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宣传教育室   发布时间:2024-07-16 11:00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215至56日,委第一巡察组对邱隘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719日,委巡察组向邱隘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邱隘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劲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各方面问题,逐项落实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对照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通过跟踪问效逐项核实销号,既立行立改有力有效抓好具体问题的全面整改,又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抓好相关问题的彻底整改。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党纪立案1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28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建立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党委对党的理论学习转化重视不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区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邱隘镇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始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已累计学习“第一议题”36个。

(二)召开专题会议、社区书记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等会议,委托鄞州规划设计院启动《邱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研究邱隘发展方向。

(三)完成回龙张浪漕及火把漕两个自然村拆迁工作,汇头美丽宜居村建设立项前期资料上报区住建局审批,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项目报区发改委立项,已纳入2024年“千万工程”整体改建。

    二、关于“强二优三不够有力,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邱隘镇“七创争先”年度考核位居全区第二,十大指标8绿2红,十大项目全部绿灯。

(二)制定出台《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加大销售亿元以上企业走访调研频次,借助镇商会平台,加强企业服务力度。

(三)因地制宜招商引商,出台沈家工业区转型升级方案。截至2023年底,带梦陶然文创社区项目已完成约40%招商。浅水湾影视文化产业园,已注册企业59家。打造特色广告产业楼,累计引进优和供应链、千周文化传媒等服务业企业,浙江创新中心新入驻企业15家。

 三、关于对照城市开发新形势、上级任务新要求、征迁对象新呼声,思维转变不够及时,征迁攻坚进度尚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确定项目攻坚方案,确定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截至2023年底,轨道交通7号线(邱隘段铁路以北)二期项目完成532户签约,百丈东路站点范围内完成签约清零,已签约房屋完成腾空;全年完成拆迁23.8万平方米。

(二)狠抓安置房建设进度,制定安置房交付时间表,明确相关安置房交付工作分工,提前谋划安置方案,在安置房竣工后第一时间完成拆迁户的抽签交付工作。

(三)制定《邱隘镇房屋征迁地块移交和管理暂行办法》,对全镇12个拆迁场地进行大排查,累计抽查10余次,发现问题6个,均已立行整改。

    四、关于“‘除险保安’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成993家商铺督促整改,完成隐患消除300余个;开展百万员工大培训;汇头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二)开展一厂多租企业检查10家,拟立案处罚2家;开展常态化检查累计完成60家。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点,整改完成80处道路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工程运输车进行通行管理,及时优化、调整通行路线。

    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整治行动,对盛莫路邱隘菜场周边、文卫路两个点位进行重点整治提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攻坚。

(二)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包片、干部包干工作组机制;围绕141平台、文明随手拍小程序等应用平台,建立“主题攻坚+网格督查”模式;综合运用专项督查、社区网格自查、文明督导志愿者不定期巡查,推动创建整改常态长效。

(三)进一步优化全镇环境卫生保洁区域划分,确保保洁区域全覆盖、全时段。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各村及保洁单位做到日日有反馈、月月有考核。严格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形成良性循环。

六、关于“违法用地管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镇纪委向村镇建设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用地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的监察建议》。

(二)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并与资规所密切协同,处置年度图斑变更整治工作。

(三)完成被倾倒渣土及建筑垃圾地块的清理整改工作,并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

七、关于“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相关内容在党委工作规则中不够细化明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邱隘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严格贯彻落实《邱隘镇党委议事规则》,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讨论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

(三)规范党委会议记录,按实全面记录党委会议内容,按实如实记录。

八、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累计17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8次。

(二)镇纪委对新进领导班子、新任村社“一把手”全面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加强镇村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实现90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

(三)严格按照“五张责任清单”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关于“纪委监督执纪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严管厚爱原则,发生违纪案件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在支部会议上做到情况通报及党纪学习教育。

(二)针对征收拆迁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6个,整理汇编征迁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征迁工作组全体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三)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纪律等效能检查4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教育当事人。

十、关于“产权证变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单位已出具情况说明及承诺书,根据区资规部门意见,村镇建设办协助处理其土地产权证变更事宜。

(二)排查轨道7号线、甬金铁路、甬舟铁路等重点工程征地12宗,完善全镇征迁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支付规定。

十一、关于“拆迁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镇纪委向村镇建设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用地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的监察建议》,举一反三督促整改。

(二)针对个别未安置户,由平安法治办公室牵头成立专班工作小组,村镇建设办配合做好协议签订、安置房抽签等相关工作。

(三)制定出台《邱隘镇拆迁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守办法所规定的具体内容。

十二、关于“相关经费支出、补贴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退休支部全体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根据专项检查意见,清退相关资金,并规范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支出。

(二)从2023年7月起取消发放居民小组长补贴。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2020年至2023年村社的各类补贴发放清单。

十三、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应公开招标的坚决公开招标,2023年各类工程项目应招尽招共计28个,均已落实到位。

(二)对突击性应急工程,严格要求,落实原因分析、预算报价对比、镇党委会通过、专人全程监督、联合验收等相关程序,并全面做好所有工程材料归档,确保应急工程经得起审计验收。

