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宣传教育室   发布时间:2023-12-27 14:40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东吴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东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东吴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东吴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逐一认领问题、确定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镇党委牵头抓总,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完毕。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4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追缴款项共计156.12万。

一、关于“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领会理解不够深入,三溪浦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2022年度全镇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入企宣传、一村一公屏等载体持续发布生态环保内容,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二)对水源保护地企业进行固废督察,3家有固废产生的企业已签订固废清运合同;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水库上游2000余亩耕地租赁给大户,并加强指导以及对减肥减药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东吴镇场地权属证明申请审批办法》,职能部门对场地证明进行联合审批,规范企业准入。

二、关于“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土地属性,加强使用管理,严禁“两非”违法行为,现场已完成复绿;形成《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巡查方案》,落实专职巡查人员和巡查车辆,分片区开展违建巡查。将各村违章管控成效纳入镇对村社考核内容。

(二)2022年的疑似新增违建正在按区三改一拆办要求进行处置,目前完成31个点位。

三、关于“环境卫生全域整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向香湖湾物业总公司发了《关于要求加强物业垃圾分类工作的函》,对物业经理进行更换、约谈;对香湖湾垃圾分类加强监管和宣传,群众知晓度明显上升。

(二)出台《鄞州区东吴镇施工机械堆场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取缔7个巡察指出的堆场,于2023年春节前又取缔2个无法规范的堆场。

(三)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洁力度,将相关内容纳入2023年度的考核范围。制定出台《工业垃圾混倒问题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项工作整治会。

四、关于“党委议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补充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以及党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突出党委会谋大事议要事的导向,明确组织、纪检等议题由党委会决策,其他议题提交党委扩大会议讨论;明确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全面客观反映会议情况,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关于“个别班子成员适应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2月13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集中分析;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压实联村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

(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召开三委会培训,提升班子成员各方面能力,加快班子基层工作适应能力;加强结果导向,每月召开东吴镇村社书记工作例会,深入分析堵点和难点,逐一解决。

六、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10个攀高灯中有7盏红灯、制造业‘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推进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照“十大关键指标”目标,深入开展“百名干部助百企”活动,2022年度十大攀高指数5绿5红,排名镇街第9;关键经济指标7绿5红,排名镇街第12。

(二)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平塘“专精特新”工业园开发建设,2022年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个;引进内资5.36亿元,完成率位列镇街第15;超额完成浙商回归任务,完成率位列镇街第8;实到外资50万美元,实现零的突破。

(三)大力开展制造业“低散乱”综合治理,2022年淘汰平塘一期地块中小微企业22家,迁拆房屋面积4.8万平;加强规划引领,平塘“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期地块约184亩土地容积率计划由先前的0.5提高到2.5左右;持续推动工业用地、厂房等要素资源向优质工业企业集聚,如通过平塘“专精特新”产业园打造,拟推动企业亩均税收由当前的5万元逐步提高。

七、关于“文旅产业培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总体谋划、重新整合资源。一方面谋划引进不污染水源的文旅业态;另一方面与央企开展洽谈,加快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签订和项目落地。

(二)对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开展专家论证,进行规划调整;推进天童老街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引流,2023年春节期间,天童老街和南山景区的人流量明显攀升;投资5500万打造天童老街宋韵文化街,目前已有山外新华书店、汉服生活美学体验馆等特色场馆。

(三)全面开展三塘未来乡村建设。投资2200万包含15个子项,目前均已完工。

八、关于“现代服务业及农业短板较为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东吴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大对服务经济招大引强等方面的奖励力度;搭建服务经济发展平台,先后引入西贝思船务公司、优行汽车租赁公司、天卫保安公司;加强招大引强力度。引进注册资金亿元企业欧菱物产,预计2023年上规。

(二)注重能级提升。引导10亿元以上批发龙头企业进出口扩大贸易规模。全年全镇批零销售额30.9亿元,增速缺口比半年度缩小31%;制订出台《农业农村发展扶持补助若干政策意见》,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工程,出资约300万元,涉及面积近2000亩。

九、关于“‘除险保安’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村社全覆盖应急责任体系建设,完成13个村(社)微型消防站和避灾安置点建设工作;2022年12月通过区人大代表,就宝瞻公路道路安全及设施提升工作提出人大建议,同时加强主管部门对接,将宝瞻公路提升工程列入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

(二)重组巡山队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吴镇护林员管理的意见》,完善《东吴镇森林灭火应急预案》。推进完成应急中心建设,正式入驻27名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森林消防专业车辆、运兵车辆和综合性城市消防救援车均已到位。2022年10月至今,东吴镇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次,检查企业669家次,处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7起、处罚金额23.25万元。

