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15:42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上下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先后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把握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迅速成立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办委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确定了67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认领整改事项的把关推进;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十三方面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7项,给予提醒谈话9人,清退款项0.25万元。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结合区人大机关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对机关党组会议召开时间、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会前充分酝酿、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有计划召开机关党组会议,2021年3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统一使用《机关党组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按要求全面、如实记录议事过程,会后及时做好归档。同时,由机关政工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四是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开支均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对于5000元以上支出严格按照《区人大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执行制定出台了《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出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支出审批权责。五是加强办公室与各工委之间沟通协调。强化机关各办委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对接,认真落实机关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任务,明确办委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已先后召开8次机关月度工作例会。同时,完善重大专项工作相关办委协同推进机制先后围绕“码上说 代表督”主题督事活动、助推精品线路(风景线)打造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多次组织相关办委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协商,依靠各办委整体合力,保障重点工作高效推进。此外,严格执行办公室周工作例会制度发挥好联系工委秘书作用,增强办委间信息互通。2021年以来已先后组织召开办公室周工作例会28次。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传达学习2021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加强研究分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开通鄞州人大视频号,连续推出“党史教育•百年瞬间”代表讲党史栏目、“民之所难,我之所急,我为群众办实事”栏目等,取得较好效果。三是深化思想认识。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机关党组成员就意识形态工作和存在问题作深入剖析,进一步增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关于“服务保障能力还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出台《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提升“三会”服务、强化综合协调、提升数字赋能、改进调查研究等提出4方面14条具体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加强对全区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点工作的参与,先后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助推精品线路(风景线)打造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实施方案》等,保障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履职实效。三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手段。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专题调研工作的暂行办法,持续深化审议意见清单制和亮灯制,启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助力常委会依法充分行权履职。充分激发代表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态化机制,2021年3月以来共组织327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1次。结合常委会对部门评议工作开展,组织200多名代表参与对四个部门工作情况的意见征求。进一步推进代表督事工作,于4月29日举办“民之难我之急——老旧小区反映集中的民生问题”代表督事专场活动,聚力推动解决老旧小区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引起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同时,加大优秀代表履职风采宣传。先后在《鄞州日报》、鄞州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报道何祥福、谢成生等优秀代表27名。五是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深入开展代表活动4月份以来集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聚民情、汇民智,助力‘十四五’开新局喜迎建党百年”联系服务选民活动,组织开展代表讲党史、身边的红色故事等35130人次,进站接待选民1430多人次,走访村社企业465个。持续加大“四化”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推进力度,上半年先后推动瞻岐镇、邱隘镇、潘火街道、东胜街道、东郊街道、钟公庙街道新建改建标准化示范联络站6个。六是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领导)大力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品牌建设着力深化“码上说代表督”工作创新,针对楼宇社区和农村工作实际,指导中河街道、云龙镇创新打造个性化督事品牌“一楼E代表”、云龙镇“你钉我督”品牌。深化结对联系街道制度,常委会领导以走访调研、进站接待、主任接待日、参加代表活动等形式,经常性走进街道、走近代表,加强指导。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围绕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等,对各镇(街道)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同时,着眼推升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借鉴南京、嘉兴等地经验,推进镇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

、关于“聚焦监督成效还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审议意见监督形式。已于4月底前对区人大常委会本届以来的所有审议意见进行了再梳理,特别是针对条目式问题清单中亮“黄灯”的相关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委托第三方对审议意见办理结果进行评估。二是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强化对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等持续性工作的跟踪监督,压实办理责任、加大督办力度,切实形成推动发展的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四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不断深化“六督法”实践。4月底以来,以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对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近三年来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评议,推动代表反映较多的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城建环保类建议办理。对代表建议后续办理工作评估中得分较低的39件建议,已督促部门与相关代表再次沟通面商,加快措施落地。

、关于“主体责任落深落实方面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任务清单》《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责任范围。二是强化廉政教育。4月23日召开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摘要》,总结了2020年度区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2021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强化痕迹管理。统一印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责笔记》《廉政谈话工作笔记》,要求如实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加强与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并实行痕迹化管理。四是强化正风肃纪。不定期在机关内部开展正风肃纪检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不断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2021年以来,已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了8次正风肃纪检查。

