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0-09-29 18:13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杨伟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杨伟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虞某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共计消费5000余元,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杨伟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鄞州区下应街道河西村党支部原书记施璐波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施璐波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组织违规公款吃喝,共计20302元;在组织会议活动中违规购买、提供香烟,共计3200元;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海鲜礼包、香烟等礼品,共计3200元。2020年8月,施璐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