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2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了巡察。2021年8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中,3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完成率94%,2项正在按计划整改推进。在巡察整改中,建立和健全制度10项,清退追缴资金66.7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3人次,书面检查3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提醒谈话17人次。
一、关于“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班子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班子中心工作谋划能力。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健全领导班子带头调研机制,强化制造业重点领域研究谋划,编制出台《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增强班子中心工作集体协作能力。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由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在党委会召开前负责对分管事项进行方案起草,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形成统一决策,共同推进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修订并从严落实《中共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工作规则》《鄞州区经信局局务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班子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集中整改期,召开了6次党委会,讨论重点议题22项,主要负责人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完善和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完整而详细地记录了讨论过程。
(三)强化重大事项论证研究机制。重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研究前,由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提出方案,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专业性强的事项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重大事项均在上会前由分管局长牵头,以第三方评估、实地走访调研、专家论证等形式进行了有效论证,确保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
二、关于“班子攻坚克难锐气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关于“培育扶持工业企业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优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全市率先启动“伙伴银行”试点建设,助力园区、银行高效精准对接,已对接20个园区,共为217家小微企业授信,为201家发放贷款5.84亿元。已开展了中小企业技改政策修订的前期调研,走访了部分重点中小企业、新落户项目,针对提升政策知晓度,在政策宣讲、申报辅导方面制定了点对点帮扶举措;针对提升政策联动性,已落实相关科室与市经信局、区政研室及时沟通。结合市、区相关政策精神,已形成新一年度扶持政策的初稿。
四、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按计划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局机关在平台学习排名稳定在全区前三分之一。加强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的检查,每位干部已上交二篇学习体会。
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区会议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切实做到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局党委会已研究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分层次深化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摸工作,结合工作岗位建立了个人廉政风险点清单。强化正风肃纪,设立专职人员,将每项自查情况及时录入“两个责任”平台。
七、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凡是党委会均主动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提前报送《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备表》,在党委会上积极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切实加强了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协作,强化了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
八、关于“效能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关于“联系基层服务企业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制定《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发放的工会福利、组织工会疗休养等活动均严格按照标准据实列支。对现负责该项工作的1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规范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完善《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开支范围要求列支,做到专款专用。针对单位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问题,局党委已对1名同志提醒谈话。
(四)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定。对从事人事、固定资产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今后将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避免产生岗位廉政风险。
十一、关于“对下属协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是处置相关人员和追回资金。相关协会已追回临聘人员虚报款项,违规报销的费用退回协会账户。局党委对1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1名责任人递交了书面检讨。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合理处置国有房产。经与区相关部门协商,相关房产已由国资处置。针对房产租赁未跟进管理的问题,局党委已对现负责该项资产处理工作的1名同志提醒谈话。
(二)加强对外债权管理。会同局法顾律所逐一对长期未清理债权进行梳理。按区政府要求,下步将同区内其他同类事项统一研究处理。针对对外债权长期未清理问题,局党委已对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队伍机构。进一步做强做优党建,充分发挥青年干部力量,组建党总支、局团委,努力拓展干部上升渠道,积极争取中层职数,并开展了公务员职级晋升竞争。截至目前,我局拥有85后、95后干部7名,85后科级干部3名,年轻干部占比有了大幅提高。
十四、关于“局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强局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强化班子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鄞州区经信局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区经信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局党委严格做到半年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2021年已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不断增强党组织向心力。二是深化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提升。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完善支部记录本记录。针对支部部分活动记录存在后补和抄写问题,局党委已对当时负责该项工作的1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两新’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七、关于“党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八、关于“出国(境)、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下一步,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经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针对中小企业培育、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花大力气、下苦功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抓住主要矛盾,倒查制度缺陷,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制度管长远、管根本。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警惕问题反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切实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具体行动中。
三是深刻学习领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将问题整改与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积极谋划企业梯队培育、全域产业治理、腾笼换鸟攻坚行动、数字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为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共同富裕标杆区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6916;邮政信箱: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605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