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5:33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11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2月23 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细化《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表》,明确每个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以及整改时限。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并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领办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推进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清单。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挂帅,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参与、全局共同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并实行定人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委利用局务会、党委会逐条逐项听取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目前,巡察反馈7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共提醒谈话3人,建立制度11项,累计追缴资金6552元。

一、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整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较大事故,结合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围绕“两小一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合用场所等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1-6月,三年行动年度444项任务完成346项,完成率77.9%,上报重点突出问题6项。2022年2月起开展“除险保安”大整治大排查工作,目前全区已实“除险保安”两轮次全覆盖检查,实现企业自查自纠、区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闭环三个百分百。区城市运行专委会开展了全区燃气综合治理“瓶安”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区消安委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和沿街店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2021年累计检查燃气企业、餐饮用户、单位食堂等各类场所17737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008处,2021年全年城镇燃气领域共立案处罚92起。

(二)推进区、镇两级安委办与专业安委办“实体化、常态化”运行。2021年12月15日,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区安委办和各专业安委会工作汇报,并对各镇(街道)进行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对各镇街的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整理下发镇(街道)、部门隐患问题清单,并定期通报整改进度。

(三)贯彻落实“七张问题清单”工作要求,履行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主管部门职责,成立专班,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七张问题清单”和问题发现处置闭环机制作用,及时将重大问题列入到“七张问题清单”,通过共抓共管共治,推进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有效解决。我区也成为全市首个主动上报并被采纳为省级清单问题的县级地区。修改完善区对部门和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制定出台《关于分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三种模式(工业企业较多,工业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工业企业基本没有)保障因地制宜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将应急管理所、消防工作站逐步整合为镇级应急管理消防所。目前福明、下应、姜山、云龙、塘溪、瞻岐已完成挂牌,下步将实现全覆盖。另区财政投入830万元保障的7个镇街级应急管理综合实战平台建设,目前已有下应、姜山、瞻岐、塘溪、横溪5家已建成或基本建成。

(五)继续强化委托执法和事前处罚,加大对重点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取缔力度。2021年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74.5万次,作出非事故类行政处罚54.3万起,责令停产停业或关闭216起,行政拘留607人,追刑责956人。其中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全市第一,办理事前处罚立案数439起,任务指标完成率166%(立案数、任务指标完成率均全市第一)。率先办理全市首起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案件和首起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案件,5起案例被应急管理部评为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数量和比例全市第一,获得全省首个应急管理系统集体嘉奖,并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六)进一步完善通报、警示、约谈、挂牌、考核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和履职督查等工作机制。2021年完成了对6个镇(街道)和6个区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并落实整改闭环。修定印发了《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与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一票否决机制。按照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相关要求,2022年上半年区安委会约谈1次,安委办约谈5次。

(七)探索数字应用全新模式。持续深化“小微企业安全智慧监管”应用场景建设,相关成效再次被《中国应急管理报》和宁波新闻综合广播“甬城应急”栏目报道。创新开发“全员安全码”,数字化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向企业落地;目前已在首批25家电镀企业中投入使用,相关成效被《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积极推广“安全生产风险闭环管控协同应用”,对接市局完成与“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双向贯通。深挖防汛防台数字化潜力,“码上汛查”小程序升级实现“一键避灾”。

二、关于“牵头抓总作用还需进一步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塑防汛防台工作体系,印发《鄞州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运行方案》,明确进驻值班、会商部署、职责分工、应急准备等内容,组建11个工作组齐抓共管,协同推进,联防联控。

(二)完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印发《鄞州区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宁波市鄞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等。

(三)2021年12月制定出台《鄞州区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和《鄞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理清海防指和森防指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职责。

(四)组织联合督查、加强会商等工作,共同推进应急、资规和公安三个主要成员单位履行森防指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职责,有力推进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2021年共开展联合督查或明查暗访工作2次,组织协调会商会5次,组织开展违规用火、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3个,对违规用火人员共立案5起,其中行政处罚3起,行政拘留2起,拘留2人。

