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中旬至9月,区委巡察组将采取“常规+延伸+专项”的方式开展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1)对东吴镇党委、东柳街道党工委、明楼街道党工委及其下属村(社)和部分基层站(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根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五水共治”办、鄞通集团(水务集团)等我区履行水生态治理职能的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
常规巡察重点监督内容为: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规划部署,结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就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的“三个聚焦”要求,即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重点监督内容为:深入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涉水生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水生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水生态问题治理中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和担当作为情况。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区委巡察组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1.鄞州区委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组联系电话:13968256423,电子邮箱:2358809372@qq.com;
2.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东吴镇党委及下属村(居)、部分基层站(所)党组织,联系电话:18892602075;
3.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东柳街道党工委及下属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部分基层站(所)党组织,联系电话:18892602076;
4.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明楼街道党工委及下属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部分基层站(所)党组织,联系电话:18892602077。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寄信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区委巡察办(请注明区委第X巡察组或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组)收 邮编:315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