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8月6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宁波市鄞州区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宁波市鄞州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宁波市鄞州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先后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将七方面18个问题,细化为35项整改任务和103条具体举措,形成了巡视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区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整改,签订责任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其他区委班子成员和区级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扛起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区委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先后8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区有关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督导整改。建立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实行日报告、周例会制度,挂图作战、每日对账、办结销账;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8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82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24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3件,办结率95.8%。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9件、了结31件,给予党纪处分23人(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7人);政务处分6人(警告2人,记大过2人,降级1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7人(调离岗位1人,责令辞职1人,免职1人,其他4人);诫勉21人,教育提醒、警示谈话等41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54项;追缴退赔违纪违法所得2100余万元;督促推动拆迁签约2处。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细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之路,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现场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在下应街道湾底村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乡村振兴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出台《鄞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启动实施农村“七大工程”,创新实施集体经济“四制”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着力构建融合发展的美丽乡村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涉农统筹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搭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发展两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加快建立归口管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
(二)有效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2013-2017年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结对帮扶,提供资金1490万元,落实项目19个,组织社会力量捐资50余万元;2017年根据上级精神,帮扶协作地区调整为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延吉两市,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次赴两地调研考察,两地主要领导来鄞考察交流4次,开展两地高层联席会议7次,签订两地对口帮扶协作框架,落实区级财政援助资金3909.4万元,派遣挂职干部4名、专技人才37名,接受两地党政干部和专技人才到鄞州挂职锻炼11名,91个年度帮扶援建项目已全部启动,两地农特产品直销中心投入使用,落实3761块、共376.1万元“共享稻田”销售,在南部商务区筹建的民俗风情街即将动工;吉林省委主要领导专门批示肯定鄞州帮扶工作。加快劳务对口协作基地建设,成立和龙、延吉驻鄞州劳务协作工作站,组织8家企业赴和龙、延吉参加招聘会,开展技能培训4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训440名,接收两地44名贫困劳动力来鄞就业,确保薪酬水平不低于宁波市社平工资。提升社会参与水平,在鄞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现场会,组织企业前往和龙、延吉考察11批次126家,引导企业到对口地区投资兴业26家、投资额13亿元,落实8家企业与和龙市8个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资金78万元,开展“牵手延边守望相助”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和龙成立“周秀芳爱心驿站”,全区已筹集社会帮扶资金(物资)1538.82万元。加强山海协作,出台《关于打造鄞州-衢江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工作实施意见》,选派1名区管正职和3名科级干部到衢江区对口单位挂职,建立山海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衢江·鄞州山海协作产业推介会”,成立衢江·鄞州上市企业产业协作联盟。
(三)强化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将政府债务作为每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必审内容,不再为企业市场化融资违规提供担保、承诺;建立债务举借备案制度,全方位清理整改违规担保行为。调整优化五年消债计划,以实际消化22.69亿元的进度超额完成2018年度14.03亿元债务任务;抓紧拆迁地块“清零拔钉”,加快土地出让进度,推进鄞城集团等原国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确保五年消债计划圆满完成。全力整改相关违规问题,2017年财政部通报的区城投公司违规举债问题和国家土地督查上海局通报的剩余5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结合实际统一干部思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实干担当促发展。研究确定总体目标,制定出台《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关于打造“两高四好”示范区的决定》,全力打造政治生态好、经济生态好、社会生态好、自然生态好“两高四好”示范区这一鄞州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和总抓手,作为鄞州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行动纲领。聚焦“二次创业”再出发,出台《鄞州区2019年改革大突破行动方案》,明确2019年以重大项目攻坚年、深化改革突破年、基层治理创新年等“三大主题年”为抓手,统筹开展“七大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选派45名优秀干部脱产派驻到45个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省委政研室专门总结刊发“三进”活动经验,肯定鄞州做法;深入开展干部周二驻村夜学、夜访、夜巡、夜谈、夜议活动,着力促进企业发展、社区建设、乡村振兴,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在市委务虚会上要求在全市推广。
(二)加强全面融合促融心。进一步强化思想融合,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区内文件材料和公开场合,一般不出现“老鄞州”“老江东”提法;在《组织人事报》、《宁波日报》、《鄞州日报》、甬派和鄞响客户端等媒体刊发报道20余篇,积极营造干部融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干部融合,广泛开展“四强四比”和干部“三进”活动,配套实施镇干部周二驻村、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周二夜学等制度,集中整改期内,全区干部累计走访353个村(社区)、3000余家“四上企业”,收集8140个问题,问题解决率达76%,干部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拼命干事业的精神回来了;建立专题分析研判制度,对所有单位集中开展班子“回头看”,全面了解掌握班子特别是一些党政分设、拉长板凳的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思想动态,集中整改期内,已对6个区级机关和镇(街道)班子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能力融合,坚持打好“教育培训+实践历练”组合拳,重要主体班次由区委组织部直接调训,并同步探索不同层面干部联合办班,2018年全年共组织各类教育培训36期65批17450余人次;区委下抓一级持续加大干部实践培养力度,村(社)“第一书记”季度交流成为制度。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海丝文化、义乡鄞州等主题文化品牌,集中整改以来,我区已推出各类涉鄞正面报道600余篇,其中,市级以上媒体200余篇,如浙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从“三进”到“三变”——鄞州激励干部精气神助推高质量发展》长篇通讯,浙江日报专版刊发《鄞州:砥砺前行立潮头,全国百强区居第四》,宁波日报头版刊登《鄞州:营商环境跃升引聚“俊鸟”来栖》,鄞州日报、鄞州广电台推出“二次创业再出发·‘两高四好’勇攀高”“鄞立潮头40年——创业创新再出发”系列报道,刊发“天南海北鄞州人”人物访谈32期,广大干部群众归属感、自豪感、责任感明显增强。
