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16:22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个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间,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常务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先后召开班子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委务例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跟进整改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对于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2人次,进行教育提醒2人;制定修改完善制度7项;追缴资金0.19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学习教育。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委机关领导班子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计划清单》,开展专题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网络学习、讲学讲课、对标学习等。同时对最新时事政治理论、新出台、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制度及时跟进学习。②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研讨。③不断丰富学习载体。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积极谋划平安政法工作;运用学习强国、中国政法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答题活动,推动学习入脑入心。每年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台账。

(二)抓好督查培训。①强化业务培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政治轮训,重点学习《政法条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②强化督查检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对全区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政法条例》情况进行专题督导,年底再开展一次回头看。

二、关于“班子领导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抓好牵头抓总作用发挥。①深化认识,以《政法条例》为遵循,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围绕区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任务开展工作。②强化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区政法各单位的指导、督促,已明确委机关4位副书记分别联系一家政法单位,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跟踪问效力度。③优化结果,进一步增强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来观察形势、分析问题的能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域社会治理体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抓好“三重一大”工作。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全部纳入领导班子会议程,由集体讨论决定。②完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议题涉及项目的要提交具体项目名称、资金用途等主要细节。指定专人负责领导班子会议记录表的记录和保管,规范使用班子会议专用记录本、会议记录,确保原始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会议方案和会议汇报资料齐全,并妥善归档管理。

三、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方面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抓好基层基础建设。①会同区矛调中心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现代化体系,持续激发“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效能,着力发挥数字化、信息化在推动鄞州全域治理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围绕争创“整体智治”示范区,率先出台方案,推动试点先行,力争在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特色亮点、打响鄞州品牌方面,为省市提供先行样板。加大对镇街综治指挥室的相关机制和工作模式指导力度,做到工作机制、运作模式以及办公场地等和综治办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融合,分工协作。②指导区矛调中心进一步加大网格员队伍专职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作用。③按照省市精神,结合鄞州工作实际,进一步厘清和区矛调中心的职能分工定位,加大指导力度。

(六)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力争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高标准完成自选动作。通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来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建章立制,使我区各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鄞州政法铁军,扎实提升我区政法队伍建设水平,相关工作得到省委驻点指导组领导充分肯定。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抓好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推进健全完善委机关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班子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八)抓好基础建设。推进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全区政法融媒体建设。推进队伍建设,加强全区政法队伍意识形态建设,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形成强大的队伍体系。

五、关于“民主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九)抓好民主生活会落实。①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严格程序,规范方案,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等工作。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工作要求于5月2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主动查摆认领问题,所撰写的发言材料,经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辣味”有明显增强,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③加强民主生活会记录工作,规范使用民主生活会专用记录本、会议记录,确保原始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会议方案和对照检查材料等资料齐全,并妥善归档管理。

、关于“主体责任履行落实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抓好主体责任落实。①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②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落实,深化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结合教育整顿主要负责人上了一堂廉政党课。③细化台账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通知、记录等材料的归档管理,分门别类完善相关痕迹台账。严格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十一抓好监督执纪职责落实。①狠抓责任落实。修改完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重新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②强化“一岗双责”。完善《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开展好“三级约谈”活动,同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③深化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专项检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检查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定和归档工作。

(十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政法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文,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召开季度例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研究相关工作情况、出台相关细化举措,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抓好精简规范会议工作。①研究出台委机关精简会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会议效率,为基层减负。②规范会议经费使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鄞州区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强化制度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规范福利发放。将部分福利报销如数清退入账单位账户(0.17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发放制度,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十抓好公务接待规范化。①规范审批手续。对个别接待工作未见接待审批单的情况,相关人员已提交情况说明。②对个别超过接待标准的情况,相关人员已将超过接待标准部分如数退入单位账户0.0217万元)。③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宁波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和刚性约束力,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抓好培训管理规定执行。①严格规范培训管理。个别主题研修班超额配备培训工作人员的情况,相关人员已作出说明。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鄞州区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对接相关单位,将本级账户剥离,人员、经费等回归委机关自行列支管理。

