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宣传教育室   发布时间:2025-02-05 09:12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9月2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塘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塘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塘溪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镇党委提高政治站位、逐项对照梳理,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最突出位置,确保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高质量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定期通报各条线落实整改任务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4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处分2人(警告1人,记过1人);教育提醒11人;建立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订2024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第一议题”学习9

在中央召开重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或作出指示批示后及时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开展交流研讨3次。

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将理论学习与工作深度融合如结合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学习,对7月20日举办的市级非遗邹溪庙稻花会活动进行复盘总结。

二、关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未完全打通”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农文旅融合谋划,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和途径。

推动文旅项目落地沙村上坎地块项目于今年6月底完成一期建设并对外开放

强化宣传推广,策划特色亮点活动,2月2日举办“三八塘头市”、5月26日举办跑山赛、7月20日举办稻花会等活动。  

三、关于“生态宜居环境整治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宜居环境整治。

健全环境卫生考核体系,实施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交叉互查制度,开展每季度各村交叉互查。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执法强度,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四、关于“谋划乡村振兴存在不足,践行‘千万工程’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制定沙村上坎地块改造提升、梅溪小流域治理等项目方案,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力抓好和美乡村建设,沙村艺术赋能乡村创建、前溪头村未来乡村建设等项目正有效推进。

积极对接鄞工集团,加快推进道路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住房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住房安全。

五、关于“镇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领导牵头主抓经济,全员招商为企纾困。

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帮助纾困解难。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对在谈项目一月一总结,扎实服务轮动推进,推动镇域经济不断提升。

制定完成《提升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一村一策方案》。

六、关于“经济转型滞后,产业提质升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增资扩产,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9家。

进一步完善“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现工业用地评价全覆盖,提高单位用地产出效益。

关注企业成长遇到的困难、瓶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七、关于“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争先进位的意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配强村班子队伍,采用专题培训、实地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村干部建设乡村水平。

围绕重点区域和难点区域集中精力推进工作,广泛开展“执法+法治宣传”活动。

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议,逐个听取“七创争先”“双十亮绩”考核情况,不断强化干部攻坚克难、争先进位意识。

八、关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推进房屋产权登记和完善民房翻建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发现违建后,第一时间跟踪推进,准确判断违法违章的性质并且精准制定处理措施。

建立违建管控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建苗头。

九、关于“‘除险保安’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落实矛盾隐患排查及化解制度,有效发挥村级综治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三亮工程”建设

十、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薄弱,优良民风引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党委会、专题商议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天天演、天天文化志愿者团队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积极挖掘身边好人、好事、道德模范等,通过弘扬正能量来带动民风改善。

十一、关于“镇党委抓大事、议大事职责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落实镇党委抓大事、议大事职责,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

针对提交党委会议决策的议题,在决策过程中逐一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议题深入充分讨论。

规范记录党委会议讨论决策,确保真实反映会议全貌。

十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压实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月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总结202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体审议并通过《塘溪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大力支持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要求,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高质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5月10日、6月14日开展党纪学习专题交流研讨8月1日在村支部书记半年度会议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学。

十三、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镇党委书记与2024年度新到岗的班子成员任前谈话全覆盖,每季度就勤政廉政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一次。

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以及所联村的镇村干部开展警示谈话、廉政谈话,做到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加强全域廉政风险防控,结合上级纪委的廉政档案建设要求,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廉政风险实时预警。

(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充分利用镇“青年之家”阵地,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党纪处分,对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同志开展谈话提醒

十四、关于“警示教育未走深走实,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镇党委主体责任,组织镇村干部现场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累计4次,受教育人数300余人。

(二)健全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党员干部依规履职尽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批次。

(三)确保警示教育走深走实,按照“一案五必须”的要求,对违纪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十五、关于“镇纪委监督履责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工作群下发工作指引纠正违纪倾向,严防违纪问题发生。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力度,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间累计党纪政务处分14人,第一形态处置20人。

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教育培训10余人次,理清村监会工作职责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十六、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工程进度,督促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结点完成各项进度。

严格规范招投标制度。对进入镇招标平台的工程由专业第三方单位进行审核。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规范报送区招标中心进行招标。

加强工程例会的召开,有效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流程。

十七、关于“下属单位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塘溪镇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度程序和监管制度。

加强对下属单位工程的审核各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业务培训。2024年5月23日至24日,开展村级文书等人员集中培训

继续深化村级小微工程的镇级审计,强化村监会对村级工程项目监管。

规范水厂项目发包方式、招投标等工作,明确责任边界,同时重大事项经过镇党委会议集体会商讨论。

强化监督问责,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十八、关于“外包服务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合同签订。严格审核外包项目内容明细,从严把关合同各项条款,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强化外包项目监管。明确保洁公司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绿化养护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科学、公正、高效的考核长效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十九、关于“多头发放通讯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24年1月起已停止发放下派干部的通讯补贴。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定期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自2024年1月起已停止发放纪检津贴等特岗津贴。

二十、关于“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纪委就食堂采用现金支付的问题与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规范财务报销等流程。

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要求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防范出现政策处理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二十一、关于“个别项目未经政府采购、未入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通过微信、浙政钉、堇山论坛将政府采购制度在机关内部宣传,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知。严格遵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应采未采的项目不予报销。

巡察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已于2024年3月补录固定资产。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到资产管理系统中,并及时张贴资产标签,实现固定资产标签化管理。

二十二、关于“内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指定专人负责内审业务,必要时,由外部机构或专家进行指导、协助。

