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2月22日至4月26日对福明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巡察反馈后,福明街道党工委坚持政治导向,切实抓实各项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绷紧弦。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系统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后,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区委巡察工作是对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党性会诊”和“政治体检”,街道上下要将整改工作作为一次洗澡治病、查漏补缺的宝贵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的具体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落实上铆足劲。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及人大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牵头,抽调纪工委、财政管理办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党工委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福明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并按照巡察组及巡察办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班子成员对31个问题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党工委书记带头领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重点问题。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在行动上拉满弓。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整改”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成因复杂、需要一定整改时限的问题,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职能科室、整改时限,力促查到底、改到位;对部分成因复杂、整改时间较长的重难点问题,打造“销号制”,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对接区级部门,问清政策依据,牵头领导通过广泛走访、深入调查、全面了解,查找问题根源并做好协调处置。对相关整改情况,由纪工委开展跟踪督办。
巡察反馈后,对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处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4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已办结。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3人,教育提醒26人。共清退追缴各类资金41.24万元。
一、关于“‘现代化核心街道’打造欠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进街道发展。结合全区“三个年·七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街道“六强争位赛”,经济发展、房屋征迁、“三改一拆”等指标在全区领跑领先。立足“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部新城核心区”的核心地位,结合全区楼宇经济发展百日攻坚行动,率先谋划打造“楼宇社区”。选址位于海晏北路和宁东路交叉口、总面积430.25㎡的紫荆汇5楼,打造“荆城楼宇社区”。目前,社区班子已组建完成,装修事宜完成招投标。
(二)全心谋划指标体系。与宁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深入探讨,从“实力、活力、潜力、魅力”四个维度,对“现代化核心街道”指标进行研究,目前相关提纲正在完善。对“一碗水端平、一揽子推进”的“明一模式”总结提炼,在南余、桑家等集体非住宅征迁中充分运用。2019年10月30日,江南旧村改造整体征迁项目顺利完成签约,完成后可盘活建设用地约390亩,为甬江时尚东外滩建设和辖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全力优化品质格局。加大项目建设速度,龙湖天曜项目住宅地块地下室建设已基本完成,正抓紧主体结构施工,商业地块现正加快桩基施工。东部江山万里项目地下室建设收尾,计划4月底基本完成地下室。加大拔钉清零力度,累计实现金轩大酒店、世纪东方北侧地块等17个项目“拔钉清零”。在缩小东西部差距、优化社区建设、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强化思考,提出前瞻性思路,绘制福明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福城、和城两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已动工建设。
二、关于“存在以书记办公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现象”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开展集体决策。出台《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福明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按照“书记办公会议酝酿、党工委会议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在书记办公会议酝酿后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党工委会议保持“一月一次”频次,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干部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事宜,由党工委会议民主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的同时,让班子成员之间知晓、参与其他中心工作。
(二)严谨开展查漏补缺。对巡察指出的1名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奖金发放事宜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2名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员及22名两新组织党员转正未经党工委讨论等问题,梳理相关资料,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党工委会议补充确认,并出具专题会议纪要。
三、关于“破难攻坚力度有待提升”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合力,推进中心工作。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逐个约谈,强化共同担当破难意识。要求班子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重难点工作中建言献策,确保街道工作全面领先领跑。强化合力攻坚,在楼宇经济、“拔钉清零”、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开展过程中,班子成员实行“包干制”,制定出台关于“六强争位赛”、“河长”、“路长”等文件,班子成员分片包干。
(二)发狠力,推进楼宇经济。完成企业整规833家,实现回归445家,迁出388家。动态清零楼宇17幢,街道整体纳税征管率及注册率99.48%。其中,完成规上企业整规27家,预计新增营收22.6亿元、税收4891万元;完成较大服务业企业整规19家,预计新增营收48.5亿元、税收1.43亿。按照节点要求,顺利完成四经普工作,累计完成核查7676家,其中法人单位6297家、产业单位1042家、行政事业单位190家、社团民非单位147家。新增入库规上企业35家。
四、关于“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学习的中心性。对2019年下半年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调整,加入对平安鄞州建设、治水拆违、楼宇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的学习研讨,真正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推进中心工作的作用。同时,严格控制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各次学习开始前细化制定方案,参加对象由党工委书记严格把关。
