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15:20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措施。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整改职责。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推进、亲自协调重点环节,各分管领导根据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科室根据每个问题所对应的整改举措,抓好整改。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问效,实施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对账工作机制、销号机制。

巡察反馈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25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个,正在整改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7人;制定完善制度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5.307万元。

一、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等。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围绕党史学习开展大讨论,切实强化学习成果转化,提振干部作风。

(二)注重学用结合。制定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学习内容上注重与发改实际紧密结合,学习形式上注重实地宣教、现场宣讲授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走访宁波市粮食文化陈列馆并开展党史宣讲,组织干部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数字化改革、打好“五大战役”等开展专题研讨,深入学习领会,增强学习效果。

二、关于“贯彻中央省市区委要求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规划纲要编制。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总体部署,聚焦外部发展环境和区域资源现状,开展50余项课题研究,深度剖析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鄞州面临的短板。开展鄞州区“十四五”指标体系与发展目标测算研究,根据“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十四五”指标设置依据、原则、基本框架,给出测算结果,设置高质量经济、高水平开放、高颜值环境、高品质生活、高标准治理5个方面共32项指标规划《纲要》编制期间,组织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镇街(部门)等座谈会,开展了“与你鄞未来,十四五规划金点子征集”等公共建言献策活动,听取各方意见,完成专家论证,有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展鄞州区“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研究,排摸“十四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

(二)加强重大问题前瞻性谋划。主动学习国内部分先进区在城市有机更新、“三旧”改造、商务联盟建设、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起草出台《鄞州区扬优势补短板推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年鄞州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等落地快、举措实、针对性强的建议措施。深入滨海区域开展调研,完成《鄞州区参与宁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初步考虑》、《鄞州区参与推进港产城融合问题的研究》等调研课题。

(三)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制定未来社区推进计划。明确未来社区建设的重要节点、重要任务、计划安排及完成时限。强化未来社区创建进度督查,已建立未来社区项目进度报告制。提高项目服务意识,及时协调未来社区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关于“发挥参谋作用,谋划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还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发力抓统筹协调。加强与各经济职能部门日常联动,对行业运行、指标走势保持常态化预警监测。举办全区推动服务业提升暨深化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进一步凝聚共同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谋划制定港航服务业等领域招引政策。主动赴企业调研,收集行业动态一手信息,对相关行业运行态势作出初步预判。

(二)完善联动抓指标工作。制定《2021年鄞州区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部门、镇街、园区参加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评工作部署会,做好考评办法解读工作。依托重点企业监测平台,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形成《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运行分析报告》《宁波市鄞州区服务业企业运行分析报告》,及时了解企业运营态势。

(三)多跨协同抓社会事业。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对社会事业发展进行深度谋划,提出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依托数字社会改革,以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为导向,以未来社区、乡村服务、海洋服务等综合应用场景为切入点,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部门协同,统筹20多个部门打造数字社会系统基本框架。

(四)靠前谋划抓发展布局。开展新一轮城市发展定位研究,主动借智借力,初步形成《鄞州区发展定位专题研究报告》。加强与市级规划的对接,主动争取我区重大项目列入市级规划。围绕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产业、数字经济、智能物流等五大重点领域,深入镇(街道、园区)调研排摸了相关细分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和重点项目,加强新兴产业谋篇布局。牵头开展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编制完成《鄞州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牵头对区内服务业企业流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召开区服务业发展大会,起草出台《鄞州区扬优势补短板推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扩大产业政策覆盖面。

四、关于“大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跟职能部门联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谋划。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积极对接项目申报部门,下达《2021年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协调项目前期推进,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季报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力度,通过周二夜学、专题会议和局长协调等方式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审批等一系列项目前期问题。

(二)加强重点工程跟踪督查。对重大项目实行“月对账”制度、“红黄绿”三色预警表。对项目月度工作节点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建立重大项目协调库。充分利用市、区二级协调机制,加大重大项目协调力度。根据重大项目建设动态及推进情况,聚焦重点项目的难点和卡点,滚动更新待协调问题。

五、关于“能源规划和控制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谋划部署。完成《鄞州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鄞州区电力设施“十四五”建设规划》编制。强化专项督查,建立“红黄绿”和煤炭消费预警机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电力设施“十四五”建设规划项目一览表》。

(二)加快充电桩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2021年5月底已建成88个公用充电设施,分别建在东港波特曼大酒店、和丰创意广场、宏泰广场等公共场所。推进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鼓励建设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对企业指导检查,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方面的监督约束作用,出台了《关于开展2021年鄞州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全年开展企业节能监察18家,至7月底已走访指导企业16家。2020年下半年,针对重点高耗能企业施行错峰生产。通过前期多次走访企业,拟定重点高耗能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绘制错峰生产作战图,结合企业产值能耗下降率、节能监察等多方面因素狠抓落实。经过努力,能源“双控”百日攻坚行动成效明显。