(三)完成保密制度初稿和保密要害部位改造,2022年10月份完成涉密人员培训。

十、关于“民生领域基础设施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东吴小学改扩建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并列入东吴镇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实施东吴镇中学体育场综合改造项目,已完成可行性调研,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实施东吴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取得立项批复,并列入东吴镇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

(二)实施自来水网改造工程。目前首批专项债已到账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列入东吴镇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实施电网改造建设。目前土建部分已完工,电缆穿线已由供电公司上报省公司进行资金保障;路网建设。已取得鄞县大道改扩建工程立项批复,已取得东周线可研批复,于2023年3月初完成扩初批复。

十一、关于“新村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东吴镇1号安置地块B地块工程,目前正进行市政绿化,预计2023年4月完成,开展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东村2号地块于2020年11月获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于2022年12月形成《东吴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南村村新村一期地块,完成方案设计,供地资料已经上交到国土所,正等待供地。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生姜村、天童片区等新村建设地块计划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盘活,目前方案已上报市资规局,待论证。

十二、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要求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安排一次学习,心得体会记录在理论中心组笔记本中,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十三、关于“对村社‘一把手’的监督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逐一听取下级村社一把手述廉述职,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已对13个村社的三委会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在集体谈话中以案为鉴,持续加强警示震慑作用;将村干部廉政工作纳入镇对村考核文件。

十四、关于“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廉政风险防范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2023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结合巡察反馈,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性谈话。

(二)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完成职能科室的岗位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十五、关于“对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重视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录入不理想的村社进行约谈,履行监督职责;定期通报抽查和排名情况,对线上监督工作进行再部署,确保全流程监管。截止目前,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人次。

十六、关于“奖励补助绩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公司在合同履行、市区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正在启动司法程序;举一反三,2023年2月已对涉及奖励补助的政策进行排查,加强绩效管理。

(二)将原农特产品展销中心作为鄞州印社的活动基地,推广篆刻和宋韵文化。

十七、关于“经济政策兑现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相关单位追缴补助,并对补助条款进行修改,今后加强政策享受对象资质审核;加强农业政策前置审核,规范政策兑现,对农事节庆等活动,加强资料审核把关。

十八、关于“个别政策制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2023年起,专业扑火队伍、山林巡查人员年度补助不再列入镇农业政策;已对相关政策开展梳理,出台2023年东吴镇农业政策,今后在政策制定阶段加强审核。

十九、关于“部分‘应急工程’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于2023年2月形成《东吴镇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立项等重大环节,由村镇建设办充分研究后,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交讨论;举一反三,对东吴镇在建工程全面排摸,坚决杜绝应急工程实施不规范现象。

二十、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号安置地块B地块的项目管理等单位已完成对外墙涂料、钻孔灌注桩的工程变更单及签证确认等工作;和相关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事项,已按规定拨款补足农民工工资。

(二)严格对照程序,要求各部门对应招尽招的工程和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在发布招投标公告前,严格审核并核对书记办公会议等会议纪要,确认后再行发布。

二十一、关于“部分项目直接发包、个别项目有拆分现象、个别项目招投标程序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紧下沿山建筑垃圾堆场清运,固定工程资料、结算资料,确定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已通过司法和解。

(二)依法依规办事,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前,加强对投标公司的综合审核;举一反三,对服务外包项目应招尽招,提前沟通对接,坚决杜绝项目拆分的发生;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对服务类项目招投标程序进一步规范,加强服务单位的管理。

二十二、关于“资产长期闲置、房产出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原综治楼一楼已与电信分公司签定合同,首年租赁费已到账;二楼和三楼改造工程正在进行,4月竣工后可交付镇成人学校使用;发挥镇国资监管领导小组的统筹监管作用,坚决杜绝国有资产闲置现象。

(二)已终止菜场3间店面房的租赁合同,统一招租方案提交党委会后已公开招标;于2023年春节前开展镇级房产出租情况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严格进行管理。

二十三、关于“部分重要事项未决策或决策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对村社负责人开展如何民主规范决策培训;镇纪委、农办、财审办于每年五一、国庆前后对行政村财务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加强镇“三资”中心队伍建设,对提交的材料由联村领导严格把关,一旦发现问题不予入帐。

二十四、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追缴租金,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排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同步梳理各行政村历年欠款,限期收回。从2023年起,做到按合同规定,及时催缴;凡合同到期后重新出租的,明确要求评估,年出租评估价超过5万,必须经镇平台公开招标。