(二)突出学习的系统性。完善《福明街道2019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对中央及省市区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并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严格做到“五个一”:即每人每年至少精读一本政治理论书,有一本理论学习记录本,每年作一次中心发言,每年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报告,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向机关干部作一次理论辅导报告。2019年“五个一”全部完成,在主题教育中更显实效。同时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严谨规范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内容,并妥善保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杜绝漏记、补记、丢失现象。
(三)突出学习的指导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多次“研讨会”,班子成员结合上级精神和必读书目,谈体会感悟、谈工作思考。前往沙村宁波第一农村支部(农会)陈列馆和鄞州区英雄烈士纪念馆开展“初心之旅”;强化“学思践悟”,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基于物业管理角度的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融合发展的调研与思考”、“关于打造全区首个楼宇社区的思考与探索”、“对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的调研与思考”等14个调研主题,深入思考问题短板,14篇调研报告全部完成;打造 “季度工作交流制度”,中层干部、合作社及社区负责人对各季度工作进行回顾,领导班子开展点评,并对下季度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在党工委会议上增设“福明思享汇”环节,传达学习重要理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增设“以案说纪”板块,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轮流传达相关规定、案例等。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乏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明确相关要求,敦促班子成员通过自查自纠和谈心谈话,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梳理问题清单。会前对班子成员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年年查摆、年年存在”的问题,责令修改完善。党工委书记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真刀真枪、亮短揭丑,红脸出汗,开出辣味。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街道高质量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并邀请联系点领导王兆波区长及区委巡回指导组列席指导。
(二)高频次开展基层走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频次开展“班子成员之间”谈话25人次、“班子与科室长”谈话24人次、“班子与普通干部”谈话36人次,并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广泛征求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累计下发表格309份,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200余条。严格按照《福明街道机关干部联社制度》相关要求,班子成员在走访合作社(社区)的过程中,既与班子谈,也与普通干部谈,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六、关于“组织设置不合理”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组织设置。对巡察指出的1个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由社区书记兼任事宜,目前正按照流程对合作社董事长进行培养。对1个多年未换届的合作社党组织,已于2019年10月24日完成换届改选,实现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对东部5个合作社依托新城社区大党委开展日常组织生活的做法,已经开展约谈,要求增强支部独立运作能力,定期召开支部会议通报合作社重大事宜。同时,合作社班子和街道下派的第一书记,已经在合作社31名股东代表中物色有想法有意愿的人员入党。
(二)规范组织管理。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已与机关、社区、合作社等近30名党组织书记开展约谈,要求按照规章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同时,制定《福明街道关于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的规范性。对3年未发展党员的9个合作社党组织下发《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督办反馈单》,督促党组织书记物色合适人选。2019年已发展2名合作社干部入党;确定2名社区干部、股东代表为入党积极分子;1名合作社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规范党员发展。对巡察指出的61份档案逐一核实,各支部累计召开会议讨论相关问题28次,出具检讨书18份,出具各类说明39份;针对党员发展问题,将严格遵守相关程序,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对基层支部发展4名党员转正超期,已经责成相关支部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4份;对5名党员未经党工委会议审批事宜,召开党工委会议重新认定;对2名企业党员发展由党总支盖章审批、党员发展思想汇报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规范处置,并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约谈,敦促规范党员发展流程。
七、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并严格执行《福明街道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制度》,对街道全体干部,社区书记,合作社书记、董事长的因私出国(境)行为,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审批把关、证件保管”等程序。对有因私出国(境)未进行登记备案的1名科级干部及2名未上交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干部,给予诫勉处理;对机关1名违规多次出入境的干部给予党纪警告处分。对上述处理情况,已下发通报至街道全体机关、社区、合作社干部。
八、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街道中层干部队伍。对中层干部队伍年龄较大、流转不畅问题,已通过2019年5月份和8月份中层调整,择优选拔一批年轻干部,目前22名科级干部中,85后共9名(其中90后2名),对党政综合办、党建办、发展服务办、社区管理办、财政管理办等5个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拔交流,干部结构进一步改善。按照组织部要求,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推荐4名中层正职为“近期成熟可用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3名88后科级干部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并及时上报备案。用足用好干部,选择16名科级干部担任合作社第一书记,并配备5名“红色导师”,提升中层干部的解题能力。
(二)深挖合作社后备干部队伍。在合作社股东代表及股民中物色、培养有能力、有意愿的后备干部,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逐步优化班子队伍结构。目前,16个合作社中,8个合作社的班子成员有80后年轻干部,占比50%。江南、南余、桑家、戚隘桥等合作社完成换届选举,1名60岁以上的党支部书记退休,南余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加入2名80后年轻干部。
