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5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15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1年816日,第二巡察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巡察组反馈我整改落实的三个方面43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为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逐条逐项对照问题查找根源,全面深刻剖析反思,研究谋划整改措施,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根源剖析、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项提出人员问责清单,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将整改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统筹联动,明确在局党委统一部署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任务分解、督查督办,由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最后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归类、形成制度,确保简单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长效整改,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7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65.75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93.6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成效有待加强,高品质强区建设的前瞻性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开展全域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中山东路、中兴路、环城南路周边住宅小区立面整治,正在实施兴宁路沿线建筑立面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加快滨江线和天际线提升改造,目前已完成年度任务90%以上。美丽宜居村整理改造项目奖补政策等政策文件已拟定推进有机更新,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度,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二)强化住房领域监管。1名责任人员因工作管控不力进行了约谈提醒。加强开盘项目明察暗访、约谈警示、信用扣分惩戒力度,与房产公司签订23份《鄞州区在建项目营销行为承诺书》,对33个企业进行了65次信用扣分操作落实样板引路、分户检验、开放日活动,保障全装修住宅装修质量。加大检查力度,全区在建工程开展全面巡查工作。从严把关原材料检测,开展工程渗漏水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已责令相关主体整改到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实施差异管理机制,严格把关样板房,保障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全装修住宅项目有序交付。

    二、关于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修订《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制定理论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并严格对照实施。线上线下多形式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知识宣讲。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7次。

(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开展进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找问题、深剖析,开诚布公相互批评,达到预期效果。

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及重要学习制,坚持与全局重点工作深度融合。

、关于局党委议事机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已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专人负责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意见。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分类开会确保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明晰。

(二)三重一大”事项应会尽会。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如《2021年度鄞州区建筑行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鄞州区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均已按照要求上会并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

、关于攻坚克难力度不足,物业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政策宣贯工作。加大镇街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和沟通,已对10余个项目进行工作指导和协调。强化物业项目“红黑榜”奖优惩劣机制8月至今已经公布了一期物业项目“红黑榜”和一期文明创建期间的“黑榜”专报。

(二)强化参谋助手作用。对区级层面重大政策进行研讨,提出召开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议。目前,已开展物居业党建联建相关工作。

强化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自《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宁波市鄞州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实施后,已有6个前期物业项目进入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通过9次党委会和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学习市、区两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共计16次、开展书记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上党课7次、学习教育大讨论36次、红色教育活动2次。巡察整改期间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6人进行了提醒谈话,7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局科级以下干部完善填写廉政档案。制作《数字赋能清廉住建》廉政动漫微视频,优化基层公权力运行。

(二)提高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健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严格开展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三级约谈,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形式对8名转岗、新提拔任用干部开展岗位风险廉政谈话。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每位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人员因政务处分未按要求扣发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已进行整改,收回金额45795元。梳理全局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科室单位制定“三清单一流程”工作法并得到区纪委肯定。对房管中心等下属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工作。搭建智慧住建云平台,加快建设“省心验”“公租房一件事”等平台建设,形成全面监管体系,杜绝减少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编外人员工资发放。16名编外人员已将多头领取的薪酬共计16万元予以退还。制定并实施全局编外用工薪酬发放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二)规范活动费用使用。参加三八节活动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已退缴超标费用8330元。制定出台《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

(三)规范下属国企公用经费支出。针对下属国企存在的不规范经费支付问题,2017年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后,已严肃进行整改,并对4名责任人员按规进行了处理。

(四)规范公车使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局本级借用车辆已于2020年1月报废,不规范加油费用合计18108.46元已全部收回。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面有力监管体系。定期对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私车公款加油问题开展抽查。

    、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动态管理。依托住房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加强公安、民政、人社、资规等部门数据共享对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16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第一时间完成清退等处理。

(二)强化拖欠租金追缴。分类制定补缴欠租租金方案,欠租租户已全部追缴,金额61491.2元。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善资产管理机制。拟定局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加快王家弄二号楼改造,通过与国资中心、鄞城集团对接,明确该房产清退处置事宜。针对王家弄村面积约1414.7平方米的商业地块,已先后于潘火街道和国资中心进行对接,明确下步路径。    

、关于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奖励政策出台。已制定完成《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鄞州区建筑行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规范奖励发放。收回重复奖励资金92万元,今后兑现中全部按照财政局提供的数字为核算口径。

   、关于农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农村危房鉴定验收。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全面梳理农房改造资料,已完成全部的排查鉴定表复核462份,其中涉及危房的排查鉴定表204份,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完整全面。对农房治理改造中的申请、审查、审批、验收、补助、存档等六大环节加强管理。下发《关于明确现阶段全区农房治理改造标准的通知》,明确现阶段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执行标准。

    (二)强化农房资金后续监管。要求各涉农镇、街做好区级拨付农房改造资金支付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协商解决农房治理改造资金整改,目前镇、村二级农房改造结余资金144.33万元已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会同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全区农房改造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已按审计结果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信访破解力度。源头把控,对所有预售许可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召开预售资金监管交底会和销售会,销售方案均在网上进行公示。做好异地实体样板房查验,切实强化质量把控,对新建住宅项目进行质量交底。9月开展全区工程质量月活动。物业管理方面,加强物居矛盾调解工作,已成立物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屋安全方面,加强房屋装修监管,对房屋装修监管平台进一步进行完善,加强网格员培训。加强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局领导接待与值班制度相衔接,增加当场答复处理比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人员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规范合同管理,修订《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局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强化财务监管。巡察进驻前,未收取存款利息已全部收回,对1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开展银行招投标情况及利息结算情况内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公款存放管理。对物业保修金、专项维修资金招标入汇的银行,出台《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银行公款存放考核暂行细则》。

