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5:11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9日7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工作格局。认真研究制订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三是坚持协调把关,狠抓督促落实。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科室,努力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规范落实。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察反馈问题26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6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7人,追缴资金10353元,建立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抓紧抓实理论学习。

1.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利用“周二夜学”机会组织机关干部对“向张富清同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回信”等内容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

2.制定完善机关干部“双周论坛”制度,在每月第二、第四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轮流开展政策业务宣讲和综合能力展示。

3.按照区委“五实五能”工作要求,规定每名干部每年需上交2篇以上理论学习体会,每个科室需聚焦主责主业提交1篇理论研究文章。

(二)进一步完善“三级五有”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目前为止全区22个镇街、159个村社达到全国“示范型”标准,7个镇街、33个村社创建为省“枫桥式”服务站。

2.制定特色服务站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服务站阵地建设和日常运作,突出尊崇氛围营造,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提升“退役军人之家”的吸引力、亲和力。

3.深化基层服务站“轮值站长”制度建设,拟定“轮值站长”等基层服务骨干评选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轮值站长”擂台赛。

4.拓展服务站运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站日常服务管理,引入社会服务组织结对服务27个村社,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兵活动,以实地走访、电话关怀、短信慰问及书信祝福等多种方式联系服务对象4300余人。

(三)进一步浓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社会氛围。

1.加强与各类融媒体平台对接合作,制定全年宣传报道计划。分批组织全区各级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等系列评选,并在“八一”节期间进行典型宣传。发布区级媒体报道110篇,市级以上媒体报道61篇,组织专题视频拍摄,推送专版专栏5个,被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评为2021年度《中国退役军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发挥“轮值站长”、“老兵讲师团”等队伍作用,围绕党史学习、红色教育、“最美”典型等主题广泛开展宣讲交流、走访参观等活动,全区各基层服务站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500余场。

3.深入挖掘抗战老兵、抗战军医、英烈家属等老革命、老模范典型7位,并陆续推出系列报道7篇。

4.选树第二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8名、创业导师5名、就业见习基地3个,并举行发布仪式,通过典型激励带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区退役军人创业园获批浙江省首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我区1家公司作为全省“唯二”军创企业被列入2021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1名创业退役军人获全省首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3家军创企业在市第二届军创大赛获得1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小遛共享电单车”项目获省第二届军创大赛一等奖,并入围全国军创大赛。

5.2021年7月份以来,组织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举办3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累计参与企业64家,提供高质量岗位近950个,共计70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13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拓宽就业创业服务渠道。

1.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完善军创园建设,探索优化军创企业入驻政策。到2021年底,共有10家军创企业入驻园区。2022年初以来,新增3家军创企业入驻园区。

2.优化基层服务站“一站式”就业服务,发挥就业创业联盟成员作用,落实就业需求精准帮扶。走访5家用工单位,进一步加强岗位需求对接。与3家人力资源公司开展合作,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建档、就业岗位推荐、就业跟踪等服务,累计联系服务退役军人4200余名。

3.开展部分退役军人和培训机构走访调研,研究完善并推出符合退役军人需求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加强退役士兵培训后岗位推荐。加大教育培训组织力度,2021年7月以来共有30余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5名报名参加高职扩招,38名报名参加免试专升本。

(二)提升数字化改革精准度。

1.组织镇街基层服务站通过市退役军人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开展信息数据完善录入,加强对各类对象信息数据精准度核查,同时对各科室业务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和动态维护要求进行了明确。

2.制定完善社会化拥军应用管理数字化系统项目建设方案,拓展线上业务办理和服务场景应用,加快推进社会化拥军应用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各镇街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应用指导培训。

(三)夯实维权保障工作。

深化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和困难帮扶,加强退役人员结对联系,落实常态化走访谈心和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并强化落实基层服务站帮扶维权职能。

(四)落实落细依法行政。

1.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利用基层服务站综合业务集中培训会等契机,组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

2.发挥基层服务站宣传教育阵地作用,落实“退役军人学习日”制度,面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开展保障法学习、法律咨询、优待政策宣讲等各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70余次

3.拓展政策法规宣传途径和载体,依托市、区两级退役军人数字化平台集成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向全区系统干部和退役军人推送相关法律政策信息,提升退役军人学法用法成效。

三、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好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对党组会议上会议题确保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所有上会议题均在会前由主要领导进行确认,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党组会议议事表决做到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完整反映会议全貌。

四、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目标,每季度组织集体学习研讨,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区委汇报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组织相关镇街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整理,并制作指引标识牌。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通过拍摄宣传视频、组织巡回宣讲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弘扬英烈精神。多次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讨论区英雄烈士纪念馆二期项目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土地报批和方案细化等工作。