(三)科学管理社区干部队伍。对5个社区书记进行调整,目前,12个城市社区负责人中80后6人,占比50%。通过“擂台选将”及民主推荐,4名社区正职进行交流、3名副职被提拔至正职岗位,1名副职被交流,9名普通社工被提拔至副职岗位,形成包括22名正职后备、26名副职后备共计48人的社区后备干部库。完成151名社工“一人一档”建立工作。开设3期社工素质提升培训班,对所有社工开展“全覆盖”式培训,全面提升社工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6名借调社工已回归社区。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街道干部,结合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社区及合作社干部,通过完善《福明街道社区工作考核办法》、《福明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考核办法》,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的考核导向,并已经在2019年度考核中规范执行。
九、关于“联系走访基层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制度。按照《福明街道机关干部联社制度》的要求,结合“周二夜学”、“三进三访”等载体,联社领导与机关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活动,走访次数及户数均达要求。2019年以来,纪工委对党员慰问等工作开展2次暗访,所有党员及困难群众慰问均由机关干部完成,未发现代办现象。纪工委将持续对相关慰问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代办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常态化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开展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作风情况”等4个方面、12项问题的自查自纠,目前已开展2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累计下发通报2期。
(二)开展彻底化整改。对巡察指出的陆家合作社商务接待事宜,已由纪工委约谈合作社董事长,要求做出情况说明。同时,考虑陆家留用地项目建设实际,要求合作社从严规范开展商务接待。对自设内部中层职数产生的差额补贴,已按照2017年全区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中“关于人员工资待遇整合的说明”,要求12名干部退回2017、2018两年差额补贴252443.2元。对城管执法中队使用的产权属个人的1辆车辆已封存,并通知车主领取。
十一、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请销假制度。制定出台《福明街道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机关、社区、合作社干部的请销假流程,规范请假单格式和审批流程,明确需提供病假、产假医院证明等相关辅助资料,所有请示报备手续必须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存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严格落实因私出境审批和请假双重手续要求。
(二)开展提醒谈话。纪工委对5名因私出境旅游未见请假审批单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严肃落实请销假制度,履行好请假报备手续,并将相关手续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存档。纪工委每半年一次对街道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巡察整改后仍不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的人员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三)组建廉情队伍。在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物色合适人选,组建街道、社区(合作社)一体化监察廉情信息员队伍,通过完善廉情信息员制度、开展廉情信息员培训,全面强化街道监管体系。建立街道监察对象数据库,按照“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经完成31名廉情信息员队伍组建、525名监察对象的数据初步统计等工作。
(四)强化规矩意识。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完善“五必谈+三选择”廉政谈话制度,抓住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廉政谈话。2019年累计开展重点人员谈话25人次,对9名中层干部及4名社区正职干部开展两次任前廉政谈话。对巡察指出的多次赴澳门但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桑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前党支部书记,做出开出党籍处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纪工委已将街道近年来8起违纪违法案件统一汇编,形成《福明街道警示录》,在全街道范围进行了警示教育。
十二、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每季度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2019年专题研究4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2019年度街道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计签订62份。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双报告、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制度。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逐一约谈,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并及时填写廉政约谈记录单,做到履责留痕,班子成员完成各类廉政谈话75人次。
十三、关于“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设置资金账户。2017年7月,社区服务中心应付款账户中相关单位赔偿款已转回至福明农贸公司。2017、2018、2019年度的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社区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经费中列支。
(二)加大应收应付款清理。与上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梳理相关债务历史资料,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目前,街道应收款累计减少16万元,涉及一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应收款明确收回方式;应付款累计减少520万元,涉及原乡办企业转制时产生的、与应收款相关联的款项,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在报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调整;上级部门下拨的款项,按拨款时要求予以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十四、关于“财政资金绩效意识不强、资产管理不严格”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资金绩效。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已经敦促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梳理半年度各条线、各渠道结余资金,抄告班子成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9年10月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
(二)出台规范制度。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做好房产的租赁、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按照《福明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实物资产的收受、登记、盘点、核销等工作。
(三)核实相关问题。仔细梳理和查阅街道农机站房屋历史档案,街道农机站(后农机站取消,资产及债务归属福明农贸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福明农贸公司)拥有房屋237.58㎡、土地118.79㎡使用权。2014年11月完成拆迁补偿款分割,并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街道目前已与区拆迁中心完成资金核对,并完成了农贸公司剩余116万补偿资金的支付。被一企业抵押的土地证已经在企业不动产证原件处已经书面载明并盖章说明。