(十八)抓好现金管理制度执行。①已经约谈提醒相关人员,将现金及时存放至银行。②推动建章立制。完善印发《区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报销等程序要求。③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尤其是财务人员学习《鄞州区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各镇(街道)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鄞州区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各镇(街道)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九)抓好财务人员配置和制度执行。①健全完善委机关财务人员配置。已经约谈提醒相关人员,调整委机关财务会计岗位,对接相关单位对委机关财务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设置,厘清工作职责,相互监督制约。②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财务审核和签报手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十)抓好财务制度完善。完善财务制度和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明确提交班子研究的资金额度。

(二十一)抓好项目招投标执行。①规范招投标程序。由相关人员对购置商品未见政府采购的问题提交情况说明。进一步严格要求委机关干部要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②完善采购合同,对个别项目未见采购合同的问题附情况说明。③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印发鄞州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

关于“专项经费使用及拨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二)抓好专项经费拨付规范化。①由相关人员对2017年1月拨款给相关单位补助款未见拨款申请报告和拨款发文等问题提交了情况说明,并补齐相关资料。②进一步规范拨款审批程序。组织委机关干部学习《关于印发鄞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十三)抓好专项经费使用的规范化。①由相关人员对各类基金专项经费支出缺乏市场竞价机制的问题提交了情况说明。②健全完善活动宣传经费的使用审批程序,加强对经费开支使用计划、发放宣传物品造册登记等台账的规范管理。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四)抓好队伍建设。①积极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协调解决干部队伍层级和年龄倒挂问题。优化委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领导班子分工。②优化整合委机关科室和专班人员配置,重点充实维稳工作专班力量。③加大委机关年轻干部的轮岗锻炼、交流使用力度,尤其是90后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工作,积极选配参加区级“第一书记”、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的攻坚队伍。

(二十五)抓好机关干部人文关怀工作。①组织开展活动,广泛组织发动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委机关干部职工工会疗休养活动,机关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能力素养培训活动以及工会春秋游活动等,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文化素养和向心力。②优化机关工作氛围。打造委机关15楼工作氛围墙,通过设立读书角、照片墙和书画墙等,进一步浓厚委机关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③开展党支部集体谈心谈话和个别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与机关党员干部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消除偏见或错误认识,增强干好工作的内生动力,提升队伍的凝聚力。

十一、关于“队伍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六)抓好出入境管理。①对接出入境管理部门,调取相关干部出国(境)审批资料存档。②由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提出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的要求,该项整改分管领导已纳入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内容,其他领导进行批评帮助。③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干部出国(境)证件的收集、登记、存档、管理等工作,由分管领导和证件保管人员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完善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备案机制,取消用请假条代替审批表的做法,一律使用审批表及时报备,统一管理。④组织召开干部培训会,传达学习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等文件精神,促使干部提高认识,严格执行。

(二十七)抓好临聘人员管理工作。①完善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对随意请假和脱岗等现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接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做好临聘人员的劳务派遣承接工作。

十二、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八)强化党支部组织建设。完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小组会议制度等,组织参加支部书记、委员、党务工作者相关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

(二十九)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开展。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计划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支部委员会、“支部主题党日”、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和党课教育等。②进一步规范工作记录本的填写。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同志到委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要求规范台账管理、党务宣传栏等。③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组织生活会聚焦主题,严格程序,规范方案,认真开展好个人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整改和个人整改等工作。④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帮助,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常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要责任、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以及党务工作者抓党建的具体责任,每季度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次,切实巩固规范化党支部的创建成果。

(三十)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①相关人员已对2017年锋领指数年度考评结果进行补充汇总。②完善锋领党员报送台账归档工作,严格按照锋领党员占党员总数不超过15%的规定补报2019年度锋领党员。

(三十一)抓好党建经费支出管理。①相关人员已对2019年6月慰问困难党员附件不全未附困难党员名单的问题进行了补填。②相关人员对个别党日活动经费报销问题提交了情况说明。③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鄞州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建经费支出。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担当意识,抓好整改不放松。坚持举一反三,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此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围绕中心推动平安政法工作上来。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推动管党建、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5146;邮政信箱: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员会(鄞州区惠风西路568号区人民政府1509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3509227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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