严格筛选有相应资质、审计专业性强、独立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协助审计。

二十三、关于“食堂无进销内控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实施《塘溪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食堂物资的出入库台账,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定期盘点食堂库存。由食堂仓库保管员和后勤工作人员每月月底对食堂物资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

二十四、关于“下属水厂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系统研究部署水厂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费收取工作,提高水费收取率。

强化水费收取,有效推动水费收缴进入正常运行轨道。

严格按照塘溪水厂管理考核办法规范水厂工资、福利、津补贴发放标准,并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二十五、关于“菜场摊位费收取存在乱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菜场摊位费收取,及时催缴菜场摊位费。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予以政务处分。

严格根据摊位费评估报告对摊位费进行收取。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菜场经费使用加强动态监督。

二十六、关于“违规设立村老年协会‘账外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塘溪镇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对各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排摸。

明确工程项目由行政村实施,不通过老年协会。

对违规设立村老年协会“账外账”的行政村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老年协会会长进行约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七、关于“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塘溪镇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发包资产出租

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款项。

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要求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二十八、关于“部分干部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担当精神。

(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积极主动的干部进行激励,已推荐2名优秀中层干部参加区青年干部培训班,推荐3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区竞标选才,激发干部的争先创优意识。

(三)约谈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测评倒数的联村领导和村主要负责人。

二十九、关于“个别干部乱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对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镇村干部参与工程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涉纪信访接待入驻镇矛调中心,做到随叫随驻,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三十、关于“工作分工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由城建副镇长分管。

加强联村干部选配,6名年轻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任第一书记。

强化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制定《塘溪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三十一、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质量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检查,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

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结合学习教育持续抓整改,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辣度力度

三十二、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强化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

(三)根据党建工作考核文件,逐项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细化到责任领导。

三十三、关于“机关支部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机关党建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建互查,3月、6月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建互查工作,实现机关党支部2轮全覆盖检查、下发整改提示单7份,部分支部开展一对一指导。

完善机关党组织建设相关制度,开展“堇山青领”“堇山论坛”等党建骨干学习培训。

机关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6月在宁波第一农村党支部革命旧址平台进行沉浸式现场学习。

约谈部分机关支部书记,要求重视党支部工作,认真撰写各类工作总结。

三十四、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凝聚村“两委”干事创业共识。

经常性开展联村干部、村干部谈心谈话下派6名镇派第一书记,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加强村干部队伍学习教育管理,举办“堇山头雁”乡村振兴培训班,实现村干部培训全覆盖。

三十五、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村干部梯队培育机制,吸引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健全农村后备干部库。

制定《关于下发镇派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文件,填写岗位目标任务书,并进行季度汇报。

通过“堇山头雁”村干部培训班、“堇山论坛”、主题党日活动等多渠道活动加强融合。

三十六、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基础党务联查互查队伍,对各村级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回头看,2024年共计下村检查近40次,实现17个行政村及机关党支部2轮全覆盖检查。

(二)树立基层党建“责任人”意识,召开党务工作例会2次,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以谈话教育、通报批评等形式提高党员组织纪律意识。   

三十七、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制定一村一策,动态掌握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发展党员工作情况。2024年新发展党员12名

下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务基础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务互检。

约谈相关村支部书记及党务,确保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三十八、关于“党费收缴与返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提醒各支部党务及时按月收缴党费。

每月向各机关党支部书记公开机关内部党费收支情况。

约谈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落实上级相关规定。

三十九、关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党纪党规200余次,参与学习活动共1438人次。

(二)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村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今年以来,约谈村监会成员20人次,并对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口头提醒。

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重大项目挂职、“七创争先”攻坚、“堇山青领”擂台作用,充分激发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

围绕镇中心工作,先后开展90后年轻干部《青说宁波话“堇山青领”方言TALK》“堇山论坛”活动。

四十一、关于“下属单位人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塘溪水厂岗位职责》《塘溪水厂考勤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到岗到位。

二)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水厂人员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四十二、关于“编外人员招聘使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党委集体研究,公开招聘、人社局备案等程序进行。

对现有聘用人员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对档案资料不规范的立即进行整改。

完善镇级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约谈相关人员,规范做好编外人员招聘及薪酬发放。

四十三、关于“证照未‘应交尽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鄞组通〔2019〕7号《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塘溪镇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实并督促5名未上交证件集中保管的村干部及时上交。

(二)在巡察数据库基础上,对人员信息逐一进行核对汇总,确保机关干部、退休区管干部等人数据清、信息准、无遗漏。

(三)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其加强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

四十四、关于“因私出国(境)申请未‘应审尽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因私出国(境)制度。进一步重申登记备案“应备尽备”、因私出国(境)“应审尽审”、因私证照“应收尽收”、违规违纪“应查尽查”的要求。

(二)实施护照证件集中统一保管,规范领取手续。

(三)规范出国(境)审批流程,做好出国(境)请假单、审批单、领取登记表都有记录无遗漏并由专人统一保管。

四十五、关于“塘溪镇菜场摊位出租未公开招投标,日常仅营业上午半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菜场的日常监管,对未出租摊位进行盘点

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菜场服务外包招投标的相关方案

四十六、关于“村级借款催讨不到位且无有效缓解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收回部分借款对有偿还能力的村进行进一步摸排。

11个行政村拟定资金往来款结算协议,进一步减小村级借款规模。

下一步,塘溪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持续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二是注重规范,长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扩大成果,推进工作。将落实整改与党委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塘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40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