(四)科学管理房产。对名汇东方15套商业房产使用情况逐一梳理,对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或前期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企业全部补签。对尚未出租的房产及17个车位,委托宁波立得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租赁管理。对文化娱乐中心及南边门的房产进行问题梳理,承租户违规出租并取得的12.57万元资金已全数收回,房产全部收回街道。宁穿路一处房屋因房屋漏水,不宜出租。
(五)规范福明商会会费管理。设立福明商会会费管理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由商会理事成员和会员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本会副会长担任,负责对会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会费收支管理情况每年向理事会议报告。及时公开会费使用情况,及时对经费使用效率提请理事会评估,确保会费使用高效准确落到实处。商会会费2018年补收7万元,2019年收取7万,能基本满足商会开展各项活动和运作。
十五、关于“竞争性项目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福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负责人、全体科室长或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项目不得拆分的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规范操作。制定完善《福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服务外包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同时,自觉接受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审管办等部门的指导监督。街道一级财政账户、社区账户在招投标后,已确定开户行为宁波银行福明支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账户为一级财政下属零余额账户。
十六、关于“拆迁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巡察指出的存在拆迁管理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合理的3名合作社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按照“三清单一流程”等规定,在拆迁资金拨付、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过程中,严谨操作、规范流程,做好资金审批拨付、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误拆设备款补偿工作中缺乏评估报告问题,街道拆迁办公室已督促原相关评估单位补充出具。
十七、关于“资金存放、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规范性管理办法。出台《福明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存放办法》,对存款银行的招标入围、选定方式和个数进行规范, 5家中标银行已于2019年11月5日确定。制定并出台《福明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租赁管理的意见》,对租赁期限、管理方式和招租方式等环节进行规定;制定并出台《福明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收款管理指导意见》,通过构建立体化管理体系、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运用监管考核手段等举措,减少应收款坏账率、督促应收款回收。
(二)强化合作社资产管理。对巡察指出的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分3批召开股东代表座谈会讨论相关房屋租赁问题,已对合作社负责人开展约谈,要求其加强资产租赁管理,严格遵守“三清单一流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在请示报备的基础上,通过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三)强化合同监管。严格落实“三清单一流程”工作法,规范合作社合同签订流程,引入专业律师事务所,对所有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严格落实合同备案制度,促进合作社集体资产健康有序发展。
十八、关于“违章建房并出租”问题的整改情况。
桑家、江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违章建筑已拆除,目前没有公寓楼出租现象。同时,已建立《福明街道违章建筑网格化巡查管控制度》,组织城管中队、社区网格员定期巡查,对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十九、关于“留用地开发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留用地政策。明确告知合作社区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的留用地政策,即对尚未落地的留用地指标,全部货币化回购。东部五社区涉及“十一城”问题,已由东部新城指挥部准备对14.8万㎡进行货币化回购,涉及资金20.1亿元。
(二)推进项目建设。加大留用地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力度,目前,戚隘桥商业地块、维多利亚广场项目顺利推进。其中,戚隘桥1#地块主体基本完工,戚隘桥2#地块主体收尾,3#地块挖土施工;国际汽车城东侧地块项目主体结构基本完成。
(三)梳理风险隐患。对巡察指出的傅家堍合作社房屋集体产权问题已经核实,产权全额归属合作社。目前,经过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合作社将对资产进行处置。东城国贸商务楼中属于傅家堍合作社的3—6层已经过户给合作社。
(四)加大租金追讨。已全部讨回柳隘合作社的债务款项中的返租租金2630.78万元,现正加大土地回购款催讨力度。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涉及合作社相关欠款的追讨力度,王家园股份经济合作社10%留用地项目中房产回购款中82%的资金已收回。截至2020年3月,涉及合作社的诉讼案件共28起,其中正在审理的案件9起、正在执行案件6起、已结案13起。
二十、关于“分红派现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对接,就合作社深化改革发展方向进行探讨;对存在贷款分红现象的个别合作社负责人已经进行约谈,要求尽量按照量入而出的原则规范做好合作社分红。
下一步,福明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一是一鼓作气,整改不完成不收兵。坚持目标不变、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巡察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整改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制,持续跟踪督办;对推进存在困难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改进工作做法,高标准整改到位。二是一究到底,自查不彻底不罢休。开展体系化、系统化、全域化自查,对潜在的隐性问题做好防微杜渐的文章。同时,态度上加大反省力度,对不严不实、投机取巧的作风尽快改正;制度上加大梳理力度,对不接地气、不适应发展的制度尽快完善;操作上加大自查力度,对不规范、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举措尽快调整。三是一往无前,结合不有力不松手。坚持“整改只是一时,成效必须坚持”的原则,将整改成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结合起来,提高政治定力、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前进动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检验巡察成果,为鄞州区“两高四好示范区”的打造以及“现代化核心街道”的发展目标注入强大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7935072;邮政信箱:福明街道党工委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guomokai@dingtalk.com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员会福明街道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