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例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9-05-27 14:11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近日,市纪委通报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市区所支部委员、副所长李文胜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3年下半年、2015年1月,李文胜在先后担任宁波市港航管理局运输管理科副科长、运政管理处副处长期间,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3000元;2015年1月初,李文胜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由其本人支付的8000元个人消费款项,让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报销。组织审查期间,李文胜如实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8年12月,李文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魁义违规收受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09年至2017年,郭魁义在先后担任宁波化学工业区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宁波石化开发区安监局综合科负责人、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月饼和土特产等礼品。其中,违规收受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4500元。组织审查期间,郭魁义如实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9年2月,郭魁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鄞州区东胜街道党工委原委员、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东胜派出所原所长赵鲲违规赠送消费卡等问题。2017年7月至9月,赵鲲为能在本人住宅的审批和建造过程中得到照顾,先后向多名从事公务人员(已另案处理)赠送超市消费卡和饮料提货券,价值总计人民币2800元。期间,赵鲲还宴请相关公职人员(已另案处理)两次。2019年1月,赵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3月,赵鲲被免去东胜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和东胜派出所所长职务。
       北仑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金国、江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7年,董金国、江伟多次于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人各收受礼品价值5000余元。2018年春节,董金国再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组织审查期间,江伟如实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董金国在组织多次进行谈话、函询期间,均未如实说明情况,直至2018年12月才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9年3月,江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副主任邵巧红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4年至2015年底,邵巧红在担任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技能鉴定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9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组织审查期间,邵巧红如实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9年4月,邵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看似小事,实则危害巨大,是“节日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今年1月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1起,处理人员115人。其中,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31起,处理人员42人,数据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自警自省自戒,坚决反对和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歪风邪气。
       通报要求,端午佳节临近,各级党委(党组)要以“警示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行动,深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腐败”问题线索,对微信红包、电子礼券、网购快递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新形式、新变种坚持重拳出击,对违规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用好执纪问责“撒手锏”,坚持收送并罚,对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依然故我者严惩不贷,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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