的情况,通过至档案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查阅历史资料,并及时司法程序腾空处置。

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准确固定资产入账科目对固定资产入账科目进行调整,加强财务核算,做到入账科目准确。

二是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排查登记工作。对新购的固定资产,做到及时入账。2024年1月至9月新购入固定资产调拨资产(房产)均已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十六、关于“集体资金大量闲置未形成优质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动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联合社主导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经营服务体系。成立鄞南供销社,带动周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城乡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前沿阵地。

十七、关于“定期存款期限安排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银行服务期限到期时间及投资情况,合理安排定期存款额度及期限。在无重大投资情况下,及时将到期存款和拆迁赔偿款,按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应存尽存。

十八、关于“活期存款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合理预测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对单位活期存款及时进行定存。在定存招投标期间,根据银行当期的各类短期存款的利率,选择合适的短存,实现招投标间歇期收益最大化。

十九、关于“协定利率上浮部分的利息结算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里约定的协定利率,每季度对银行利息的结算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协定利率结算不及时情况。

二十、关于“股票分红结转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与证券机构加强联系,持续关注投资企业分红情况,股票分红款到账后,及时转到单位银行账户,避免出现结转不及时情况。

二十、关于“食堂采购‘白条’入账报销”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食堂的日常菜料、大宗食用原料和常用辅(调)料等采购实行社会化配送并以正式发票报账入账。加强食堂采购监管,采购单落实“两人签字”制度。

二十、关于“工程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预决算制度,明确预算和决算由两家不同的造价服务单位分别完成持续加强对工程款支付审核,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关于“部分费用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离退休支部管理服务活动经费使用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退休干部经费使用管理全面取消以加班名义发放夜餐费做法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合同外支付现象。

二十、关于“执行工会财务审批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工会基层委员会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工会费用结算支付流程,落实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规定。

二十、关于“对补助资金、人员工资等发放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建死亡精减退职人员多发补助追讨工作小组,制定追讨工作方案。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追讨、司法诉讼等方式,全力追回多发补助。

二十、关于“调研走访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基层调研走访,结合区“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制定出台《鄞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服务“三农”主阵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与10个涉农乡镇结对联络机制。

二十、关于“班子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查不足,谈整改措施,增强争先进位意识。

二是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党委主要领导调整,给新一届班子注入争先进位动力,带动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工作主动性更加明显。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工作交流。建立班子成员周碰头会听取各分管条线在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省市区考评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提政治站位和工作标准,营造创新实干、积极向上的机关政治生态。

二十八、关于“班子团结协作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调整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持续强化班子成员相互补台意识和大局观念,集中力量推进“鄞客来”品牌建设、社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限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鄞州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强岗位设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与谈话等全流程的管理。

三十一、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1月至9月,新进1名1999年出生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事业编制干部,接收1名1987年出生的参公编制军转干部,到2025年10月3名参公编制干部退休后,中层及以下参公事业编制干部平均年龄为43.2岁,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十二、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关于规范宁波市鄞州区供销社(工贸办)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从严审核把关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因私出国(境)备案、撤控流程和审批制度,规范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领用和归还台账,全面从严管理因私出国(境)工作。

三十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研究党建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机关政治生态分析、机关干部思想状态分析。不断深化“鄞领共富桥”机关党建品牌建设规范非公企业和离退休党支部日常管理。

三十、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由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纳、党务公开、党员锋领指数评定等各项制度,持续夯实党建基础。

三十、关于“下辖党组织管理体制不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非公企业党组织关系。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下辖非公企业党组织涉及经营地区外的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已于2024年4月28日整建制转隶到海曙区洞桥镇党委。其他非公企业除宁波益兴酒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外,本级(同级)公司注册地(经营地)都在我区。

二是加强综合托管党支部管理工作。近年来不断推进党员组织关系转隶到长驻地工作。至2024年9月已完成转隶组织关系党员30名,除名2名,1名党员去世,发出流动党员委托管理函2份,现有党员5名。

三是持续加强离退休支部的管理工作。积极列席离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督促离退休支部活动正常开展,引导支持争创“银辉”党支部。

三十、关于“党委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组织对区委巡察及“回头看”、经济责任审计等指出的问题再梳理、再研究,结合本轮巡察反馈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2024年10月已全部追回宋诏桥原区国土局培训学校房屋拖欠租金。

二是2024年9月已收回6名退休领导干部8个因私证照,3名退休区管干部5个因私证照因遗失已注销,累计9名退休区管干部13个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十九、关于“党委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研究建立健全巡察、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需要长期坚持整改问题不放松。

一是社有资金资产监管方面。自上轮巡察以来,不断强化资产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内审、调整优化房产租赁制度、规范大额资金存放、制定实施扶持资金和基金管理办法,提高资产资金管理水平。目前已向区委区政府提交深化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待改革完成后社有资金资产监管将更加规范。

二是对“死亡的精减退职人员多发补助”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制定出台《鄞州区供销社(工贸办)相关转制所涉人员补贴发放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主动追回死亡职工遗属多发补助;全面开展相关补助对象中重复享受养老保险人员大核查,对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被征地养老保险和精减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开展重复补助司法追讨。

下一步,区供销社(工贸办)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开展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机制,纠正和防止巡察同类其他问题长期存在和反复发生,不断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成果运用;二是坚持建章立制。认真总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长效化,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全过程,促进形成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凸显巡察成效通过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干部岗位责任,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信心,为供销社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