规范服务外包项目。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差额部分1.6万元已收回。严格执行《第三方外包服务目录指南》规定。细化合同签订内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所有服务外包项目均向区财政局报批后开展。

强化基层房管所作风建设。对基层所2名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1名所长进行约谈。召集7个下属房管所所长(负责人)就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参照机关管理模式,严格下属基层房管所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不定时进行日常检查,强化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签订《党员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责任感。利用“周二夜学”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站所服务和效能水平,打造纪律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营造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办事环境。

十二、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下属企业账外资金处置。已委托专业第三方对账外资金进行清理,根据结果落实相关责任。   

推进专项费用资金预算安排。已向区财政局致函要求足额安排监督抽检费用缺口,集合全区当前工作情况,科学足额安排监督抽检费预算。

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系统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建筑工地全面推进红色工地创建活动,派遣年轻党员干部担任项目工地第一书记,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开展行业砌筑比武,并挑选选手参加市级比武,获冠亚军。规范党建阵地亮显建设,在局一楼大厅电子触摸屏及下属各事业支部活动室中对组织简介、架构、党员信息进行布置完善,加强单位党建氛围。召开机关总支及下属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应照片记录。

(二)规范基层支部工作。对支部记录本存在缺失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目前已整改完成。对遗失个别年份党支部工作记录簿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完善基层支部工作,召开机关总支及下属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培训会,推进支部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基层支部工作指导,对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互查,进行业务学习交流。

强化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团组织建设,成立房管中心团支部。完善团组织台账,按时完成年度总结和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参与青年工匠比赛等活动。

十四、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对区委组织部备案的混岗使用中层干部通过中层新一轮竞聘工作逐步进行调整。对借用人员,根据业务工作及所学专业,按照逐年消化原则,循序进行调整,目前已回归原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接区人社局,1名科室负责人退出现有实职岗位,保留正职待遇。加大4名85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进行调整岗位使用。根据工作要求及编制情况,上报区人社区人员招录需求,充实新鲜血液。适时开展中层轮岗、提拔工作,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

完善培训机制。内部学,利用周二夜学等机会,学习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业务等规范。走出去学,安排人员多次进企业学习业务知识。请进来学,合计邀请3名专家来我局开班讲座全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管能力、全区起重机械安全等业务培训。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引入2家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推进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8月组织举办全区在建工地生活区标准化建设提升观摩活动。利用微信群等电子平台建立通讯网,实时更新项目人员通讯方式,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预警信息,实现项目全覆盖。积极推广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普查系统,要求各项目部进行系统输入,实时更新安全风险源,目前已有271个项目输入安全风险信息,重大风险103个,较大风险861个,一般风险34个,低风险325个。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截至11月底,共计培训9459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工作,多次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及暗查暗访行动,督促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截至目前,共开展12次专项检查,21个项目被全区通报,21家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41个工程项目被警示约谈,实施信用扣分650批次。全面排查采用自行走式桩机设备的桩基工程,重点检查场地验收、移位管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进场报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核查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提升靠前服务意识。落实政策宣贯,充分发挥区内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结合“三进三服务”行动,主动联系房产企业、施工企业、物业企业等,帮助企业精准领会上级政策。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动培训机制,为建筑业发展培育良好的发展氛围。形成长效机制,在贯彻落实好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更多具有鄞州特色法人建筑业发展政策和措施。

十五、关于严管厚爱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三级约谈活动,着重强化下属单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廉政谈话,共计57人,其中“一把手”亲自对重点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及巡察发现问题涉及的科级干部谈话74次。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日常教育,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早教育、常提醒、防未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职工关心关爱工作。充分利用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凝聚职工力量,组织开展了心理学治愈系列讲座、疗休养等活动。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建活动,各党支部组织到咸祥等地瞻仰历史、缅怀先烈。拓展职工活动场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鄞州公园城市绿道健步走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技能培训“强工”,组织召开建筑工地重大器械安全生产、房屋外墙保险等专题培训。

(三)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开展自查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岗位需要仅保留必须编外人员,涉及敏感类别重要岗位的由正式在编干部担任。超编人员已完成消化处理。对编外人员实行准编制化管理,大多数编外人员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确保编外人员管理、使用规范有序,最大限度维护编外人员权益。强化督查激励。结合编外人员工资分配调整,加强对编外人员的考核,明确奖惩绩效管理办法。

下一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全面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中层干部的中流砥柱作用、普通干部的主力队伍作用进一步推进住建工作争先进位。二是巩固整改成效,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回头看”,形成党委跟踪问效、部门按时反馈的良性循环,着重督促重点任务、重点事项及推进滞后事项,对拒不整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给予严肃问责。同时,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及时研究和制定一批有用、好用、管用的办法,健全一批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内部风险防控,构建科学长效机制体系。三是做到真抓实干确保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全局的重点工作统盘考虑,坚持民生需求和区域振兴协同发展、行业管理与经济指标齐头并进、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同频共振、重大项目实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梯次推进,用新视角审视形势、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办法解决问题努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促进住建工作焕发新的生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3335;邮政信箱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704办公室(邮编315100邮箱:zjj@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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