、关于“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5月11日组织机关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规矩。认真落实《宁波市鄞州区人大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牢牢把握接待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尤其是严格控制动态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要求财务工作人员把好报销流程第一关口,办公室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口,确保每批次公务接待规范有序、符合规定。同时,对公务接待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规范经费支出。5月18日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相关文件标准学习,及时掌握相关政策调整,提高政策运用的准确性。制定出台了《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出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支出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各类支出的规章制度执行,活动类支出需附相关活动方案、费用明细、参加人员及合同,附件不齐全情况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区财政制定的退休活动费标准,在规定限额内列支相关费用。加强对补助镇(街道)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形成书面报告,并进行了核实

七、关于“对理论研究会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通过机关党组会议,明确理论研究经费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划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鄞州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厘清区人大机关和理论研究会支出,杜绝在理论研究会与区人大机关相关账目交叉报销情况,规范理论研究会各项支出。二是加强机关内控建设。严格执行《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出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各项费用报销流程,明确报销需取得正规发票或往来款收据,规范活动费后需附活动方案、合同、费用明细及参加人员,餐费报销需附审批表、事由、菜单等附件。对费用报销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慰问支出严格按照区财政《关于调整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执行,代表慰问严格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执行。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误餐补贴的规定机关加班人员按照加班时间规范填写审批表进行报销。对于理论研究会发放的0.25万元加班费已全额退回理论研究会账户。

、关于“资产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岗位职责以及资产增加、使用、清查、报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加强资产盘点。已对现有人大机关和理论研究会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完善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及时更新固定资产条形码,对固定资产权属有变动的,及时办理相关资产调拨手续。三是强化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固定资产变动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次与财务数据、实物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准确完整。在《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出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本单位日现金限额为5000元。明确超过200元的支出都通过银行转账,不再使用现金支出。明确保险柜仅存放单位货币资金、账簿等。对资金保管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关于“工作作风仍需不断锤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精心谋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党史•迎百年”融媒体展播、“党史教育•百年瞬间”代表讲党史活动以及“民之所难,我之所急,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等一批具有人大特色元素的学习教育活动,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精气神。二是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建设。突出抓好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好4方面14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切实规范信访工作。5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人大信访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水平。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向区人大常委会投寄的信访件,由办公室信访行政科统一拆封、登记、原件复印。在办理结束时做好存档工作,确保每件次信访规范有序、符合规定。对信访工作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是明确网站维护职责分工。按照人大门户网站板块设置,上传补齐2019年以来的相关新闻稿件、对外公开事项,已做到网站内容按时按质按量更新。对短信平台系统维护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关于“党建工作有待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机关党组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近期党建工作。二是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今年以来已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聆听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进行一次现场宣誓、聆听一个历史故事、诵读一段文献史料、观看一部纪录影片、参加一次场景体验、进行一项互动教学”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组织生活。三是规范和加强支部学习。认真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并结合“周二夜学”抓好组织实施,同时严格区分支部学习与党组扩大会议或者业务学习,确保各项学习分层次开展。切实规范支部记录。分别指定专人对支部记录本进行记录,支部书记每季度检查记录情况,确保记录及时、准确、到位,并支部记录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及时更新党建亮相台

十一、关于“干部人文关怀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党组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针对性教育管理和思想引导,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二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持续深化“学习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全力打造“重学习、懂法治、敢创新、讲团结、优服务、求实效”的机关文化。加强干部人文关怀,落实定期体检、疗休养等制度,关心干部家庭生活,努力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三八”妇女节“爱心接力”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区级机关人文素养培训班,进一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

十二、关于“业务培训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依托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主任读书会等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人大理论、法律法规和数字化应用等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镇街人大专职联络员定期培训交流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举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交流借鉴。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与省、市人大系统举办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机关干部赴兄弟县(市)区人大考察学习,进一步对标先进、开阔视野、提升能力。

十三、关于“出国(境)管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于4月23日召开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审批要求、纪律要求。二是加强机关中层及以下机关干部出入境证件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实行专人收缴保管、专门登记造册、专用箱柜存放,确保中层及以下机关干部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到位。对1名未及时上交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区人大机关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推动区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紧盯问题不放,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继续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形成“用制度办文、办会、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责”的良好局面,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8683;来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924办公室 (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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