(三)强化“Yi家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体系运作,组织引导更多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抗台抢险等社会公益服务,2021年7月以来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0余场。

(四)加强全区退役人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及时做好沟通交流、谈心谈话工作。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每季度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实行清单式、留痕化管理。

(二)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利用局务会议、“周二夜学”等契机,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和提醒督促,开展了2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自查自纠。

(三)党组书记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全体党员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课,积极组织机关党员赴余姚横坎头村、浙东行政公署旧址等地开展实地参观等各类廉政教育活动,按规定推动开展谈心谈话、岗位风险排查等廉政建设工作。

(四)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2021年7月份至今已召开17次党组会议,每次党组会议均提前邀请列席,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执行公务接待“四单”规定。已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好公务接待有关明细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确保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全面落实相关财务报账程序要求,并定期开展公务接待规范自查自纠。

(二)规范落实培训费用结算。已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好相关培训活动费用结算凭证。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增强财务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培训费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在总额控制的同时做好住宿、餐费等分项控制,并做好相应名单核对。

(三)规范落实支票、财务印鉴章管理。财务室已添置保险柜,将支票和财务印鉴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两人分开保管。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落实财务风险管控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到位。开展财务风险防控教育,加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定期自查,坚决堵住财务风险漏洞。

(四)规范落实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开展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缴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落实工作考核。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规范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由局聘请法律顾问对所有新订立合同内容进行审查背书,落实合同签订程序和内容审查把关,并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执行合同。

(五)规范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已制订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的依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拨付使用流程和审计监督要求等。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建设、维护、管理补助项目的申报审核,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六)规范执行费用结算规定。已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演出活动结算明细清单,并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明确财务管理规定,按要求严格落实双拥工作相关活动开展的资金结算程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到位。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切实提高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意识,针对各类优抚补助政策咨询进行及时答复,在标准调整、金额扣减和待遇取消等情况下做好提前告知。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组织全区各镇街对所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核实。同时利用春节、“八一”节等重要节点和日常走访慰问契机,通过组织座谈会、茶话会、联欢活动等,加强基层服务站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常态化联系,确保优抚政策落实全覆盖、不遗漏。

3.分批次组织各镇街、村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政策培训,有力提升基层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发放方式,将部分原由镇街发放的补助资金统一调整为我局发放。

(二)加强下拨经费监管力度。

制定出台了《鄞州区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经费规范使用要求》,对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经费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规范要求对镇街服务站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基层用足用好经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促使经费规范管理责任到位。

(三)落实“三难”补助精准帮扶。

制定了《鄞州区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性生活补助规范》,规范施行以来已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向195人发放了补助。落实《宁波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2月起对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退役军人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并实行帮扶结对和周联系、月走访。

(四)深化服务对象联系。

加强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对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入开展春节、“八一”等重要节点走访慰问,落实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工作,班子成员结对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9户。强化机关干部“五联五促”工作制度实施,加强对镇街基层服务站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20余个

八、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问题症结剖析深刻,整改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明确有力,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班子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

九、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意识。

1.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订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强化班子成员表率作用。2022年初以来局党组会议已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完成机关党建文化长廊建设,以图文形式打造展示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窗口、宣传党建知识的新载体、教育党员干部的新阵地,机关支部获评区四星级基层党组织。

3.培育“鄞风展姿”退役军人党建品牌,获区级党建品牌优胜奖,推进实施机关干部“五联五促”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

(二)持续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加强机关党建台账规范化建设,切实将支部记录本中各项活动记录在册,规范参加党日活动签字环节,注重记录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局机关支部每季度对支部台账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个别党员档案中缺少部分过程材料的问题,及时补齐相关材料,并对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档案进行了重新核查。按照“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员档案转接流程。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

(三)规范落实党费收缴。

按照统一标准对相关党费收缴进行重新计算,并补缴了相关党费。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相关规定,规范党员党费计算、收缴、使用和管理,定期公开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切实加强党费规范化管理。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规范党组议事流程,严格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环节,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

(二)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1.按照区委统一要求,强化“五实五能”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五联五促”工作机制,通过传帮带”学、一线研学、成果晾晒、考核激励等形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支崇尚实干、担当作为、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

2.将机关干部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纳入局党组议事范畴,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确保干部思想不动摇、作风不松懈,激情不退却。

3.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轮值站长”业务培训方案,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各类基层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全区系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全区各镇街和村社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辅导,并积极做好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实际操作指导,提升基层干部综合业务素质。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不松劲、不减压,始终保持警醒,加强制度落实,持续优化作风。二是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任务,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围绕改作风、增本领、优服务来推动党建工作,力促作风效能建设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事业发展、作风提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6256;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ztyjrswj2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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