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9-10-18 09:08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根据省市区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个核心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真正解决机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思想重视程度不高、程序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活动不够经常、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确保委机关各党支部“制度落实、活动健全、台账齐整、工作规范、作用突出”,为推进“名城强区”战略实施和清廉鄞州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机关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机关党总支直接领导委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清晰,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员作用发挥全覆盖的目标。

——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机关各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实现清单化、项目化。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一张网”,每年至少开展1次机关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体系建成运行,形成规范的实务规程及考核管理指标体系。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能力全面提高。围绕建设“鄞州机关铁军”目标,深入开展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深入开展“树形象、提素质、创业绩”专题活动,形成几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机关党支部工作品牌。

二、主要任务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好每月25日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全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其中党风廉政党课每年至少1次,党组织书记全年上党课至少1次。机关党总支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党总支抓机关党建的督导责任,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机关党支部工作,讨论研究机关党建重大问题,解决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建督导检查。

()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各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初心鄞领”为载体,组织开展回顾党的历史强责任、回望鄞州发展强担当、回想入党经历强信念、回访基层群众强实效和比作为、比服务、比实绩、比奉献“四强四比”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人人讲坛”活动,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夜学”制度。每位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

()强化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党总支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及所属党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各党支部每年至少2次分析党员思想作风状况。各党支部建立党员“五必访”制度(党员生病住院时、红白事、重大节假日、突遇困难、思想异常时必访),完善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强化党内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建立健全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

()强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把“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六争攻坚”、“六大专项行动”等省市区委中心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倾听呼声,解决问题。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机关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认领1个社区奉献岗,参与1次社区志愿服务,认领1个微心愿。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整体推进,认真履行好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担负起从严管理教育党员的主体责任。适时从具体实践工作中提炼具有纪检监察机关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法。

()细化计划、明确内容。要进一步细化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丰富党建内容,创新工作载体,统筹安排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组织开展,结合每月主题党日,将各项党支部活动细化分解到每月,具体反映到《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中。

()严格要求、强化督导。机关党总支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各支部活动的原始记录本进行检查。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办公室评选和年度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办公室创建、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落实经费、加强保障。加强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经费,按所辖在职党员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8911