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4:57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82-8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12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主动认领任务、主动推进整改、主动接受监督,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20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整改措施75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时刻关注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建立整改跟踪查办机制,倒排时间计划,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完成。

巡察反馈问题20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5人次,建立完善制度5项。

一、关于“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周二夜学”、邀请专家教授等方式,组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区党代会等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中。  

(二)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政府性债务工作,定期进行总额统计、动态监控、风险提醒。加强直达资金分配监管,2021年鄞州区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94.2%。加强专项资金发放复核,对于近期下拨的经济扶持专项资金进行抽查、审核。

(三)深远谋划财政工作。树立“大财政”理念,在统筹资金资源、投融资改革等领域发挥财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作为宁波市唯一地区入选中央2021年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奖励资金3000万元。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定期分析财政经济形势。深化数字化改革,使用“智慧财政”系统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工作,获得市财政局表扬,提高数字化应用程度。

二、关于“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尚存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精细。2021年起,农发基金已纳入部门预算,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时,要求各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财务人员指导,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和日常辅导。

(五)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大部门专项资金清理力度,向区政府提出专项资金清理建议。配合起草经济扶持政策,规范扶持政策内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绩效目标编报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覆盖范围。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鄞州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向区政府提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议。

(六)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指标清理力度,在以前年终集中清理的基础上,20219月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对区级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低于30%的收回结余指标的50%12月再次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同时加强基建专户结余清理。定期对部门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进行通报,督促部门减少资金沉淀。

(七)加强财政制度执行监管。开展镇(街道)财政工作专项检查,规范镇街财政管理。出台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对9个镇街进行政府采购实地检查。印制《财政规定内容摘编》发放至各单位,供学习查询。印发《宁波市鄞州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养培训实施方案(20222023年)》,提升财务人员综合水平。加大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执行检查力度,启动对全区公款存放检查。

三、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八)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修订完善《鄞州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提前向班子成员发放议题资料。局党组书记对上会议题严格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在会上就议题开展充分讨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及时做好会议原始资料归档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学习相关文件,研究讨论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利用局内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学习强国、电子显示屏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内容。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加大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执行检查力度,开展全区公款存放检查。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产生的风险点。局班子成员常态化听取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和廉政纪录片,加大“清廉机关”氛围建设力度。规范内部管理,修订出台《鄞州区财政局请销假制度》。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检查,对相关4人次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梳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编辑印发《财政规定内容摘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对存在问题的1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严格把控培训费用。规范培训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制定好培训活动预决算。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制度规定,编辑印发《财政规定内容摘编》,提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七、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内控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三)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照规定拨付工会经费,杜绝领取代签、无统一慰问标准等现象。规范开展工会、妇委会等相关活动,杜绝财务预决算超标现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相关文件,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对存在问题的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规范大额现金用于困难补助。修订完善《鄞州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刚性执行,杜绝大额提现开展慰问的现象。

(十五)提高会计学会房屋利用率。完成会计学会房产更名手续,提高学会办公用房使用率,已召开学会2021年工作会议,下步将结合工作需要,安排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学术研讨会等在学会办公室召开。

(十六)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在定点维修单位进行派驻车辆维修保养的规定,局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界定物业服务与业主单位自行维修事项的职责范围,建立零星维修预算编制、审计决算等制度。编辑印发《财政规定内容摘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对存在问题的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夯实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七)夯实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通过局领导上党课、邀请专家教授讲座等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中。为年轻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平台,丰富工会、妇委会、党员活动,提升凝聚力与向心力。加大走访部门、基层力度,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过程中,局领导带队走访部门15次。建立各部门财务分管领导浙政钉工作群,及时转发规定精神、解答问题。

九、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八)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做好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做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观看廉政纪录片、开展志愿者活动,打造党员心灵驿站和书苑。规范党员考评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区“双亮双领双评”活动。局机关党委牵头指导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行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3次,检查以前年度台账2次,发现问题6个。对于某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问题,目前已招录一位党员新职工,党支部将予以保留。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补充财政专业化人才,2021年共计招录、调入干部6名。鼓励干部职工提升专业素养,2021年共有2名同志通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务职级晋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清理干部兼职等工作。印发《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础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印发《宁波市鄞州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养培训实施方案(20222023年)》,对全区财务人员开展培训。

十一、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严格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鄞州区财政局因私出国(境)制度》,进一步规范证照管理、审批流程。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和新修订的《鄞州区财政局因私出国(境)制度》,提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按规定做好因私护照统一管理、人员信息备案等工作。

下一步,区财政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整改落实。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整改落实不走样、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二是强化跟踪督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检查、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持续用力,务求取得整改实效。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扩大整改成果。四是结合中心工作,有效拓展整改成果。注重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将巡察整改成果切实体现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上来,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意识、拒腐防变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提供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5901;邮政信箱: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903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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