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2-04-20 10:19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164日至72日,海曙区委交叉巡察组对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以来的有关情况开展了巡察。813日,海曙区委交叉巡察组向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与整改时限。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各责任科室对照《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严格整改、对账销号,同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巡察反馈问题24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4个。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2人,建立制度11项。

    一、关于“有效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对医药机构处罚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对鄞州国医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山分公司、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惊驾路连锁店、鄞州馨仁医药有限公司石桥店鄞州瑞兴大药房首南菜场店四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回头看”,严把复查核实关。二是规范医保基金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处置程序不够规范、严谨问题,出台《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违法违规案件处理实施细则》《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样式》,严格执行医保违法违规案件分层讨论制度。三是提升基金监管综合能力。邀请医保、司法专家开展“以案说法”,组织医保基金监管技能比武大赛,提升基金监管队伍综合执法能力。每季度公开医保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医共体行业自律示范点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二)高质量推动医保改革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力度。区政府牵头召开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推进会议,制定考核标准,层层分解任务、定期通报进展。目前,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激活人数达93.16万,激活率89.42%,全年结算率已达22.68%,排名全市第三。二是落地落实国家编码贯标。安排专班人员深入定点医药机构督导,定期检查并通报贯标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编码审核核对定点医药机构647家,医师1.1万人次, 护士1.02万人次,药师1547人次。三是全力推进长护险试点。撰写鄞州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情况报告,与市医保局进行沟通,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今年以来新增受理86人,通过83人。 目前240人正在享受长护待遇,基金支出293.552万。

    (三)全面推进“清廉医保”建设。一是完善清廉医保实施方案。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建设清廉机关,拓展清廉文化示范阵地,建好用好医保警示长廊。落实落细医保中心“三清单一流程”运行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机关政治生态分析、党建工作研究以及机关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开展“最美医保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四先”新时代鄞州精神。三是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科级以下干部廉情基础信息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推行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风险意识。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培训,提高内控意识,增强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报销流程,对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改,有效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建立健全了预决算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修订完善《鄞州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业务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医保执法流程和工作模板,采取基金监管AB岗互助监督模式落实案件内审工作。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化管理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商议会议建立审核人员随机交叉抽查复审工作制,建立健全非正规票据报销制度。

    (二)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两个试点”促公共服务标准化。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优做实“一窗通办”模式,成为全省社保医保参保一件事四个试点区县之一,并已上线运行,完成浙江省“一网通办”高频事项攻坚试点工作,后续工作已由市医保中心接管。二是“四项举措”促公共服务精细化。通过鄞州政务公众号、政务公开、鄞响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搜集分析“浙里办”APP办理事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与上级沟通反馈,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加强投诉管理,规范完善群众投诉处置流程,加强回访分析研判,严格按流程处置群众投诉,目前群众投诉处置均符合要求。加强服务保障,组建“医小保”服务队,开展“五小、六进、四延伸”服务活动,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宣传10余次,走访定点医药机构20余家,有效落实“监管+服务”举措。

(三)深化部门协作。2021年9月7日,将宁波绿康博美康复医院无资质行医案件移交区卫健局处理;将慈溪百姓药品有限公司鄞州五乡店药师未在岗销售外配处方药案件移交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落实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向公安部门成功移送3个欺诈骗保的案件;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涉及7家医疗机构和8家零售药店,持续推动“行行衔接”“行刑衔接”机制。投入98万余元,完成2021-2022年度鄞州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视频监控运维项目招投标,主动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享视频监控的资料,进一步推进智能监管、协同执法、联合奖惩。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研究制度和定期通报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始终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9月28日组织专题学习。完善舆情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有力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规范阵地管理,管好用好结对社区的医保文化长廊、局政务公开网站、局党建亮显工程等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四、关于“两个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了通力协作、齐抓真管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二是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担责任,抓实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党组主抓直管机制,协同驻局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周二夜学等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严格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

(二)提升派驻监督精准度。一是聚焦监督重点,由点及面护航中心工作。对医保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下放镇街事项,建立预警机制,规范“三清单一流程”运行机制,精简优化流程、强化专项审核、简化报销手续,有效杜绝重复报销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全力指导做好“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资助参保5859人,符合资助人员100%参保;纳入医疗救助系统的困难人员共计5535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11.8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934.56万。二是贯通两个责任,增强管党治党合力。切实发挥协助责任,指导医保局党组出台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梳理明晰主体责任职责边界,通过列席会议、廉情预警、沟通会商、检查督办、约谈提醒等方式,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载体,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调研。一是下沉一线办好民生关键小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专题调研工作程序,运用“现场工作法”蹲点调研,实施“大脚板走基层”、“局长窗口服务日”、“在一线、零距离”行动,增强医保工作的前瞻性、时效性。9月以来,班子成员每周一次到服务窗口为民办事,了解群众诉求,并多次到定点医疗机构调研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编码贯标等工作。二是构建“多级协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深化区、镇街、村社三级经办架构,开展“三进三服务”+“医小保服务制、领跑员服务队、10分钟医保服务圈”“3+3”服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2.0改革试点,逐步向镇街、村社延伸,网上办件率持续提升