六、关于“价格管理中不够紧贴实际”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调查走访、参加民情恳谈会,多渠道听取和收集民生信息,及时将情况整理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20年10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改、交警下发《关于规范鄞州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及时段划分进行了调整,基本满足百姓需求。2021年1月19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文通知,对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时间段又作了调整,日间由原来7:30-18:30调整至8:00-17:30,夜间由原来的18:30(含)-次日7:30(含)调整至17:30(含)-次日8:00(含)。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2021年鄞州区发改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全体机关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完成发改局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八、关于“法治建设推进还欠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做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行政人员执法证申领工作。

九、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责任传导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2021年3月份发改局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月份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局党委书记通报了2020年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的廉政工作进行了布。同时,集中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二)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做好廉政文化上墙工作,努力营造发改局崇廉尚洁氛围。局党委书记对涉及课题外包的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廉政防线。

(三)做好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摸,已对价格认证中心等下属单位开展廉政检查。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通过电话动态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现实表现,适时提醒教育

十、关于“违规发放先进奖金”的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举一反三做好违规发放先进奖金的清退工作。对相关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个别人员车贴发放无依据”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车贴发放标准,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多发部分的清退工作。

十二、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对下属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公车派遣审批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相关财务文件,提高全局干部财务知识水平,严格报销程序。收回个别人员差旅费报销超标准部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课题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实现课题管理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起草印发《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已按照此办法开展课题经费管理工作。局党委书记对涉及课题外包的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开展了廉政约谈。

十五、关于“违规使用现金结算,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结算限额为1000元标准,要求财务人员对发票报销严格把关,超过限额的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或者开具票支付。下属公司重新修订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支出范围,控制现金支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十六、关于“经费报销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财务报销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件,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财务相关知识。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和报销标准,规范各项经费报销。对相关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委托专业单位梳理相关账户,根据梳理结果提出处置建议并把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二)下属公司已注销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基建账户和一般户,并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开设各类账户,已完善下属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度降低公司存贷比,超过政府性债务存贷比标准时向国资中心做好报备工作。

十八、关于“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财产已移交区国资中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下属事业单位举一反三,严格资产管理。

十九、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发改局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培训,加强对涉密文件、涉密电脑等的管理使用。在平时工作中,我局加强了与区保密部门的对接沟通。同时,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二十、关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更新完善“三服务”工作方案,党委班子成员不定期带队开展现场走访调研,排摸问题、解决问题。

(二)开展“最多报一次”工作,梳理各类报表,精简项目表格申报数量和采集数据要求。

(三)形成鄞州区营商环境市场活力应用集成建设方案初稿,并初步建立了营商环境数字化任务体系。

二十一、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3月23日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建工作,根据发改局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2021年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的工作要点》。3月底,对下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检查,督促指导局下级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系统内党员职工进行动员部署做到动员部署全覆盖

(二)规范组织程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理论学习。2021年上半年,利用“周二夜学”召开党员学习会,局党委书记向全体机关党员和下级基层党组织书记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和专题党课。机关支部多次开展《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成果并结合发改实际进行专题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期间提出的八八战略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领悟。

(三)丰富学习载体。对下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载体、阵地进行排摸梳理,“宁波市粮食文化陈列馆”申报区第十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挖掘打造“粮心向党·守粮先锋”机关党建品牌。组织机关党员赴宁波粮食文化陈列馆参观学习。指导韵升、君安和粮食收储公司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党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十二、关于“对下属党组织督查管理有所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沟通联系。局主要领导牵头督导非公党组织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工作,督促分管领导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积极推进问题解决。

(二)理顺组织关系。2021年,局党委督促指导下级非公企业开展离职党员清查转出工作。通过与转入地党组织海曙区石碶街道党工委充分对接,完成通用塑机党总支成建制移交工作。

二十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新修订《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局党委会议程序。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二十四、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规范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局党委书记与部分班子成员开展了点对点交流,切实推进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构建和谐领导班子,提高班子成员相互补台意识,不断激发班子成员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政治学习教育,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二夜学”等平台载体,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在学习党史、了解党史的过程中,坚定自己的信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三)加强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优化平衡各科室人员力量,合理安排各科室人员岗位,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四)加强粮食公司队伍建设。粮食收储公司2020年底已接收了3位退役士官。针对2021年度职工退休10人的实际情况,将通过校园招聘、社会直招、退役士官安置等方式充实力量,着重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职工队伍年龄老化问题。

(五)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制定《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和招聘流程。

二十五、关于“出入境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修订《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组织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文件,提高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意识。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程序,切实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

(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清退多发放的年休假补贴。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下一步,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台账制、月报制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巩固整改成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切实用制度管事、管人,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三是实现整改和发展相结合。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发改铁军激情干事、实干担当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推动发改事业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7419;邮政信箱: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4103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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