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 年2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责任分解和巡察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巡察整改迅速展开、有序推进、全面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处室、完成时限。三是坚持高质整改,狠抓督导落实。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任务分解,细化整改措施。实行办结销号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见底清零。
巡察反馈问题30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5人,建立完善制度14项,清退款项2.1万元。
一、关于“党组精读细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思想领航。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内容、形式及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增强大局意识。紧扣省委“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省市“开年第一会”要求,锚定区委“七创争先”和“八大攻坚”行动部署,谋划推进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各项工作。
(三)拉高工作标杆。对标城市能级,系统谋划工作,大力实施“双招双引”提能行动,推动区域产业升级、经济提质。2024年,区本级实到内资301.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规模省市领先。
二、关于“招引项目体量能级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手段上突出“新”。升级招商引资战术打法,加快推进基金招商,与省市区基金建立合作机制,推动重大项目落户鄞州。
(二)机制上突出“统”。进一步推动领导小组的实施运作,以全流程管理为准绳、重大项目直报系统为工具,加强对区内招商项目的动态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底,重大项目直报系统中在谈项目72个。
三、关于“招商产业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壮大招商朋友圈。发挥投资促进特别顾问、招才大使、行业专家三支队伍的招商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开放、走向国际,拓展招商渠道。今年以来在中国香港、西班牙、英国、加拿大等重点城市设立海外招商招才联络点。
(二)实施委托招商。精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定向推介招引和有效对接。开展新一轮驻点招商工作,进一步提升优质产业资源招引效率。
(三)持续对接链主型、龙头型企业,加快在谈项目的推进节奏,紧扣时间节点促签约、推落地。2024年,引进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40个,内资制造业资金占比达27.9%。
四、关于“‘一事一议’项目产出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部门预审和项目评审,会同发改、经信局、财政、科技局、卫健、审计局、金融服务中心等区级部门和国企共同洽谈产业项目60余个。
(二)合理设置对赌条款,委托咨询机构对项目开展背景调查。重大项目充分征求吸纳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建立履约预警机制和审计机制,按照《鄞州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属地单位的监管责任,形成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五、关于“招商工作牵头抓总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牵头抓总的作用。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模式,在“抓总+抓大”两方面进一步发力。
(二)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晾晒及评价办法,提促各单位积极性。
(三)优化完善奖励政策。出台2024年度《鄞州区招商引资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度,拟奖励内资企业1家,外资企业9家。
六、关于“全流程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鄞州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招商项目洽谈、评审、协议起草、上会审议、履约监管等环节操作。
(二)引进律师、咨询机构等的专业意见,重大项目引进征求经信、财政等行业部门和属地单位意见。
(三)合理设置项目考核条件,严格约定投资合作协议内容,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
七、关于“招商方式改革创新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探索基金招商新路径,充分发挥基金招商效用,与省市区基金建立合作机制,推荐对接项目75个。
(二)配强驻外招商力量,优化对招商小组的管理和考核,各驻点招商小分队由组织部门选派区管干部挂帅,充实招商引才力量。
(三)做好项目前期研判,完善专家智库机制建设,与省市区基金管理人合作研判项目,为项目研判提供智力支持。
八、关于“党组谋大事、议要事的导向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制定出台了《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议事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健全议事规则。先后出台的《2024年鄞州区“双招双引”驻点小分队日常管理办法》《鄞州区“智鄞未来”资本创业团队项目管理方案》《中心制度汇编》等重要文件均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三)增强工作主动。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议、日常交流、谈心谈话等,主动了解全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九、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了《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议事制度》,重点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对规则的学习、认识和执行,严格遵守决策程序。
十、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够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出台《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议事制度》,重点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由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加强记录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会议记录真实、详细、规范。
十一、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增强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坚决杜绝麻痹思想。
(二)强化风险防范。按照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深入排查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隐患,重点围绕巡察、审计、纪律检查、专项检查等重点反馈事项。
(三)强化自查自纠。开展“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部署,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十二、关于“党组对财务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视财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每季度和每月底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配强财务力量。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人员担任财会人员,明确会计及出纳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规范财务制度。制定完善《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按实按规记录;加强现金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核对账目。