(三)消除负面影响促干劲。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门就寿永年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全区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2场、参加人数666人,召开组织生活会469场、参加人数13442人,学习警示案例教育读本,深入剖析寿永年、徐荣昌等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自省自纠。开展“解放思想、推动‘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大讨论”活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发展大跨越,推动“二次创业”再出发、“两高四好”勇攀高。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实干担当奋进,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强区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实施意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部担当干劲。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清单化推进责任制落实落地,研究出台《鄞州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要十不”工作规范》《鄞州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鄞州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鄞州区党委(党组)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4个规范性制度,创新制定《鄞州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实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量化、可操作化。从严从紧加强安全刊播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持续开展“一报两台一网两端”全员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安全刊播制度执行,鄞州日报改革原有值班体制,值班领导身兼报纸版面和新媒体调度、审稿职责,落实报纸和新媒体发稿四级审核制;区广播电视台建立安全播出月度例会机制,实行24小时技术流动巡查制,确保“零播出事故”。
四、关于“党管干部工作不够规范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速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加大超配区管干部消化力度,集中整改期内,已消化超配区管正职4人、副职3人。下步将结合机构改革,通过职数核定、交流任职、能上能下、引导退岗等方式,分层分类进一步加大消化力度,力争到2019年底消化超职数配备区管干部的1/3,2020年底全部完成整改消化。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干部选用正式启动前,同步将工作方案上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二)加强党政分设干部消化管理。集中开展班子“回头看”,对全区党政分设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对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党政“一把手”工作配合不顺畅、单位内部氛围不融洽的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党政分设条件的,作为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重点,力争在2020年底前提前完成整改。修订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参考提供的范例,修订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规则,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政分设的单位,进一步明晰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分工,规定书记主持党委(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切实解决个别党政分设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作用弱化的问题。
(三)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系统性谋划,研究制定《关于适应“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需要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同步制定三年规划。注重畅通进口关,积极争取周转行政编制。坚持多渠道引才,2018年12月7日和14日,分别在浙江大学和同济大学面向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建筑、土木、经济学、金融学等专业型事业干部20名。压实各单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主体责任,明确在新一轮中层干部选聘中,各单位原则上要有一定数量的85后和90后中层干部,对成熟优秀的年轻干部,打破隐性台阶加快培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出台《鄞州区纪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规范干部提任征求区纪委意见、干部调动等程序。
五、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得到‘重点照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倒查排摸选人用人问题。第一时间成立联合工作组,倒溯人员提拔过程每个环节,并举一反三开展面上大排查,对2名当事人进行处置,下应街道原党政办主任已调整岗位,东郊街道现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挂职担任东郊街道东升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书记”。对其他相关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出台《行政区划调整后鄞州区区级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团(工)委书记人选的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参照其他中层干部选拔标准严格执行。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工作调动、提拔使用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机构改革后,将根据新公务员法精神,抓紧修订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严格选任资格条件和程序,对不得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担任相应职务等情况予以进一步明确。
六、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违法违纪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查处基层党支部书记违法违纪问题。对隐瞒服刑经历入党的潘火街道潘火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党内除名,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原街道党工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潘火桥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给予党内警告。对多次赴澳门赌博的潘火街道土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同赴澳门参与赌博的街道拆迁办聘用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以案说纪,用身边鲜活案例教育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纪法底线意识。
(二)加大信访办理力度。以省委巡视组交办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件为重点,深入开展涉纪信访“双百”整治行动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抓规范、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对2017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制度。
(三)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印发《鄞州区推进基层公权力规范运行“三清单一流程”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对标四个方面、十二类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从规范基层权力入手,强化监督,坚决整治违纪违法现象。
七、关于“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南部商务区(宁波广告产业园)管委会外出考察违反规定问题,追究3名责任人责任,退赔相关超支费用11901.1元。对下应街道办事处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食品(礼盒装汤圆和水饺)问题,责令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下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追究3名责任人责任,追缴违规发放福利23250元。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制定《作风大提振行动计划方案》,发挥片组协作优势,健全“每月一主题”“一查一授权”工作机制,紧盯关键节点,强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