(三)加大对各类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加强镇人大、纪委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十四、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管理,推进工程中对上级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及时反馈。如遇政策要求调整需变更工程量,在收到书面确认单后,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二)制订零星河道及生态设施养护项目的考核办法,落实承包单位自评和农办督查、考评办法,严格按合同规定实施考核和费用支付。

(三)对2023年以来的合同进行梳理,对合同内容中缺乏的要素进行补充,加强合同的规范性管理。

十五、关于“投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最新市、区有关要求,已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镇属集体企业进行资产清查。

(二)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制定剩余安置房整体处置方案。

(三)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个别未入账资产已及时入账;坐落号和面积登记有误的房产已经在固定资产系统完成更正。

十六、关于“落实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要求各村社对于重大事项及时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并在会议上对资产出租情况要进行逐一讨论,做到公开透明。

(二)对各村资产出租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出租无决策程序的村发出书面提醒通知。

十七、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合同鉴证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坚决不予鉴证,并退回相关村社重新签订合同。

(二)对资产出租不规范情况在年度考核上予以扣分,镇三资管理中心对不符合规定合同不予鉴证。

(三)镇农办加强对行政村合同的监管,三资服务中心及时跟进核对租金收取情况。对督查情况,形成书面通知单,下达给各村,明确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十八、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就现金管理问题,落实相关村社做好整改,召开村社财务会议,向各村社传达了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二)召开村社财务负责人会议,全面加强资金管理要求,落实收支两条线优先以转账形式实施,逐步缩减现金收支现象。

(三)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约谈,并对相关村年度考核上扣分。

(四)对2名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工作人员党纪立案。

十九、关于“对党建引领的重要性和全面性认识不足,年度党建工作的统筹安排有缺失,未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标准化党组织建设、党建品牌打造等研究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学习36个“第一议题”

(二)镇党委与浙江万里学院党委签订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分布五大片区与万里学院8个二级学院党组织联建共建,围绕人才招引、产业聚集、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轨道TOD区域街景美化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努力打造“党建引领、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支部联建、人才共育”五位一体的党建联建、校地共建示范样本。

(三)开展“领雁”培训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和能力水平,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二十、关于“干部选任程序存在瑕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核查全体机关干部人事档案,对部分缺少的档案进行完善

(二)认真学习《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吃透文件精神,在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

二十一、关于“存在干部违规兼职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法人进行调整,截至2023年7月底,机关中层干部已不再兼任下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举一反三,排查镇下属企业、民办非企,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十二、关于“返聘退休干部并发放报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返聘的退休干部已解除聘用,并退回超发部分报酬,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相关现象。

二十三、关于“出国(境)管理工作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有关要求,开展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备案,落实人事干部做好资料整理保管等工作。

二十四、关于“编外用工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编外用工情况进行再梳理,逐一进行人岗对应和任务分配。

(二)制定印发《邱隘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建立绩效、薪酬奖惩机制,激发编外人员积极性。

二十五、关于“村(社)干部年龄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物色村主职后备干部,要求各村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量,目前已建立健全“青领”后备人才库。

(二)通过全区“竞标选才”,选拔社区书记2名、副书记3名,已全部到位,下步继续充实力量,提升后备村社干部数量。

二十六、关于“超龄超额配备村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各村社干部情况进行梳理,制定超龄超额干部分类消化方案。

(二)制定出台《邱隘镇行政村自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岗位设置、退休年龄、聘用流程等。

二十七、关于“村(社)监督队伍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村社工作人员开展基层公权力在线审批应用集体培训

(二)举行村监会(监察联络站)成员培训会,对照《推进鄞州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制作相关上墙内容

二十八、关于“个别村(社)干部的纪律作风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作风建设会议、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会议,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

(二)对各村社节假日、周末值班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

(三)对1名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工作人员通报批评。

二十九、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月初对机关各支部进行提醒,抽查机关各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对记录不规范、缺少的做好指导,补充完善。

(二)向镇机关各支部下发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单以及书籍等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开展“循迹溯源”学习实践活动

三十、关于“村(社)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季度村社书记例会,进行党建工作培训交流,对各村社党建工作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座谈了解工作情况,督促抓好“三会一课”、重点党建任务落实。

(二)召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对村社党务工作者及机关党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及巡察整改指导,并开展档案互查互督、互学互比。

(三)召开基层党务例会,对党建基础台账进行检查、互查,督促完善提升,对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比例较低的村社进行通报提醒,加强流动党员纳管工作。

三十一、关于“某小区未配比社区用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项目开发单位拟定社区用房产权移交方案,并出具《相关社区用房的情况说明》。承诺于分割手续完成后,将一处房屋移交用于社区用房。同时,举一反三,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社区用房面积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三十三、关于“某村借款仍未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村已将全部借款退至镇相关资金专户。同时,举一反三,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下一步,邱隘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镇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彻底整改。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决策、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62928;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党建综合办(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3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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