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2019年10月以来,区委巡察组对横溪镇、云龙镇、东胜街道、白鹤街道等4家单位党组织及其下属村(社)党组织和塘溪镇、下应街道、五乡镇、首南街道、邱隘镇、潘火街道等6个镇(街)的村(社)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区委专项巡察组对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了专项巡察。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会议精神,日前,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参加了反馈会,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巡察机构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发现的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其他相关问题,已按规定以书记督办件和巡察建议书等形式转有关部门处理或关注。
向横溪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规范,党委民主决策机制不够科学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提升核心竞争力、防范债务风险压力较大;推动“大梅山旅游开发”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破难攻坚力度有待加强,违建厂房较集中,个人违建形式多样,清查违法开挖山体、塘渣问题力度有待加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公车费用支出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外包程序不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散乱,部分专项经费使用绩效低,财务管理风险隐患多。对下属菜场监管缺位,存在“小金库”现象。村级“三资”管理有漏洞。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偏薄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出国(境)、请销假管理不严格。
向云龙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在平衡区域发展、改善学校基础设施、优化交通、环境等民生问题上还有待加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违章管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还需改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欠有力,对基层党组织压力传导还不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个别工程管理存在拆分、超标现象;固定资产统筹管理欠到位,资产租赁缺乏监管。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严,个别存在“小金库”现象。财经纪律欠严格,村级“三资”管理存在一定隐患。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机关党建相对薄弱;农村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干部老龄化;工资福利执行不规范,个别干部纪律意识不强。
向东胜街道党工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落实党工委议事机制不够到位,对甬江时尚东外滩开发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对中山首府群租房、辖区内危旧房低洼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破忧解难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仍需加强,对下属社区财务监管不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特别是对下属集体企业监管缺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机关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明显,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高龄党员比重高、人户分离数量多、两新党组织管理难等薄弱环节。机关人员、社工、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够规范,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对上一轮巡查发现的问题,亟需加大整改力度。
向白鹤街道党工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公章管理、请假审批等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个别人员待遇不规范等问题。对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谋划不够深入,招商引资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房产管理不够精细,部分支出不规范。部分会议活动经费报销程序不规范,对社区现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机关党建引领作用不强,两新组织党建基础较薄弱,党员教育管理存在一定宽松软现象。对团建工作不够关心重视,团工委对团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社区文明常态化创建相对落后,社区减负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社工日常管理与考核有待加强。对上一轮巡查发现的问题,亟需加强整改力度。
向塘溪镇村(社)党组织反馈时,巡察组指出:部分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缺乏担当精神;部分村级班子队伍建设薄弱,村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空缺人员较多。破难攻坚能力有待提高,配合违章建筑拆除、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推进不到位, 历史违章建筑问题严重,违法采矿案件频发,公墓规范化管理欠缺,镇村污水治理工程进展缓慢。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三清单一流程”决策程序不规范,个别村重大事项存在“先执行后决议”现象;监事会监管广度、深度不够。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格,租赁手续不完整;集体经济支出结构不合理,部分村老年人福利支出居高不下;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程管理有欠缺;村级老年协会监管空白。
向下应街道村(社)党组织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村容村貌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村(社)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充分,党内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党员管理不够严格,队伍建设青黄不接,个别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存在个别重大支出未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部分经济议案决议书形成滞后、股东代表决议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还存在各类费用支出不规范、集体资产租赁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个别村存款管理不符合规定、拆迁赔偿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向五乡镇村(社)党组织反馈时,巡察组指出:部分村党建基础较弱,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培育“新鲜血液”不够及时。个别村党支部书记“领头雁”角色不明显,解决新村建设遗留问题、化解信访难题、推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措施不多;保护自然资源不够有力,公墓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个别村党组织对村自治组织依法履职的领导和支持有欠重视,村监会“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明显,部分村公章管理使用不够严格。集体资产管理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土地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履行不够规范;个别工程项目没有按规定履行招投标和审批程序。村庄环境面貌有待改善,安全生产隐患不容忽视,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步伐有待加快。
向首南街道村(社)党组织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拆违治乱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还不到位,有的村居住环境不佳,有的村社存有违章搭建或跨门占道现象。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老龄化,“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个别村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经济议案比较粗糙;财务制度执行欠严格,现金管理和财务报销不严格,个别村存在现金坐支未入账现象;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部分未公开招租,租金收取不及时现象普遍,合同存在后补现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一些村社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违规购买景点门票。
向邱隘镇村(社)党组织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党员发展欠规范,干部出国(境)管理松散,个别村党组织领导力不强。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记录较欠缺,经济议案不严谨;财务管理风险隐患多,现金大额收支、坐收坐支现象较普遍,往来款清理欠及时;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多数村社无资产明细台账、盘点清单,部分出租不规范、租金收取不及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个别村违规公款旅游、设立“账外账”;“四风”问题仍有存在,个别村社购买高档办公家具、违规公款购买挂历。工程项目管理欠到位,部分存在招投标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现象。
向潘火街道村(社)党组织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社区党支部党员到会率普遍较低。组织建设还不够扎实,部分村社党员发展对象单一,党员老龄化严重。村社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集体房屋拆迁、集体资产处置等领域。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管理有待加强,特别是部分集体资产租赁存在出租程序不规范、出租时间过长等问题。社区管理中经费开支不够规范,部分补贴发放程序存在漏洞。个别村社存在村民私自占地违建破坏周边环境等问题,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区住建局(人防办)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对人防工作重视不够。人防队伍建设较为薄弱,长期来未进行轮岗交流。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不够到位,内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等不健全,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对涉及人防工程面积统筹调剂、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大事项的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导致出现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部分项目存在缓收或少收易地建设费现象,人防工程统筹调剂缺乏规范管理,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另外,还存在租金收取不够及时、人防工程日常管理不够到位、信息化水平较低、公车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