(三)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基层腐败典型案件“六个一”制度的通知》,扎实做好基层干部违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四风”问题和典型案例每月通报曝光制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八、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激发干部实干担当奋进。强化制度保障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实干担当奋进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强区的实施意见》和《鄞州区改革创新和实干攻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树牢实干实绩选人用人导向和典型示范引领。考准干部工作实绩,刚性运用“年度履职负面清单”,已对上一年度涉及7种负面情形的17人次进行年度考核扣分。加大“竞标选才”力度,面向全区推出了2个区管正职和3个区管副职岗位竞标,引导干部在一线真抓实干、担当有为。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动方案》,组建21个监督检查组,开展了“六项工作”,已对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履职等方面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6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大力整治排污违建问题。加快塘溪镇观山村排污和违建问题整改进度,加大对剩余2家涉违企业处置力度,1家已启动腾空工作并拆除部分建筑,另1家已落实搬迁场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加强全区违法建筑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违建管控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对《今日聚焦》曝光的云龙镇顿岙建材厂违建问题、市区领导批示的科技路及创新路周边违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均已拆除,2018年全区完成违法建筑处置181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50万平方米)的120.7%,拆后利用率达到76.29%。开展塘溪镇违建问题核查工作,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塘溪镇观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着力整治下应街道东方湾邸别墅区违章现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拟定整治行动方案,工程队已进场对第一阶段甬新河西侧12米范围内毁绿部分进行强制复绿和打围墙作业。向所有涉违公职人员发送整改告知函,对7名区管干部进行廉政约谈,要求带头拆除违建。其他党员干部,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党组织负责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公共部位违建整改25户。
(四)加大用地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土地动态巡查全覆盖,启用GPS定位系统落实巡查路线留痕管理,发现各类违法用地154宗。加强违法用地查处,深入开展违法违规问题清理“亮剑行动”和耕地保护“绿剑行动”,依法处理历史违法用地1795宗,2018年全年拆除复耕87宗242.5亩,卫片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2017年的6.18%下降至2.68%。加强联防联控,出台《关于加强土地执法共管责任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审查和责任联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4宗。
九、关于“资金资产浪费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一收管存量资金。全面核查全区预算单位其他资金账户与实有资金账户,共清理257家单位资金。强化源头把关,深化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改革,出台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单位存款的收益水平。
(二)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下应街道办公用房投用,目前已完成设计图审查和预算编制,正进行施工招标,确保2019年底能够正式搬入。稳妥推进下应街道基督教堂迁建,目前已按相关程序推进,计划2020年底前教堂顺利平稳完成迁建。加强建设工程事前论证,政府投资项目将严格执行《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项目前期情况和建设条件成熟程度,列入年度计划,办理审批手续,避免出现“刚建即拆”“重复建设”问题,减少财政资金浪费。
十、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漏报瞒报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处理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2017年以来71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已按照“两项法规”要求,在核查比对后第一时间从严处理,其中,给予瞻岐镇1名原副镇长取消任用资格处理,给予区城投公司、区侨联、区住建局各1名班子成员诫勉处理,并向全区通报相关情况,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醒作用。
(二)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监管,落实重要事项月度定期报告制度,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继续加大抽查力度,重点做到“一把手”抽查两年一轮全覆盖,对于未如实报告的干部,记入个人事项报告负面清单,作为下步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回头看”。2019年将对2017年以来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以上处理的干部,再次进行抽查比对,对仍出现未如实报告情形的干部,从严从重处理。
十一、关于“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依然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对涉及的4家单位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涉及的11名责任人员均已处理到位,其中,东柳街道市场管理中心收取保洁费设置“小金库”问题,对工作人员王雅敏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二)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和政府会计制度专题培训,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加强预算、资产、采购、票据、现金、账户及财务等7个重点方面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强化流程控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小金库”长效防治机制。
十二、关于“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严肃处理。巡视期间,对2018年7月份排查出的32名(34人次)违规出国(境)区管领导干部,按照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对未经批准出国(境)的潘火街道2名科级干部和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区管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并责令潘火街道党工委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二)健全完善分级审批等长效监管机制。制订出台《关于规范全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因私出国(境)次数、停留时间、外出纪律、请假制度、审批规定等,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对村(居)主要负责人等其他基层干部从严审批、从严管理。
(三)加强督查力度。区委组织部联合公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对区管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
十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牵头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区委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季度分析制度,及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查处原邱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广腐败案。进一步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修订完善、研究出台《鄞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7项相关制度,组建区委第四巡察组和巡察组长库,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快速移送通道和办理情况月报机制,明确将巡察整改列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范畴,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相关被巡察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重新梳理2017年以来区委巡察移送的27件问题线索,对发现的1件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
