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宣传教育室   发布时间:2024-07-16 10:25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129至2023年118日,委第巡察组对区档案馆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720日,委巡察组向区档案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坚决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统一思想、抓细抓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14条具体整改举措,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实行“周汇总、月报告、动态检查、闭环销号”,及时分析研判、协调处置整改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巡察整改期间,完成全部39个问题整改,教育提醒4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3项、清退款项0.12万元。

    一、关于“统筹谋划全区档案工作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总结、提炼具有鄞州“首善之区”辨识度的档案工作经验6项。2023年全省档案工作指数评价位列县(市、区)级第一名,获评浙江省档案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档案馆库房环境控制技术研究》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二)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编撰编研作品《档案里的村社共富密码》,策划“鄞州档案这二十年”图片展,合作举办“稻田畅想·鄞州区人文城市摄影展”,制作宋韵书法《钱湖第一帖》卷轴等文创产品。

    (三)开展“三重一特”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征集到房产土地证、著名人物资料、重点工程照片、共富样板村(社)资料等档案。开展“鄞州记忆”古村留影拍摄活动。完成对区政府官方门户网站、部门子站及区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容的采集归档。

    (四)印发《鄞州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关于开展档案进馆工作的通知》,制订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计划。接收照片档案2000余张、声像档案352件、实物档案800余件。

    (五)强化“三重一特”档案监督指导,制定重大活动档案归集名册,建设疫情防控档案专题库,做好主题教育档案归档工作,累计归集共富、数改、双碳三类档案5347件46GB。

    二、关于“梳理挖掘鄞州历史资源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利用馆藏红色档案资源,在展厅“红色鄞领”板块设置二维码供参观者在手机端阅览。

(二)征集到沙文汉陈修良夫妇个人电子档案、《沙文汉陈修良来往书信集》等书籍、王孝和烈士电子档案。征集到红色故事绘本《大咸乡烽火》,咸祥红色绘本宣传片、甬剧《铁骨忠魂王孝和》短视频等红色档案。

(三)《宋韵“史”话》获评全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二等奖。与区共富办等合作编研《档案里的村社共富密码》,与浙江省档案馆、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拍摄《跟着档案去旅行——湾底共富密码》。在“浙江档案”“宁波档案”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20篇。

    三、关于“档案工作服务群众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鄞州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关于开展档案进馆工作的通知》,明确民生档案接收进馆要求,累计接收民生档案47806件。

    (二)制定《鄞州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办法(试行)》,2023年起开放的档案都符合政务网开放级别。将人工智能运用到开放审核工作中,累计开放审核313792条档案。

    (三)加强对村社查档平台的推广应用和业务指导,完成年均网络远程查档突破1000人次目标。

    (四)2023年全省档案工作指数评价位列县(市、区)级第一名,其中档案利用专项评价排名全省第四。

    四、关于“部分工作未达到较高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开展档案室业务评价。2023年16家区级单位完成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

(二)2023年9月终止鄞州图库平台建设运行。

    (三)累计完成数字化扫描180余万页,档案数据化2000余万页,实现数字化率100%,数据化率50%。

    (四)印发《鄞州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办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累计完成27.7万条档案审核,开放2.6万条。

    五、关于“宣传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与区教育局、团区委等合作,接待省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师生共30批参观展厅。

    (二)丰富展陈内容,将馆藏档案在“宁波档案”微信公众号推广,设置二维码供市民在手机端阅览。增强互动体验,开展鄞州历史人文知识竞赛活动2场。

(三)制作《外地员工档案查阅方式》供市民阅览。

    六、关于“创建‘后半篇文章’尚需进一步抓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全域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新增工单系统、新增了网上课堂功能。

    (二)畅通业务平台技术交流渠道,处理平台操作问题150余个。

    (三)多模式开展档案业务培训,“线上”针对基层档案业务及平台应用情况进行10余次指导督促;“线下”组织3期档案业务及平台信息化培训,并前往邱隘镇东雅村对档案员进行一对一操作指导。

    (四)建立区、镇街、村社三级联动的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督促镇街档案员履行对所辖村社档案员的监督指导职责。

    (五)在村(社区)综合档案室业务评价和数字档案室测评验收过程中,将基层档案平台实操应用列入检查内容,对45家单位进行测评验收,总体应用情况良好。

    七、关于“应用场景建设不够迅速”问题的整改情况

    鄞州区全域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于2023年6月完成验收,“机关查档直通车”“进馆一件事”“智慧年检”等应用场景使用情况良好。

    八、关于“自身档案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计划2024年申报“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上省级”,已根据省档案室业务评价标准进行梳理摸查,为验收做好准备。

    (二)制定《鄞州区档案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九、关于“党组会议召开存在不够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鄞州区档案馆党组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作了明确,议事决策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重要事项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备。

    (二)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对《鄞州区档案馆党组工作规则》开展了专题学习。

    (三)强化财务制度执行,对服务外包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会通报党组。

    十、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鄞州区档案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式学习3次,交流发言9人次,沉浸体验式学习1次。

    十一、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要点》。

    (二)一把手对其他党组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开展谈心谈话31人次。

    十二、关于“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整改要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季度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后交给办公室留存。

    (二)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工作例会、日常交流、谈心谈话等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提醒督促。

    (三)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邀请纪检监察组17次到馆监督,邀请作廉政教育讲座1次。

    十三、关于“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个月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发现相关问题。2023年发现问题3个,并督促落实整改。

    十四、关于“外包服务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鄞州区档案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加强服务外包前期招标管理,规范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合同内容,规范合同验收标准。

    十五、关于“下属学会列支机关干部活动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鄞州区档案学会章程》,制定《鄞州区档案学会经费管理办法》。退还列支的活动费1200元。

    十六、关于“财务日常管理不规范、岗位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鄞州区档案馆财务制度》,明确印章管理、资产管理的岗位要求。对出纳兼任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十七、关于“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鄞州区档案馆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制度学习。

    (二)清查盘点全馆固定资产,梳理出一批已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已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报废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三)对个别资产补办调拨手续。

    十八、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进度、质量管控和人员管理。

    十九、关于“档案学会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鄞州区档案学会第五届一次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依法依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组织专题讲座、档案业务征文等活动,档案业务文章在《中国档案报》《浙江档案》刊发。

    二十、关于“党建引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匠心筑梦 兰台建功”党建引领行动列入本单位“十大攀高”项目,作为重点工作部署落实。

    (二)建成党员活动阵地1个。

    (三)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做好签到及会议记录。

    (四)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委会换届,目前支委会运行顺畅、作用发挥较好。

    二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使用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鄞州区档案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规则》,专题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制度。

(二)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引进1名90后干部。

    (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干部。

    二十二、关于“档案干部专业化队伍建设抓得还不够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专业化培养,干部职业素养有明显提升,4名干部入选浙江省档案“三支人才队伍”。

    (二)邀请档案修复、裱糊等领域专家来馆作档案业务授课2次。

    (三)修订《鄞州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二十三、关于“党组对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入境证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鄞州区档案馆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核查因私出国(境)证件,开展因私出国(境)规定专题学习教育。

    二十四、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鄞州区档案馆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加强请假、调休制度的执行力度。

    二十五、关于“新档案馆建设未有实质性进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档案馆库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将调研情况向区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在相关会议、区领导到馆调研期间积极汇报新档案馆建设事项。

    下一步,馆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5182;电子邮箱10983829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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