(五)根据《鄞州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及时做好重大灾害发生后的复盘评估工作。2021年,对“烟花”台风和短历时强降雨、“灿都”台风和城区内涝防御工作进行复盘,两次台风和短历时强降雨复盘共梳理问题清单87项,并做好相应整改推进工作。健全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五断”工作机制,修订《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举办鄞州区防汛防台综合应急演练,融入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五停”“五断”等17个小场景。

三、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齐抓共管。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会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022年1月11日,局党委组织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对应急管理系统意识形态形势进行了研判和分析。

(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并做好相关台账整理保管工作。

四、关于“财务支出还需进一步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合理界定费用开支范围,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列支费用,严把费用支出审核审批关。

(二)加强干部职工政策学习。印发《常用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告知卡》,明确培训费、会议费等常用财务报销标准和注意事项。

(三)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审批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

(四)明确财务报支附件管理规范,要求妥善保存合同、物品清单等附件,做到财务报支附件规范齐全。

五、关于“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作为2022年度全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并且将“鄞领强基攻坚行动”作为区级应急管理局的“七创争先”项目,推进“鄞急先锋 为民守护”党建品牌建设。2022年2月18日局党委组织了区应急管理局“鄞急先锋 争先攀高”誓师大会及2022年重点工作务虚会,推进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

(二)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主题局党建活动中心作用,认真研究2022年度机关党总支建设工作,继续推出“先锋讲坛”“先锋讨论”“先锋蹲点”“先锋调研“等活动载体;继续发挥“鄞急先锋”安全护航服务小队、宣讲团、先锋志愿服务小队等服务力量,推进党员对机关组织活动及局机关各项工作的参与度,推进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结合区应急管理局职责定位,以升级打造“三服务”2.0版为主抓手,创新载体,深入推进“三进三服务”。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部门、镇(街道、园区)和企业制度,2021年10月底起开展了“服务民营企业助推鄞州高质量发展”活动,以我区民营企业50强为重点服务对象,共上门服务企业90余次,累计解决问题1000余个。

(四)狠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牢牢把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党章,聚焦优化组织设置、落实基本任务、健全工作机制、严肃组织生活、加强支委会班子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支部特色发展。对局机关党务工作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提醒谈话,交流学习党支部建设工作,对照标准提出要求。

(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按规定开展锋领指数考评和党员谈心谈活活动。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等的活动记录以及相关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克服字迹潦草、要素不齐、内容不全等记录不规范问题。

(六)严格党费缴纳,按规定重新计算党费,及时补缴齐党费共计6552元。同时,运用“复兴壹号”数字化手段确保党费按时足额收缴。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委对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全面分析研判中层干部队伍总体状况。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探索固定+轮驻中队运行模式,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并根据下步执法下沉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做到人岗一致,相对稳定。

(二)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培养,通过基层蹲点、鼓励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考试和执法证考试,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素养。去年底组织了3名中层到姜山、下应就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中蹲点调研,调研成果并在全局进行展示。

(三)建立健全用人竞争激励机制。2021年10月和2022年6月,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任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开公示等程序和要求,分别提拔2名干部到正科和副科岗位,切实把德才兼备的干部推荐到适合岗位。

(四)强化应急业务能力提升。2021年12月组织鄞州区首期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强化系统内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2022年继续开展全区应急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培训,突出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抗旱等专业能力的提升。成立“七张问题清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个工作专班,划分安全生产、灾害防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三大问题领域,通过专班化运作,统筹队伍力量,集中攻坚重点工作。加大扶持社会救援队伍发展力度。探索制定应急救援补偿、应急救援装备共享等各项制度,积极组织社会救援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同时,拓展应急救援队伍范围,扶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全区应急救援体系,缓解人员紧缺现象。

七、关于“个别整改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订出台《区应急管理局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维修记录本》登记,落实一车一修一审批,强化加油卡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一车一结,一次一结。

(二)加强对公务用车规范管理的重视,积极督促好全局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执行好制度。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是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抓住区委巡察组反馈4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早日见到效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同时结合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紧扣4个方面7个问题,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8345;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88号,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5294365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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