十三、关于“部分资产处置收入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资产处置程序。修订完善《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盘点、报废等各类处置作出了明确规定。
十四、关于“存在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请销假制度》明确加班补休、报销的审批程序。加强报销审核,不再开展加班餐费报销事宜。
十五、关于“大额资金长期滞留国库造成利息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妥当处置大额资金。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处置项目保证金,业务科室动态更新掌握保证金所涉项目进展情况。
十六、关于“年休假补贴超发、党日活动支出不合规、退休干部活动费违反规定以实物形式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退回超发年休假补贴。
(二)规范各类活动经费支出,加强事先方案审核和事后把关,党日活动经费严格按照《鄞州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开展退休干部元宵、读书等活动,规范退休干部活动费使用。
十七、关于“拆分项目规避询比价、询比价流于形式、个别项目绩效不高且存在提前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采购制度落实。制定《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采购项目的审核。
(二)严格执行比价制度。发挥比价小组作用,严格执行比价程序,避免比价流于形式。
(三)强化绩效评估。重点加强对大额资金支出的监管,对采购项目的合同约定,定期开展检查,掌握项目进展,资金支付符合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培训绩效后续管理。组织举办了全区“八大攻坚”双招双引提能行动攻坚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全区招商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持续深化合力招商。
十八、关于“制度实效性有待加强。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并严格制度落实。
(二)完善驻点招商管理制度。拟定出台了《2024年鄞州区“双招双引”驻点小分队日常管理办法》,规范驻点经费标准和流程,推动驻点招商顺利有序开展。
十九、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并传达至各科室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将“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及丧假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写入《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十、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中心机构改革为契机,进行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推动年轻干部多科室多岗位锻炼,加大中层干部、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二)注重90后干部培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良好梯次,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工作得力的高素质招商干部队伍。
二十一、关于“干部选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用程序,制定《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议事制度》,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纳入议事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规范干部提任资料建档留存工作,对干部提任资料及时归拢整合,按要求建档留存。
二十二、关于“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培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视干部培养锻炼,党组会议、月度工作会议实行科室负责人汇报制度,加强单位内部中层岗位练兵。
(二)注重干部职工招商引资能力提升,组织干部常规性开展基层和企业调研、助企纾困,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招商复合型人才,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
二十三、关于“干部职工队伍教育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巡察整改、科室职能调整、班子分工调整等工作内容,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
(二)实施“全员招商”机制,各科室加强镇街(园区)项目招引指导、负责重点项目跟踪,人人学习招商业务。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工作,深入镇街园区一线,走访服务企业实体。
二十四、关于“违规审批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制度,完善《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因私出国(境)制度》,并严格按规审批。
(二)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增强干部规矩意识,绷紧纪律之弦。
二十五、关于“证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证照管理制度,重新设置“出国(境)证照领用登记表”,严格履行证照登记领用、换新手续,杜绝遗漏、涂改等问题;设置证照储存专柜,安全妥善保管证照材料。
二十六、关于“在国(境)外停留1个月以上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制度。按规定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对确需在国(境)外停留1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保留党籍等相关手续。
(二)加强因私出国(境)期限监管,细化开展临期提醒、回国后出入境时间复核等工作。
二十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心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用政治标准衡量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秉承“以党建领先促业务领跑”的理念,坚持机关党的建设与招商引资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增强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党建引领力。
二十八、关于“党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员管理,严格执行区党员考评制度,按照规定要求评选锋领党员,加强对评选程序和结果的审核把关。拟定《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日常考核机制,为年度党员考核提供依据。
(二)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二十九、关于“党建品牌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提高党建品牌引领作用。将“招商急先锋”党建品牌建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以党小组为支撑,赴北京、深圳、上海等多地高频次开展项目考察洽谈,接待客商近百批次,开展政策梳理、选址、注册指导等系列服务。
下一步,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重大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二是坚持长管长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把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坚决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心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不断提升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296993;邮政信箱: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宁波市鄞州区投资促进中心1003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