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9-11-26 17:22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全区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在这里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实况,庭审现场俨然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堂”。
       上午9时30分许,随着审判长庄严地敲响法槌,庭审正式拉开帷幕。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至案发,鄞州区塘溪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请托人财物;在相关工程事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在部分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方面,违反法律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悔恨,愧对组织的栽培,愧对同事的支持,愧对家人的信任。”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陈勇悔恨不已。他表示,感谢组织的教育和挽救,真诚认罪悔罪,希望用自己的教训警示大家走好人生每一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一名参与旁听的干部说,这是他第一次零距离地参加庭审旁听,亲身感受法庭特有的庄严和肃穆,亲眼目睹身边人受审的结局,带来地心灵震撼十分强烈,在日后的工作中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
       为深入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今年年初,鄞州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六个一”制度的通知》,坚持“一案一教育”,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充分发挥基层腐败案件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我们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融入主题教育活动之中,除在全区层面组织200余名区管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外,还通过由各单位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清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纳入经常,进一步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强化主题教育成效。”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鄞州区纪委区监委)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