(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落实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制定《2018年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2018年度鄞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分析研究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委(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上级党委、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在线监管平台正式上线,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与5名新任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三交底”廉政约谈。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针对责任落实相关问题分别向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主管部门和分管联系的区领导发放《整改通知书》《问题告知单》《廉政建议单》《廉政函告单》,2018年全区累计发出“四单”119份,处理各级干部197人。
(三)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印发《关于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展清风宣讲111场次,覆盖对象4287人;组织学习廉政教育读本180场,参加人数4629人,深入剖析寿永年、徐荣昌等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自省自纠。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组织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和新录用机关工作人员180余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利用鄞州发布、鄞响、鄞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鄞州区邱隘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 “一案双查”下应街道河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应根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下应街道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名下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进行责任追究。
十四、关于“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行动核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追缴涉事企业不当核减款3728806元,对原江东区贸易局局长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作进一步组织处理,督促推动涉事企业拆迁签约2处。
(二)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工作规定(试行)》,对问题线索受理、分办、处置等环节进行细化明确,确保规范管理、高效处置。建立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对巡视巡察、上级重点交办等6类线索实行快查快办,规定了研判、处置和办结的时限和要求。规定不得使用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类型,提出函询工作必须坚持“三不能”“四不宜”的要求。
(三)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9名“零问题”、“零问责”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给予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征地拆迁程序。严格执行《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政策,对征迁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交区征迁联席会议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杜绝征迁实施单位擅自“开口子”,正对40余个项目开展第三方跟踪审计,并将征迁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信访举报,今年收到相关有效群众来访600余件,其中60%均在首次给予群众满意的答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0余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所有公开事项均如期办结,先后化解了20余起涉及拆迁的重点积案。
(二)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严格规范邀请招标审核流程,加大对镇(街道)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和宣传教育,4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区级平台操作,400万元及以下进入镇(街道)平台交易,将工程领域招投标作为经责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的必审内容。全面更新区级专家库信息,共设置类别28类、专家452名。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曝光台作用,已对1家违规中介机构作出处理,曝光不良行为记录37条。
(三)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鄞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已完成47处、3564平方米权证更新,拍卖成交23处、1464平方米,成交总额2826万元。妥善处置原鄞州人民医院住院部租金拖欠问题,追缴房屋租金550.775万元。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及具体责任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强化国资、审计等单位(部门)对国资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
十六、关于“机关混岗使用现象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梳理核定混岗人数。重点巩固全区机关工作人员混岗情况规范清理的工作成效,利用考核系统等日常管理软件对机关各单位混岗使用人数进行重新梳理。严格控制中层干部混岗,备案时做到“二明确一核查”,即要求各单位明确人员的编制性质和编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任的中层干部进行身份核查。
(二)建立混岗审批制度。坚持“只减不增”,对教育、卫计等专业性要求较高、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部门,采取交流、回归事业单位等方式,逐年消化,确因特殊需要,要求在审核的合理限额内使用混岗人员,并按一定程序提前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十七、关于“移交的部分问题线索未认真核实处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巡察发现的27条问题线索逐条进行梳理,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移交问题线索核实处置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以集体会商形式进行研判分析,细化了纪检监察措施使用的报批程序,明确了问题线索了结的标准和要求。
十八、关于“退休干部违规兼薪问题,尚有瞒报和未清退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订并跟踪落实兼职清理攻坚计划表。巡视期间,即知即改,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召开全区干部兼职清理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向各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共计上缴违规兼职所得46.7256万元。
(二)建立健全兼职清理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问题的通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兼职数据库,把干部兼职有关问题纳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建立与纪委、民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抽查企业、社团兼职问题,发现违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下一步,宁波市鄞州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传导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持续发力,确保整改见底清零。目前,还有部分中长期整改事项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整改力度不减,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佳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实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四是坚持深化成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整改落实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推进鄞州“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5002;邮政信箱:中共鄞州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dcys@nby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