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12:23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祥镇球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杜明伟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杜明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儿子杜某某名义违规获得大龄青年房申购资格,并使用合作社集体资金代付购房款。202012月,杜明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东吴镇童一村原党支部书记史良善受贿问题。201710月,史良善在担任东吴镇童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新村建设工程款预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万元。20216月,史良善被开除党籍,并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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