二十五、关于“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加强现金管理,不定期予以检查,如有发现,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支付凭证审核,明确要求对支付凭证不全的合同不予支付。

(二)举办三委会和村财监小组业务培训,每年对村级收支进行全覆盖审计。

二十六、关于“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走过场’、对照检查和问题查摆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成《东吴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汇总对班子的意见建议14条,对领导个人问题1条;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逐一进行自我批评,并由其他班子进行批评。

二十七、关于“干部梯队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梯队结构。2022年10月中层职务职级晋升和转重使用11人,现镇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37.6周岁,35周岁及以下中层正职4名。

(二)严格落实“青蓝工程”成长帮带制度,“90”后年轻干部导师帮带结对11对;将新分配干部补充至村镇建设办,同时针对办内年轻干部多现状,调整经验丰富的同志至村镇建设办。

二十八、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0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工作方案,依次完成规定程序;中层干部选任资料已归入档案,并按要求上报组织部门。

二十九、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牢关键,开展领导班子中心理论组学习;抓牢多数,开展“太白锋领讲堂”等机关干部学习活动;抓牢基础,开展村社干部培训。

(二)调整联村工作组,由中层正职担任联村组长,将选调生、年轻干部放到一线锻炼实践,下村社访实情。

三十、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有所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给机关干部过政治生日,组织工会疗养调节干部工作氛围,充分利用“三八”等节日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二)定期不定期开展机关干部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强化理论学习和工作落实;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收集机关干部建议意见30余条;统筹开展丰富活动,如青梧论坛等活动,实现劳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一、关于“村(社)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镇级届中回头看自查,形成回头看方案;对于在“届中回头看”排摸出来的有意向到村工作的优秀人才,镇党委将持续关注并加强培养;对于在“届中回头看”排摸出来的好苗子,不是党员的,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优先培养。

(二)对返聘的村干部,下发《关于到龄村干部解聘告知单》,并启动行政村自聘工作人员梳理规范工作。

三十二、关于“部分村(社)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缺位、村(居)监会队伍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日常村社干部会议中,经常开展思想教育,筑牢思想底线。

(二)召开村三委会培训班,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党风廉政、老潘工作法开展学习;召开监察工作联络站业务培训会,就巡察发现问题开展了集体谈话,提高履责意识,发挥好监管作用。

三十三、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镇党委专题讨论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大学小镇”作为延伸,制定十大标志性成果工作目标。

(二)上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已完成;2023年3月4日召开一次镇村两级联席会议;召开“雁领太白”村社书记月度例会、村社书记述职述廉会议,完成2022年度考核评价和各类先进。

三十四、关于“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要抓手”作用,利用“掌上治村”等平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召开雁领太白工作例会,强化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东吴镇村三委会培训班,对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老潘工作法、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开展学习,切实强化村社干部党性意识。

(三)以党建统领乡村振兴为目标,拟对村社考核成绩与村经济发展增速挂钩,进一步调实调优对村考核办法;结合每月机关效能检查,通过每月抽查通报,深化对村社干部工作纪律的监管。

三十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镇领导班子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同时积极开展机关活动,相关资料收存齐备;机关党总支书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机关党建工作。

三十六、关于“村(社)党建工作欠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拟在2023年度对村考核中将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考核。

(二)开展东吴镇三委会培训班,实地参观学习奉化的蒋家池头等先进村,学习交流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强化意识,提升党务工作质量。

(三)针对个别村社3年未发展党员的情况,将结合“届中回头看”同步排摸合适的发展人选。

三十七、关于“‘两新’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1月至今,排摸成立两新党组织2家,同步对其进行党务工作指导。根据区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及两新党组织的年度星级,拟下发2022年度两新工作经费。

三十八、关于“部分堆场存在复耕后变为垃圾场、少租多占、违规搭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堆场进行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10车。对堆场多占面积进行清退,并恢复土地功能。将部分堆场整治改造为水果种植基地;依托违建巡查小组,对全镇堆场开展面上排查。

(二)严格落实堆场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巡查,杜决非法堆场,取缔2处无法规范的堆场。

三十九、关于“如个别村依然存在村集体资产出租收入进入老年协会账,且存在手写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相关村老年协会账户开展规范管理,于2023年2月督促收回租金,确保收支两条线;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坚决杜绝由老年协会代收村集体资产租金等情况,如有发现,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下一步,东吴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巡察整改的事项,定期检查、防止“返潮”,坚决彻底整改到位。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深化整改应运。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8341592;电子邮箱dwz883415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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