    (二)提升群众诉求处置质效。一是强化网信咨询件即时办结管理。对普通网信类咨询件即时答复,即在收信后24小时内完成答复,即时答复率达到100%。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咨询分类办理机制。9月6日制定《鄞州区医疗保障局信访统计分析和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对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按5种情况分类办理。三是定期统计分析信访咨询情况。根据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建立月度统计报表,定期在局办公会上进行报告。

    六、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周二夜学强化相关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经办人培训,提高其财务内控意识,“五单齐全”才予以结算报销,财务人员在公务支出报销环节把好第一道关。在日常财务管理中,相关负责人强化公务报销支出的审核监督和管理,避免票据出现“附件不全”、“不真实”等问题,把好财务审核关。已根据实际情况补齐“五单不全”公务接待人员名单和相关支付凭证。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市内交通费报销。当事人已退回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80元。加强会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差旅费报销审批基础工作规范、报销审批流程、凭据的合规合法性、差旅费支出标准、票据报销手续审核等方面内容,提高经办人员执行报销制度的严谨性,从源头上避免报销差错。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报销,认真审核各项费用明细、填报内容、票据签字手续,杜绝不合规的票据。

    (二)认真及时做好对账。已及时更正账本错误信息,使单位公务卡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保持一致。提高财务人员对对账重要性的认识,强调对账的及时性,杜绝“账面余额与银行不一致”、“未达账项”、“账务处理错误”等问题。健全对账管理机制,财务人员作为对账的主要责任人,必须负责对对账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对账工作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对账台账的完整记录。

(三)规范采购管理。补齐印刷完工单、计费清单、验收人签字等凭证。严格落实《采购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加强采购流程管理,规范履约验收,落实验收责任,确保采购质量和绩效。

(四)规范凭证管理。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工作岗位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对涂改处进行签名盖章。加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原始凭证管理,避免凭证出现“填写不齐全”、“手续不齐备”、“计算金额有误”、“书写不规范”、“有涂改”等现象。

八、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在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升党组成员的思想自觉、贯彻自觉和同频共振意识。严格执行《中共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程》,加大议题前置审核力度,提升党组工作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目前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次18个。

    (二)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9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高质量准备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审核所有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见人见事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指出,切实提升相互批评“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实施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形成“特别有情怀、特别敢担当、特别能奉献”医保文化价值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最美医保人”。组织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集体活动,开展了“我与医保二十年”、“鄞州医保守护健康”等系列活动,《我与医保的故事(一)、(二)》汇编成册,已经于10月中下旬开展工会疗养,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

    (二)优化干部结构队伍。局系统干部岗位设置以及职务职级配备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新制作了《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在职干部职务职级职数使用情况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逐步提高年轻干部在领导干部中的比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年轻干部“育苗工程”,召开对话栏目座谈会和“三自讲堂”,释放年轻干部活力。结合日常工作,有序推进干部挂职交流,1名干部赴省局挂职锻炼3个月,1名干部赴市局挂职锻炼1个月。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省市区级培训学习,提升专业能力

    (三)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加强编外人员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已经录用的存量编外人员按照要求,于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存量编外人员转劳务派遣管理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下发员工手册,明确员工需要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鄞州区医疗保障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鄞医保〔2020〕5号)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聘用条件、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对编外人员工作绩效考评方面执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季度考评、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奖罚绩效考评机制。出台《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第三方派遣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派遣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廉政要求。

(四)撤销违规设置的内设科室“费用审核科”,根据工作职能与医保中心医疗科合署办公。

十、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提拔任用考察对象的任职前公示方式、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和公示时间符合规定,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十一、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两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二)严格执行《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严抓实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准确登记备案,证件集中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填写《持有出入境证件信息登记表》,指定专人负责证件的保管、使用和收缴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下一步,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抓好医保工作主责主业。二是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海曙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早日见到成效。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统一,结合医疗保障机构改革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具体问题解决与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6510;邮政信箱: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507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ylbzj@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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